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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豪、邹庆和三位银行大佬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0日10:15  《方圆法治》杂志

  森豪、邹庆和三位银行大佬

  在邹庆的人生中,可以说“成也森豪,败也森豪”。

  森豪公寓位于北京东二环外交部的对面,在北京这个土地比黄金还值钱的地方,是人人眼馋的一块肥肉。森豪公寓的启动始于城市危房改造和拆迁,1993年交由北京市住宅开发建设集团总公司承建,开发之初名为天域。森豪的第一个接盘人,是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学院路分理处第三代办所所长马云与其控制下的京丹侬集团。该集团的原法定代表人王勇说他和马云在这个项目上投了有八千余万,但后来做不下去了,想找人接手。其实,做不下去的原因是马云因涉嫌贷款诈骗而接受刑事调查。

  而此时,邹庆因为青年宫项目,手里握有了大批资金并且想通过快速扩张来深入利润丰厚的地产业。1996年,邹庆以香港慕来公司的名义仅用几千万的代价就收购了天域并改名森豪,但敏感人士注意到慕来公司有一半股份属于霍海音之弟霍海波。同年12月,森豪公寓正式破土动工。

  这时另一个重要的银行界人物余建三,出现在森豪的面前。余1994、1995年左右与邹庆相识,当时任北京城市合作银行展览路支行行长。在邹庆提出其森豪公寓项目需要资金贷款时,余曾到工地看过当时项目的地基。两人当下商议好了操作的基本套路:邹庆拉来存款——余让资金部的负责人直接带存款单位的人将款存入展览路行账户内——然后贷款会直接转给邹庆——余最后将贷款合同拿到邹庆公司补签。

  1998年,森豪公寓项目封顶,邹庆也因而走红北京地产圈。然而,霍海音在这一年落马。于是,邹庆于1999年将原来华运达经贸的地产部拆分出来成立了华运达地产,专门做森豪公寓项目,并成立了华庆时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门负责投资。

  但余建三在邹庆地产发展史上也没有扮演太长时间的角色,2000年3月,余因犯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尽管外界曾有评论认为这一度再次断掉了森豪曾经源源不断的资金流,但是,曾任邹庆公司法律顾问的刘汝忠说:“2000年左右实际上是邹庆事业达到巅峰的时期,在上海、天津等全国各大城市都有投资,公司规模大时都是以北方片区、南方片区来称呼。”

  此时,另一位手控资金大权的银行人物徐维联浮出水面。徐是中国银行北京分行零售业务处原副处长。2000年底,邹庆通过律师请他和手下职员尚进吃饭,并介绍了森豪公寓项目。徐听后就叫邹庆准备材料,按程序申请住房按揭贷款。邹庆则指使公司职员雪卫星、王育红等人,用公司职员及一些社会人员的身份证等资料,伪造收入证明、首付款证明等,虚构购房合同,来取得银行贷款。其中,歌手屠洪刚的名字也赫然在列。

  刘汝忠认为:“以个人名义通过按揭贷款,月供由公司偿还,是房地产业常见的融资行为,属于民事上的借名行为。借名行为虽然在我国法律上是否承认还有争议,但顶多止于行政处罚,不涉及刑事问题。而且,银行方面也明知道按揭都是假的,这也不能算骗。”但一审判决显示,法院认为律师和银行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并不能否定邹庆公司的犯罪行为。

  对于有实体项目的森豪,为何不用整体项目抵押贷款却选择办理个人按揭贷款。刘汝忠的解释是:“这是当时的特定环境造成的,个人按揭贷款对银行来说,可以增加业绩,也能分散风险。”而该案主诉检察官刘中则指出:“徐维联的级别决定他对单笔业务的审批权只有400万。”

  这样,邹庆通过虚构买卖合同进行按揭贷款的方式先后以森豪公寓、华庆公寓两个项目为名,从2000年12月到2002年6月共向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贷款7.4亿余元。

  被捕时身无分文

  即便是这样,2002年邹庆的公司依然陷入了难以为继的境地。除了资金链断裂问题,最大的问题源自公司内部管理。了解公司运行情况的人说,邹庆所任用的公司高层很多都是其所谓的“发小”(北京话里指那些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文化素质偏低,虽然讲义气,但缺少经营能力。

  而刘汝忠则认为:“邹庆极其聪明,太讲哥们义气,但读书不够多。当他的身价过亿的时候,财富已经脱离了他的驾驭能力,再加上社会风气推波助澜,缺乏规则意识和理性思维。”

  草莽出英雄。邹庆的发家史,注定了他并不是一个会高调出现在商业杂志上的人。很多接近邹庆的人士都认为,在邹庆飞黄腾达的日子里,其行为方式依然充满浓厚的江湖气息。邹庆“豪爽”、“讲义气”,据说他过年时发放红包,最多者可高达百万。而由于其对一些黑道大哥经常一掷万金,而导致许多人误会其就是黑道大哥。但无论是司法方面还是律师,都否认了这种说法。

  而从经营方式上看,邹庆也缺乏管理意识。不止一人向记者描述邹庆出入很讲排场,身上根本不带钱,都是随行的司机或办公室人员跟随付钱,然后由公司报账,其财务管理极其混乱。

  至2002年末,邹庆在北京的公司和项目大都停止了运营。而邹庆本人也在意识到这个问题后,选择到香港的一家大学就读MBA,学习企业管理,他自己称之为“闭门思过”。

  2003年,邹庆准备重整旗鼓,在珠海成立公司,并准备以珠海为中心搭建其企业框架。当时担任该公司法律顾问的刘汝忠说,到2003底这个公司基本走上了正轨。从2004年开始,邹庆回到北京,准备将森豪项目盘活,以获得部分启动资金,并开始跟中国银行谈判希望获得封闭式贷款。

  然而,这一年中国银行开始启动上市进程,并将不良资产打包卖给了中国信达资产公司,同年10月审计署在审计这笔不良资产时查出了按揭贷款资料虚假问题。而此时的邹庆,依然梦想能在2005年后就重新启动森豪公寓项目。“2005年,正是整个中国房价疯狂上升的时候,如果当时真的能盘活,也许一切都不一样了。”刘汝忠转述了邹庆的想法。

  现实不存在如果。2005年1月12日,邹庆被刑事拘留,森豪不可能在邹庆手中复活了。一个广为流传的细节是:被捕时邹庆身无分文,名下没有一处房产。刘汝忠说,其看守所中的花费都是由他姐姐负责的。

  那么邹庆的钱哪里去了?刘汝忠的解释是,邹庆当时尽管投资很多,但少有立竿见影的回报,有些还陷入泥潭。例如在上海兴建东湖电影院一笔就亏掉七八千万。其公司职员王新星也证实,从账目上看森豪公寓投资过4.5亿,其中就有借给李杰贝斯特电缆厂1亿多没有收回。

  2008年9月,烂尾15年(1993年动工)的森豪公寓被悄然拍卖,价格仅为5.619亿元(合楼面价格8209元/平米),而下家是谁则一直处于保密状态。四家银行的官员前赴后继地栽倒在这栋楼上,邹庆也最终因此而锒铛入狱。

  一审判决后,邹庆对本案的上诉前景也绝望了,转而选择不上诉,以期待尽快到监狱中,在那里还可以争取减刑。不过,他依然认为:只要有朝一日重新回到社会,赚上一两个亿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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