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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学位办操作过程被质疑不透明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31日11:31  南风窗

  牵扯出的其他问题

  此次“申博”落选的高校老师们承认,如果这次评审顺利入选的是他们,还不一定想到评审中会有这么多“不规范的地方”。评审结果的出人意料,以及省学位办操作过程的不透明,让人们心中的疑点像滚雪球似的越来越大。

  首先,人们发现作为评审主体的陕西省学位委员会,竟然11年未曾换过届,按照4年一换届的规定早已超期,29名委员中退休、调离、返回老家赋闲者不在少数,以至于今年4月10日学位委召开第一次会议时,竟无法判断能够与会的委员还有几人。西北政法大学杨永华教授是省学位委员之一,但这次直到通知他开会的前一天,他都坚持认为他早已不是委员了,他以为早就换过届了。

  以没有换届的学位委承担本次评审工作既属违规,评审主体的合法性就成了问题。

  其次,既然今年4月10日,陕西省第二届学位委才第一次开会,则之前2号文件的制作,以及组织21位专家评审的工作,均是省学位办打着省学位委的旗号进行的,因此,这些行为是否均应视为无效?上文提到的那位西北政法大学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说:“就像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常委会办公厅不是一回事,陕西省学位委与学位办的区别不言而喻。省学位委的文件,应该是组成学位委的专家们集体意见的表达,而不是秘书长带几个连正式编制也没有的人弄出来的。”

  有意思的是,在西北政法、石油大学等落选高校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后,4月10日,陕西省学位委召开了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工作的第一次会议。第二天,省学位委两位副主任委员召集8所申报学校的党委书记、校长开会,宣布了省学位委员会的决定:各学校重新填报材料;3月27日的专家组评审结果仅作为参考。

  这让西北政法、石油大学等落选高校看到了新的希望。4月14日上午10时前,各申报学校按照要求提交了申报材料。然而,当天下午,省学位委员会再次召开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决定维持3月27日专家组评审意见,将西安工业大学和西安外国语大学确定为拟立项建设单位。

  参加第二次会议的省学位委员仅有14人。参加过4月10日第一次省学位委会议的西北政法杨永华教授等委员,未获通知参加第二次会议。

  陕西“申博”事件闹开后,有媒体热衷于挖掘“申博”活动中的种种“黑幕”。但即使是评审中落选高校的领导、老师,在受访中也均认为“黑幕说”属于联想过分,并无真凭实据。但因为评审过程的不透明,很多决定性因素外人无从知晓,心中难免产生无数个“为什么”。

  首先,为什么上面只给陕西省两个申博指标?依据是什么?陕西省的两个指标,又是谁定下来的“一文一理”?

  其次,为什么西工院借调去到省学位办的工作人员郝某,3月份之前一直不回避申博工作?8所高校第一次的申报材料都是递到他手里的,作为本身与结果有一定利害关系的当事人,郝某理应回避。

  再次,学位办邀请专家的决定是怎么出台的?为什么人数是21位?又为什么要从江苏、北京、陕西各请7位?为什么要组成混合专家组,而不是像国家学位委前10次评审那样,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评审由类型上相近的高校领导来评,而学科必然要经由同行专家评审和学科评议组专家的评审?混合式的评审使得工科、体育、法学、哲学、文学、医药等学科的专家会聚一堂,对各类高校发表实质性评审意见,其荒唐不言而喻。

  第四,专家们用一天的时间,能看完8所申报学校呈送的几千页材料吗?如看不完,又是如何做出投票的决定的?如果他们主要是根据8所高校校长20分钟的答辩,那么在此环节中,入选的外院、西工院两个学校的校长,与落选的西北政法、石油大学两个校长的PK表现如何?

  第五,到3月30日为止,评审工作都是由省学位办而非省学位委操作的,这是否违规?如果组织专家评审属于省学位办越位操作,那么专家的投票结果还是否有效?再往前,2009年2月13日,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规划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既然学位委当时连会都没开过,这份通知是如何出来的?它是否有法律效力?

  第六,4月14日的重新评选,是建立在4月10日省学位委开会,4月11日宣布的通知前提上的。在4月10日的会上,学位委的两位副主任委员称:由于理解上的差异,学校申报材料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问题,需要重新上报,然后由省学位委在审查材料的基础上,经过投票对申报学校排队。前期经过专家评审的西安工业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在后面学位委研究时将作为参考。两位副主任虽然没有直接说上一次评议结果作废,但意思明明白白是要重新评选。

  然而,省学位委4月14日上午10点之前收到全部8所高校的重新申报材料,下午3点即举手表决,宣布了“维持原评审结论”的结果。它又是如何兑现“严格评审所有申博材料”的承诺的?

  而且,明明西工院和西安外院第二次填报的教师数、科研经费、博士学位教师数等许多方面数据,与第一次相比都有大范围、大幅度的出入,如西工院的博士学位教师数,第一次报了171人,第二次为71人;西安外院第一次填写的教授数是120人,第二次改为62人。这种较大变化的情况,在这两所高校的材料里面不是个别,而是比较普遍的现象。而学位委的14位委员竟然对这些数据上的明显出入不管不顾,依然举手表决“决定维持3月27日专家组评审意见,将西安工业大学和西安外国语大学确定为拟立项建设单位”?

  此外,为什么14名委员表决的事项,不是学位委副主任先前所承诺的“在审查材料的基础上,经过投票对申报学校排队”,却竟然是“决定维持原评审结论”?“决定维持原决定”的结论是如何表决出来的?为什么是举手表决?

  学科建设的“周老虎现象”

  在网上关于陕西“申博”事件的论战中,多次有人将其与同样出自陕西的“周老虎事件”相类比。在“周老虎事件”中,当事人周正龙及陕西省林业厅有关干部一次次地坚决否认“虎照”造假,一次次放弃改正错误的机会,终致这场延续近两年的谎言被无情戳穿,不仅周正龙受到刑法制裁,林业厅相关干部受到撤职等处分,陕西省的形象亦受到严重的负面影响。

  在陕西“申博”事件中,即使在落选方西北政法和石油大学的领导、老师们看来,第一次评审中的失误是可以改正,甚至可以原谅的。

  石油大学的教授罗静认为:“第一次评审,学位办对上报资料的审查存在一定问题,个别学校有不规范做法,这件事让学位办、陕西省很尴尬。专家只能按学校填报的材料评审,尤其外省专家,对陕西各校情况不了解,只能这样了。如果我是专家,我也会这样投票。”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王健说:“因为第一次评审存在着‘材料不规范、学风不严谨、数据不真实’三个方面的问题。不管结果是谁上,落选者均会提出问题,提出异议。”

  在部分落选高校对第一次评审结果提出强烈质疑后,省学位委很快作出反应,4月10日召开学位委会议,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本是一个很好的转危为机的机会,是能使当事各方都从老虎背上下来的良机。

  前述那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说:“如果4月14日确实按照‘省学位委将在严格评审所有申报材料,并对各申报学校票决后排队,公示两个得票最高的学校作为拟立项建设单位’的说法,结果仍没有西北政法的份,就到此为止了,谁也不会说什么了。”

  但学位委的这次会议,却莫名其妙地匆匆作出“维持3月27日专家组评审意见”的决定,就草草收场了。这个决定进一步激化了当事各方的矛盾,直接导致了西北政法大学向省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4月23日,西北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并广邀媒体,举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位授权评审制度理论研讨会”,将这场学科建设争端公诸于更广泛的空间,“申博”事件向着更不可控的方向发展。

  与一些媒体借机质疑独具中国特色的“申博”制度不同,此次陕西“申博”事件中,不管是入选还是落选的高校,都认为国务院关于博士学位授权点政策调整的整体方向并无不妥。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王健说:“我个人认为,‘拾遗补缺’,缺什么而且需要什么,就补什么,这个判断和思路是非常切合实际、非常合理和充满政治智慧的。它改变了以往的全国总动员、全国齐步走、一次性审批的做法。过去评审博士点,曾经有这样的情况:学校招募教授,双方约定各自可得的好处,结果是学校得到了博士点,教授也走人了,学术队伍条件也降下来了。新办法强调学科建设过程,应当是一个使学校在学科建设上得到更多实惠的办法。”

  西安石油大学的教授罗静也认为:“国务院学位委将博士点审批权下到省里,初衷是为使教育更好地适应地区发展的要求。只要从地区经济发展需要考虑,按文件规范操作,就应该不会有大的问题。个别省有问题,不代表大家都有问题。权力、利益之争绝不是主流。在整个国内的评审中,核心考察的还是高校的学术水平。我们之所以对这次评审结果提出异议,立足点也是学校的学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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