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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组织参与腐败透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2日11:27   CCTV《东方时空》

  CCTV《东方时空》2009年6月11日播出《中介组织参与腐败透视》,以下为节目内容:

  主持人:你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东方时空》。中介组织在我们生活当中已经非常普遍,比如说职业介绍所、婚介所、房产中介、咨询公司等等。无论是哪种中介组织,都必须遵守独立、公正、诚信的职业准则。然而近年来一些中介组织为了获取利益,彻底违背了职业准则,参与到腐败当中,甚至出现了专门负责行贿、造假和洗钱的中介公司。

  内外勾结、收受贿赂、权钱交易的工具

  解说:2009年2月27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一起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蒋勇,47岁,原重庆市规划局局长,党组书记;被告人唐薇,40岁,和蒋勇是情人关系,经过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以来,蒋勇和唐薇共接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615万多元,另外蒋勇单独受贿181万多元。

  吴雯(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这个案子是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通过成立公司,内外勾结,这样子来共同收受贿赂。

  解说:身为重庆市规划局局长的蒋勇,2002年与唐薇认识后,发展成情人关系。两人开始商量着弄些钱,于是以唐薇名义成立了一家中介公司——重庆嘉汇置业顾问有限公司,由唐薇出面联系房地产开发商,利用蒋勇手中的权力收受贿赂。从2004年11月,唐薇成立这家公司到案发之前,在不到三年的时间内,蒋勇和唐薇通过这家中介公司,共收受贿赂六七百万元。

  记者: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是谁?

  唐薇(原重庆嘉汇置业顾问有限公司法人):我。

  记者:人家委托你这个公司都做些什么业务?

  唐薇:调整规划。

  记者:唐薇之所以成立这样的公司,目的也就是为了去赚钱。这个赚钱是以你手中拥有的权力,或者是规划局能办成的事情作为筹码来赚钱。

  蒋勇(重庆市规划局原局长):是。

  解说:那么唐薇开办的这家中介公司是怎么赚钱的呢?2004年3月,重庆某房地产公司老总找到唐薇,请她协调规划局的关系,为该公司的房地产项目上调容积率,并与唐薇签订一份中介合同,约定事成之后,支付给她中介公司125万元。随后唐薇把开发商的请托转告给了蒋勇。

  蒋勇:通过唐薇找到我说了这个事情,我知道他们找我希望这个事能办得顺利一点,我也有一次跟有关方面打过招呼,希望他们能认真对待,尽可能能够关照。

  解说:在蒋勇的授意下,这个房地产项目的容积率从原定的2.91,被上调到了3.2,之后开发商分几次支付给嘉汇公司125元所谓的规划代办费。而这上调的0.29容积率,让开发商足足多赚了近8000万元的利润。

  康力(重庆市规划局监察室主任):建筑面积除以土地面积就是容积率。

  记者:一万平方米的土地上,如果我的容积率是3,那就能建3万平方米的建筑,如果调到3.5的话,就是35000平方米,调0.5,就意味着5000个平方米的建筑就出来了。

  康力:就是这个意思。

  解说:容积率的上调,意味着在单位土地面积上能够建更多的房子,因此被开发商称为点金石。而唐薇的中介公司,主要任务就是帮开发商去规划部门调高容积率。一位开发商为了上调楼盘容积率,曾经付给唐薇的中介公司140万元。依托蒋勇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多的开发商找到了唐薇的中介公司。除了上调容积率,甚至一些违规开发的项目,只要在这里交了钱,通过规划验收也基本没有问题。2005年重庆一家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楼盘,因违规增加建筑面积,没能通过规划验收,这家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当时找到了唐薇。

  记者:有一个房地产项目,当初规划分局给它下定的是罚款200元(每平方米)的违规项目,最后你的公司运作之后,那么罚款100元(每平方米),通过了规划验收。

  唐薇:因为有在规划范围之内。

  蒋勇:一打招呼,他们肯定会降低一些罚款标准,这个肯定是没有问题的,我也不想做过多的辩解。

  解说:很快,这个违规项目按照每平方米违规建筑100元的最低处罚标准通过了规划验收,而嘉汇公司则收取了100万元的好处费。经法院审理查明,仅通过唐薇成立的中介公司,蒋勇和唐薇二人,共接受了贿赂就达六七百万元。

  贺贝贝(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人):那些行贿人之所以找到唐薇,是因为他们知道在唐薇的身后,有一张规划系统的关系网。而唐薇她本人是不具备从事这些所谓的规划咨询、规划指导方面的业务能力的,她所做的就是把开发商的一些要求转达给蒋勇,通过蒋勇的职权完成开发商请托的愿望。

  解说:由此看来,唐薇开办的嘉汇置业顾问有限公司,完全是一个权钱交易的工具。通过这样的中介公司进行权钱交易,让他们的受贿行为更加隐蔽了。

  主持人:之所以说这种受贿的行为更加隐蔽,是作为钱权交易一方的国家工作人员,也就是原重庆市规划局的局长蒋勇,他是不直接跟请托人见面的,也不直接收取请托人的费用,而是通过唐薇在中间具体操作。唐薇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再加上为实施共同受贿犯罪而成立的一个所谓的公司,就是嘉汇公司,这样表面看起来,以唐薇为法人代表的嘉汇公司的进账,就理所当然地成了公司正常的营业所得,这种方式比以往一对一的社会方式,更加具有隐蔽性。

  解说:有了这样一个中介公司,唐薇接受开发商请托后,基本上都会与对方签订一份所谓的中介合同,完成请托事项后,开发商直接把钱汇进唐薇公司的账号,而且每一笔贿赂款进账,唐薇还可以给对方开具发票,这看起来就像是正常的商业活动。

  程文浩(清华大学公共关系管理学院副教授):一个企业给官员汇款100万,这个风险是特别特别大的,但如果是两个企业之间,一个企业固定为某一个企业提供中介服务和咨询服务,这样看起来是一个很正常的市场行为,但是谁能想到里面包含了腐败的事情。

  解说:为了避免监管,掩人耳目,蒋勇和唐薇共同收受的巨额贿赂款,一直由唐薇负责保管,二人共同使用。最终因犯受贿罪,蒋勇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唐薇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由此看来,行贿受贿的腐败行为,因为中介组织的介入,披上了一件貌似合法的外衣。他们与政府部门个别腐败分子勾结在一起,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这些中介一边参与跑审批、跑资金、跑指标,一边给官员送钱、送房、送车等等,比如中国证监会发审工作处助理调研员王小石,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都是通过中介公司收取了巨额贿赂。

  程文浩:比方说借助地方代理、中介渠道来行贿,来向他目标的公职人员来行贿;一种方式是他反过来,是公职官员借助第三方来收取贿赂,所以说贿赂的双方可以从两个方向利用中介这个渠道。

  解说:有关专家建议,要堵住这类权钱交易的通道,除了从体制机制上,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进行严格的要求和规范,同时也要加大对中介组织违法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执法机关应该将贿赂双方放在同一水平线,让两者在量刑取得统一,只有当中介组织及其个人,因为腐败而承担刑事和民事的双重追究时,才能约束他们的腐败冲动,预防和减少这类的案件的发生。

  主持人:这些中介组织和权力部门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中介参与商业贿赂,政府官员权力寻租所滋生的腐败,对于公正的市场环境的形成,对于权力机关清洁运行都有着极大的危害。究其原因,各方面存在着强大的利益驱动,而相关的法律规定,也存在着一些缺失。下面我们再通过一个典型的案例来透视中介机构是怎样来参与造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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