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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出版社社长著作权官司折射潜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2日04:08  中国青年报
两大出版社社长著作权官司折射潜规则
被指侵权的《察贤辨才》。本报记者 叶铁桥摄

  本报记者 叶铁桥

  一起著作权纠纷正在走向离奇。

  引起纠纷的是“一部学者写给领导的书”,这套名为“党政干部科学发展观历史文化读本”的丛书,第一辑共有6本,但其中竟有两本被指侵权。

  纠纷之所以成为公共事件,缘于这套丛书是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主编正是人民出版社社长黄书元。而告这位社长侵权的,则是另外一家著名出版社——光明日报出版社的原社长李树喜

  在抄袭频仍、抄袭手法多样化,以至许多人对抄袭现象见怪不怪的今天,事涉两大出版社社长的著作权官司还是让很多人感到震惊。

  然而,自事件成为公共事件以来,这起著作权纠纷却并非人们想象的“有白纸黑字为证容易辨明”那么简单。事实上,这起交织着现实与历史,混合着中国知识界各种怪现状的学术官司,却在一步步深入中走向离奇与荒诞。

  就连当事人也认为,这个事件折射出了当前学术界抄袭丑闻频出背后的种种“潜规则”及灰色地带,其中所展现出的知识界学术道德意识之沦丧与知识产权意识之淡薄,使此事件极具样本意义。

  揭发与反揭发

  6月29日,《新京报》的一则新闻《出版社社长编书被指抄袭》引起舆论界一片哗然。

  这则新闻的大意是,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光明日报出版社原社长李树喜状告人民出版社社长黄书元侵犯著作权一案。被指侵权的书名为《察贤辨才》,该书是黄书元任主编的“党政干部科学发展观历史文化读本”丛书第一辑6本中的一本。

  中国青年报记者找到这本书后发现,该书2008年12月由人民出版社出版,除主编黄书元外,另有副主编赖长扬、赵禄祥两人。扉页上的“编者简介”中,介绍主编黄书元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副主编赖长扬主攻中国史学史,赵禄祥长期从事党政领导工作。

  李树喜认为,《察贤辨才》一书未经许可,大量抄袭了他2007年3月出版的个人著作《李树喜品评历代用人方略》,《察贤辨才》共16.8万字,其中14.4万字来自他的作品,抄袭量占83.6%。

  中国青年报记者也找到了这本由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的《李树喜品评历代用人方略》,该书共32万字。经对比后记者发现,两书都以每篇长一两千字的古代用人故事汇集而成,《察贤辨才》的104篇用人故事,除篇章顺序及每篇的个别段落和字句与李书稍有差异外,确实存在高度重合的现象。

  如果仅按出版时间推断,作出《察贤辨才》抄袭《李树喜品评历代用人方略》的结论并不困难。然而,《新京报》报道刊发的同一天,虽然人民出版社未作回应,但《察贤辨才》一书副主编、已退休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赖长扬却作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声明。

  该声明先是表示:“黄书元先生虽被我们推作主编,但并不是著作权人……与人民出版社的出版合同,是我在取得《国史镜鉴·用人篇》之实际作者的授权后签订的。”

  赖长扬接着说:“《察贤辨才》一书的选编,是我一手操作的。它完全来源于《国史镜鉴·用人篇》。其分类、标题、各篇标题及其文字,完全同于《用人篇》,与《李树喜品评历代用人方略》根本无涉。”

  该声明还表示:“《李树喜品评历代用人方略》来源于1993年《国史镜鉴·用人篇》一书,70%以上相同,仅个别有标题、分段、语词改动。《国史镜鉴·用人篇》原署名作者有4位,李树喜先生出版《李树喜品评历代用人方略》从未与原作者打招呼,并没有支付报酬。肯定严重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李树喜先生虽列为《国史镜鉴·用人篇》分卷主编,也写了一些篇目,但其所写稿件因质量不合格,并未采用。”

  在声明的最后一点,赖长扬还写道:“李树喜先生以侵权作品起诉他人侵权,此事是中国学术界耻辱。”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赖长扬更是表示,李树喜是“以侵权作品告他人侵权,如李逵遇李鬼”,“我可以容忍人家抄袭我的东西,但不能容忍用抄袭我的东西反过来说我抄袭”。

  《国史镜鉴》溯源

  事件扑朔迷离,孰是孰非?由于李树喜的揭发遭遇赖长扬的反举报,这起著作权纠纷进入第一个怪圈。而这个怪圈缘于1993年的一部著作《国史镜鉴·用人篇》。这究竟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呢?

  中国青年报记者找到《国史镜鉴》的主编赵禄祥和第一副主编、实际组织庞大编撰队伍的北京联合大学(时称北京大学分校)历史系教授朱耀廷,在他们的描述中,这本书出版始末得以浮现。

  原来,时任秦皇岛市副市长的赵禄祥抱着用历史为各级党政军干部“治人治军治学治世”做参考的目的,想召集一批专家出书。于是,他通过《国史镜鉴》的编委之一张崇发找到了成吉思汗研究专家朱耀廷组织编写队伍。

  “50多个作者都是我找的”,朱耀廷说,“出版社和责任编辑也是我找的。”他凭借自己的人脉,迅速组织起以北京联合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为主体的13位副主编、52位编委的庞大编撰队伍。

  最终,这支庞大的“编写军团”共同完成了14篇、每篇30万字,分4卷、每卷厚比新华字典的《国史镜鉴》,并获得了1994年北京市优秀社会科学类图书二等奖。

  在这个编写团队中,李树喜和赖长扬都是编委,且李树喜是《国史镜鉴·用人篇》的主编,而赖长扬是《国史镜鉴·方略篇》的主编。

  中国青年报记者对比了《国史镜鉴·用人篇》与《察贤辨才》两书后发现,《察贤辨才》一书确实完全来源于《国史镜鉴·用人篇》,不论是分类还是每篇用人故事的标题,以及行文,都与《国史镜鉴·用人篇》完全相同。

  而《国史镜鉴·用人篇》的主编也确实注明是李树喜,但“撰稿”却有4人,除李树喜外,还有王朝中、刘洪波及孙丽丽。

  李树喜承认,《察贤辨才》确实脱胎于《国史镜鉴·用人篇》,但之所以要控告该书抄袭自《李树喜品评历代用人方略》,是因为“《用人篇》不是我主编吗?不是另外还有3个作者吗?我有意把他们回避了。跟他们连在一起,没法打官司”。

  他说,赖长扬说自己“所写稿件因质量不合格,并未采用”不符合事实,事情的原委是,他本是该篇的单独撰稿人,但由于他的记者身份(时任光明日报社记者——记者注),认为要让领导干部爱读,就得写法灵活一些,于是他的行文非常通俗,即使是引用古文,他也将之翻译成现代文。

  然而,按照主编赵禄祥的想法,这套书“还是得学术性强点,原始引文多点,你这个写得太灵活了点,跟其他篇的作者写得不一样”。而且,由于是通史,他对史料的准确也没有十足把握,在此情况下,他虽然仍坚持自己的写作风格,最终却“少数服从多数”,把具体的修改权交给了社科院历史所的参编人员。

  但他对最后的署名方式非常不满意,认为即使修改了作品,也是在自己的原稿上修改的,为什么署了这么多作者?最终,在朱耀廷等人的协调下,他同意了这种署名方式。

  赖长扬则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坚称:“李树喜没写什么东西,李树喜写的什么样子,你可以去看看,《用人佳话》(原话如此,实为《人才佳话》,1981年在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李树喜作品——记者注),很普及的东西,他原来拿来的是什么样子,我也不愿意重复,我们基本上撇开他的稿子做的,我们写作的习惯是爱自己写。”

  对于他是《方略篇》的主编,而非《用人篇》的主编和作者,怎会管到李树喜那部分的问题,赖长扬说,《用人篇》实际是他和其他一些人改写的,但最终却把署名权“让给了需要评职称的王朝中、刘洪波和孙丽丽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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