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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路线图:钩头多在棋牌室挑选钩子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6日12:34  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

  “钓鱼”路线图

  “钩头”选“钩子”,通常是到有聚众赌博现象的棋牌室里物色人选,那些欠了赌债、急需赚快钱的人是他们最中意的。而外表遴选的标准则是,“看起来像真正的普通乘客”,为了装得像,其中甚至还有孕妇和老人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刘耿、顾佳赟 | 上海报道

  怀揣一把螺丝刀,吴大朋在上海浦东的恒桥路逡巡了整整一个星期。要不是妻子哭闹哀告,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闹出人命。

  吴大朋是个卖肉的个体户,东北人。他要找那个算计了他的“钩子”拼命。

  从2008年“从事举报的协查人员”陈素军被黑车司机刺死案,到今年的张军案,“钩子”一词已经在上海流行了一年多---舆论相信,上海城市交通行政执法部门疑似“钓鱼”式执法,派“协查员”佯装乘客去搜集黑车非法载客证据,而这些“协查员”就被称为“钩子”。

  一年多过去了,黑车依然常见,而私家车主却频频“上钩”,被指认为黑车,遭遇巨额罚款。

  吴大朋就是上钩的“鱼”。他告诉本刊记者,7月20日,他向一名路人提供了搭顺风车的帮助,没想到对方正是“钩子”。被认定为黑车运营之后,他缴纳了1万元罚款才将车取出。不仅如此,他还损失了一段金项链---他告诉本刊记者,在被“执法人员”拉扯殴打的过程中,脖子上小手指粗的金链子被拽断,丢了一大截。

  像吴大朋这样自发去调查和追捕“钩子”的司机不在少数,他们都有类似的被“钓”经历。陈瑞勤是最勤奋的“鱼”之一,他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他的民间调查已进行了一年半,差不多摸清了“钓鱼”式执法的整体脉络。

  停车场疑似“钓鱼”执法集散地

  陈瑞勤是上海博园绿化建材有限公司职工。2008年5月12日,他驾驶长安面包车在北松公路准备加油,车刚停,一个小青年拉开车门就钻进来要求搭车去马桥俞塘村。因为正好顺路,陈瑞勤就让他上了车。经历了一番“钓鱼”执法的“规定程序”后,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扣了陈瑞勤的车,要求罚款1万元。他不服,将执法大队告上了法庭。

  从2008年5月到年底,经过行政复议、法院一审、二审、申诉,陈瑞勤均告败诉,但他没有放弃,一面进行调查,一面等待转机。“媒体介入并将此事公开,现在是黎明前的黑暗了吧?”他说。

  至今,他那辆车牌号为沪BK7467面包车,仍被扣在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专用停车场内。该停车场名为“上海梅陇储运服务公司停车场”(原都保停车场)。陈瑞勤在此长期蹲点观察,他告诉本刊记者,曾见到多名眼熟的“钩子”神秘出没,包括钓他的“乘客”许大猛。“钩子”们衣服里藏着对讲机,有时候陈瑞勤甚至能听到对讲机里的声音:“又来了一辆!又来了一辆!”

  停车场里车子进进出出,换了一茬又一茬,陈瑞勤的那辆面包车兀自停在原处,遭受风雨日晒。每天50元的停车费,是执法大队催促车主尽快交罚款和领车的理由之一。陈瑞勤拖欠的停车费,至今累计已达2.5万多元,而他那辆旧车也未必值这么多钱。

  “我不打算交了。”他对本刊记者说,“因为我坚信,不仅扣押我的车的行为有问题,而且这个停车场本身,就是某种违法营运的产物。”

  都保停车场在建成后一直“门前冷落车马稀”,陈瑞勤说,据他了解,与执法大队关系密切的梅陇陆姓老板找到都保的老板,希望联营,租给执法大队做停车场。

  2008年5月,执法大队委托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这个停车场进行招标。据中国建设招标网上的招标文件显示,“违章车辆停车场项目”,预算金额2458500元,招标编号:闵采招2008-050。

  都保随后中标。一个冷清的停车场,就这样成了年收入数百万元的膏腴之地。陈瑞勤说,据他调查,停车场的利润主要来自两块:一块是区财政拨款,一块是黑车的停车费。

  “既然是吃公款的执法专用停车场,怎么能重复收费呢?”他质疑。闵行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给他的书面答复是:“从2008年5月12日至11月期间的停车费用,仍按照之前的相关规定执行。”2008年11月,是该违章车辆停车场正式启用的时间。

  这意味着,自2008年11月起,就不该再收取暂扣车辆的停车费。“但他们依然在收,每天48~50元。”陈瑞勤说,“我查过,这个停车场属于六类停车场,按照物价局规定,每天封顶只能收24元。”

  与陈瑞勤一起接受本刊采访的李先生,出示了一张缴纳停车费的发票。“我的车停了不满10天,也要按照10天的‘起步价’收费,一共480元。”发票内容是“非法营运黑车”,开票单位是“上海梅陇汽车运输队”,内容一项显示不出是停车费,而开票单位,更是并非收钱的执法大队。

  每到周一,是被扣“黑车”车主集中来进行笔录和领车的日子,这天的停车场总是格外热闹。除了神秘的疑似“钩子”者、袖标上写着“执法”的工作人员、车主,还有守候在门口的“黄牛”,他们专门负责“捞”车。

  这个特殊的停车场,就像一只展示“钓鱼”生态链的大“鱼缸”。

  黄牛与钩头

  “想早出来吗?”10月19日,本刊记者在浦东新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门口暗访时,一名“黄牛”主动上前搭讪。这名“黄牛”递上来的名片上写着:朱正明,上海市双弓太阳能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牛”熟练地报出了执法大队几名负责人的名字,他提供的服务有两类:一类是快速取车,罚款数不减;一类是少缴纳罚款。报酬一般为两条中华烟或等值的钱。

  按照上海市有关规定,对黑车的罚款为2000元至5万元,弹性如此之大,这也是令吴大朋困惑和不满的。“为什么有人交3000,有人交2万?”

  “黄牛”特别警觉,遇到“咨询”一定要先问客户的车牌号和被扣时间,据此判断对方是不是真正的“客户”。他们自称掌握着一手、全面的执法资料。

  根据被“钩”者们的描述,“钩子”们基本上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艰难的生存状况和风险系数颇高的“工作”,使他们只能像老鼠一样过着地下生活,而钩车的“高收益”又使他们冒险亮相。

  自称被“钩”者张兰平说,她的一个老乡,2007年春节在奉贤南桥被“钩”,2008年在嘉定又碰到了这名“钩子”,老乡带人将“钩子”一顿狠揍,索回了罚款。

  2008年“从事举报的协查人员”陈素军被刺死,不少被“钩”者都熟知她的故事:陈素军经营着一家小发廊,生意惨淡,情人阿山是名职业“钩子”,劝她一起去钩车。刚做上此行不久,陈素军上了21岁的司机雷庆文的车。发现自己中了埋伏之后,雷庆文锁上车门哀求道:“大姐,我刚刚被钩过,你就放了我吧。”陈素军不同意,被走投无路的雷庆文刺死。

  知情人说,执法大队给陈素军赔了58万元,称其为“协查员”。“真便宜了阿山!”知情人称阿山拿着这笔赔偿款,早改行不做“钩子”了。

  “钩子”的上线就是“钩头”。 据陈瑞勤称,在闵行区,在他了解的范围内至少有3名“钩头”存在,他们都与执法大队关系密切。

  据陈瑞勤等人称,“钩头”选“钩子”,通常是到有聚众赌博现象的棋牌室里物色人选,那些欠了赌债、急需赚快钱的人是他们最中意的。而外表遴选的标准则是,“看起来像真正的普通乘客”,为了装得像,其中甚至还有孕妇和老人。

  根据众多被钩司机指称,从口音上辨认,“钩子”大多来自安徽,甚至有人更具体地说,“钩子”多来自寿县一带。

  据陈瑞勤等估计,整个上海市,目前至少有上千名“钩子”。每钓一辆“黑车”,“钩子”得300元奖励,“钩头”得200元。一个成熟的“钩子”,月收入少则两三千元,多则五六千元,而“钩头”每个月能净赚1万至2万元。

  尽管有关部门并不承认“钓鱼”执法的存在,但10月22日,已有一名“钩头”打上马赛克在央视新闻中亮相。他直言,“钩”一辆车得利500元,“我坐在点上200,抓车的200,还有100块回扣。”

  他说,一个礼拜出去抓一次,200辆左右。客管所和“钩头”联系,一个区一两个“钩头”。“钩子”很多,是随便找的。他手下最多有约20个“钩子”。在找钩子的时候,会和他们讲清楚怎么做,比如把手刹拉掉,电门钥匙拔掉。

  “做的时间长了,自己心也慌,手也抖,没意思,想想太缺德了。人家辛辛苦苦五块十块做下来的,你一搞就是一万。”他在央视镜头中这样说。

  有趣的是,对“钩子”的奖励,可以从相关法规中找到渊源。

  据2006年上海市政府第60号令(《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规定》),允许现场录音、录像作为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当时媒体评论称:这一举措将有效解决打击黑车取证难、执法难、处罚难的问题。

  配合60号令,闵行等区公布了《打击黑车有奖举证制度实施办法》,凡成功举报一辆黑车,可以获得500元奖励---这恰好是“钩子”和“钩头”分享的奖金总额。

  在《办法》颁布之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并无市民响应,区执法大队负责人甚至不无遗憾地对媒体说“没想到市民反应这么冷淡”。 随着陈素军命案真相浮现,执法大队主动组织“钩子”协助执法也逐渐被媒体曝光。人们发现,“打黑”举措似乎早已暗自变味了。

  根据60号令,“钩子”们配发了录音笔或MP3等“生产设备”。陈素军的遗物中就有执法大队配发的一支黑色录音笔,里面录的最后一段话是:陈素军说“不要动!”雷庆文说“捅死你!捅死你!”

  钩子的另一样重要工具就是套牌车。“钩子”成功地钓上鱼之后,迅速躲进使用假牌照的车里,被安全运送到下一个“伏击点”,使用套牌据说为了逃避报复。陈瑞勤曾在网上多次核查过可疑的“钩子”用车,发现这些车牌基本都是假牌照。

  讽刺的是,使用套牌车的行为本身就是被严查的执法行为。为张军代理诉讼的北京律师郝劲松认为,允许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证据材料,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7条规定。

  “只进不出”的执法大队和“一再妥协”的法院

  措施得力,工作有效,行政执法大队收到的罚款总额,像滚雪球一样迅速膨胀。

  见于闵行区官方网站的《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007-2008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中提到,在两年时间里,该大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到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市总队和区建管局下达的预定指标任务”。

  据陈瑞勤等人称,市总队下达的指标平均到每个区约为3000辆。而本刊记者致电询问市总队是否对各区查黑车执法情况进行监管,得到的回答是:“这个我们不管,是由各区县承包的。”

  对于查处黑车的成绩,浦东新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严良民告诉当地媒体:“具体的数据我没有办法提供,也担心相关数据落入‘有心人’之手,大肆做文章。”

  上海市交通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曾称,所有的非法营运罚金已全部交给上级财政。严良民也表示,所有罚款全部上交国库,“我们接受罚款的那个账户是只进不出的,我们没有从那个账户上取钱的权限。”

  10月18日下午,郝劲松用19封邮政特快专递,从北京寄往上海市18个区县的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及上海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布交通执法部门查获非法运营的“黑车”后全部罚没款上交财政的金额、财政返金额、奖励配合执法举报“黑车”的“乘客”金额等。

  郝劲松觉得,有理由怀疑,巨大的罚款金额可能使交通执法部门不择手段,他认为,“钓鱼”执法“已涉嫌有组织犯罪”。

  陈瑞勤说,在闵行区人民法院的初审中,代理审判员曾劝他:“你妥协一下算了。”一审败诉,准备上诉时,执法大队某副队长劝他:“你车还要不要啊,停车费不收你了,但是你必须要承认你做了黑车。”

  陈又上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败诉,决定申诉。他说,接待他的一名50出头的老法官劝他:“你不要再搞了,我们放车,1万块钱也不收你了。”陈瑞勤兴冲冲地去取车时,又被告知要交4000元停车费,不要发票2000,陈再次拒绝了。

  陈瑞勤告诉本刊记者,区信访办一名工作人员还对他说:“别再折腾了,你的官司不可能赢,要是你赢了,之前所有的案子怎么办?市里几年来收的这么多罚款怎么办?”

  “要是我真是黑车,他们为什么要跟我一再地妥协?”陈瑞勤说。

  黑车的秘密标记

  快速增加的罚款,彰显着打击黑车的成绩斐然。而人们身边的黑车却似乎未明显减少。在交通不是特别便利的宝山、闵行、奉贤、南汇川沙等近郊地区,时常可见着黑车的身影。

  在有的地方,黑车甚至已形成一定规模,常年固定在某些大卖场或小区门口载客,正规出租车却不见踪影。在浙沪、苏沪交界的高速路段,因为监管责任不明确,黑车活动也十分频繁。

  “老百姓都知道哪里有黑车,执法大队会不知道?”陈瑞勤说,“不是执法大队不知,这些黑车司机,往往认识‘钩子’,他们会定期给资深‘钩子’交信息费,每次抓黑车之前,有人会走漏消息,通风报信。”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采访了两名黑车司机,曹姓司机开普桑,庄姓司机开标致307。他们说,行内公认的生存诀窍就是每年向“钩头”缴纳约6000元的‘保护费’,然后在车上做一处只有他们和“钩子”看得懂的暗号,“钩子”看到暗号就会就放手。“暗号是什么,实在不能告诉你们。”

  “这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这种交通执法单位、司机和钩子之间的利益链条或者复杂纠葛,应该如何终结?”郝劲松说。

  有时也会出现大水冲了龙王庙的误会。据称,一个“钩子”误钩了“钩头”姐夫的黑车,车被扣押后,这个“钩头”赶紧帮助姐夫打通关节,车辆只被扣留一天就拿到了放行单。

  也有一些“钩子”撇开执法大队单独行动,谎称自己是执法大队的。这种不合江湖规矩的行为为黑车司机们所憎恨,所以黑车上一般都有防身之物,有的是水果刀,有的是打磨过的大号起子,有的是钢管。“就是为了对付‘钩子’。”

  黑车司机们的日子过得也不舒心,扣除各种费用之后,每月盈余一般只有2000元左右。“与我开大卡车时的收入差不多,只是没那么劳累。”曹姓司机表示。

  有媒体2008年时报道说,“钩子”中,也有一些是黑车司机主动“转身”而成的。在圈内颇有名望的“钩头”罗雄就是从黑车司机转化来的,一路从“钩子”做到了“钩头”,最风光时手下有20多个“钩子”,通过电话管理。5年的“钩头”生涯帮助他赚取了第一桶金。后来“退出江湖”,成为一家小厂的厂主。

  执法总队是“全国交通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为何“黑车”狠打而不减?在出租行业已工作了20多年的上海市出租车行业工会主席陆剑虹告诉《瞭望东方周刊》:“黑车治理执法存在很大难度,(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如何认定黑车是最大的问题。”

  虽然很多居民一眼就能辨认出哪些是黑车,“但如果(黑车)司机否认收钱,车上乘客也不承认,那就很难认定。”陆剑虹说,由于黑车取证难,又有利可图,这一队伍日渐庞大。许多“黑车”司机花一两万元买辆旧车运营,如果被执法大队抓个现行,他们宁可弃车而逃。

  出租车行业协会也曾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反映,希望能集中整治非法运营的“黑车”,“但均未引起有关部门重视。”陆剑虹感到十分失望,“如果当时就开始整治,黑车未必会像今天这么猖獗。”

  “那时对黑车的整治相对滞后,连黑车由谁管的权责都不明确。”陆剑虹记得,因为政府各部门互相推诿,遭到黑车排挤的正规出租车司机往往投诉无门,“报警,警察把责任推到工商管理部门;找工商,工商也管不了。”陈剑虹回忆说,当年有个“的哥”陈某发现自己的出租车有多次违章记录,而他认为自己一直遵守交通规则,但交管部门并不相信他的解释。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陈某天天等在违章路口,终于亲手抓住了那个套牌黑车司机。

  2006年元旦,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成立。这个统一负责各类交通违章处理事宜的处级单位,隶属于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2006年人员编制362名,内设6个职能科(室),共辖16个执法大队。

  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成立之前,出租车管理处负责打击非法营运;后上海市公安局实行按地管辖,将“黑车”打击转给交巡警总队。

  执法总队成立后,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手段从原先的稽查调整为行政执法。而此时,黑车非法营运现象已相当严重。

  据公开信息,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成立3年来,每年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5万多件,2009年被交通运输部评为“全国交通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但一方面是查处黑车时极端事件频出,执法大队屡遭“钓鱼”指责;另一方面则是黑车屡禁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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