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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经营环境恶化导致黑帮横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6日11:16  南都周刊

  王学泰是研究历史社会的知名学者,他所著的《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探讨了中国古代隐性社会的构成、形成机制及其与“白社会”的关系。王学泰对传统隐性社会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拓深对黑帮产生机制的认识。在重庆打黑行动引起世人瞩目之际,王学泰接受了本刊记者的专访,分析了重庆黑帮的历史地缘渊源、黑社会与正统社会的关系、当前民营行业被黑帮渗透的复杂因素。

  记者·杨猛 北京报道  帮会不能一概称为黑社会

  南都周刊:“黑社会”的概念是一个舶来品,近代才频繁出现在新闻、纪实作品中。中国历史上有没有黑帮或者黑社会?

  王学泰:据我所知,民国时期开始使用“黑社会”这个词。民国时期江浙一带的青红帮,北方的在理会,湖广一带的洪门,四川云贵一带的哥老会等帮会形成的势力构成了与“白社会”相对的黑社会。

  我们现在常说帮会,实际上,帮和会不是一回事,两者是不同的。帮,是一种江湖组织,清代以来主要在小城镇活动,清末也扩大到上海大城市,主要成分是游民。会,主要是指秘密会教门,是地域性或说乡土型的。

  在组织结构上帮和会也有区别。会,讲究辈分,比如白莲教,是师徒之间的传授。而帮没有辈分,一入门都以哥弟相称。比如洪门、哥老会,讲究“哥不大,弟不小”,表面一律平等。但实际也有“大哥”的决定权、对兄弟的处置权,绝不比父亲、师傅小。

  南都周刊:你对历史上这些帮会是一种什么态度?

  王学泰:对于帮会性质应该做具体分析,不能一概称之为黑社会、黑帮。清代天地会(洪门)、哥老会,起因都是底层人求生存、反压迫,有的还带有底层人互助性质,从这些来看,其产生有它的合理性。不过当时底层人民要生存的话,做合法的营生很难。再由于当时的法律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这种逆向淘汰,也鼓励和引导有组织力量(秘密帮会)去干违法犯罪活动。这样即使是本意在于互助的组织也渐渐演变成“犯罪组织”了。

  帮会组织也罢,黑社会也罢,最初都是一种自生组织,或曰自生社会。

  南都周刊:自生组织的出现,是不是意味着国家对社会的控制力出了问题?

  王学泰:人本身是群居动物,人由群体而组成社会符合人性的诉求,这种自然而然产生的社会我称之为自生社会。有好的自生社会,必然就有不好的自生社会。

  读中国历史可知,历来老百姓生活得非常苦,获得一口饭吃也不容易。孟子生活的战国时代,那时人口少,土地比较多,但人们生活还是很艰难的。在孟子设计的理想“仁政”社会中,如果实现了也不过“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蓄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一个理想社会也仅仅是可以吃饱饭,那么现实社会中老百姓活得怎么样?不言自明。当老百姓生活不下去、挣扎在生死边缘时,组织起来反抗是不可避免的选择。当然,也会产生诈骗、盗窃、抢劫等一系列的现在看来是刑事犯罪,对于古代饥寒交迫的人却情有可原的事情。这些“犯罪”中,有组织的行为占了相当部分。

  古代帮会与行业经济的关系

  南都周刊:正统社会能容忍这种自生组织吗?

  王学泰:古代实际上是一个控制很强的皇权专制社会,组织非常严密。虽然过去交通不发达、信息不发达,可是控制很发达。从秦开始实行郡县制,除了郡县外,基层还有乡、亭、里三级,后世基本如此,只是名称上稍有异同。这是行政控制。而且古代的民间社会是宗法制度,它与皇权专制同构。宗法网络与行政控制两者构成古代社会的强控制。在这样的社会里除了宗法组织外,其他自组社团大多是不被允许的。

  宋代的统治与后来的元明清相比是较为宽松的,产生了一些娱乐性组织和半宗教组织。《水浒传》中高俅到端王送篦子一节中,写到端王相中了高俅的球技,要求高俅展示一下,高俅说:“小的是何等样人,敢与恩王下脚?”坚决推辞,端王说“齐云社,天下圆”,也就是说,在这个以踢球为主的社团“齐云社”里,大家都是平等的。当时,斗蛐蛐、放风筝、耍木偶等都是有组织的,也都有结社的记载。明清两代、特别是清代对于民间自组织,特别对“焚表歃血结拜”是严厉打击的。对于洪门等帮会是抓住即杀的,特别是搜出“票布”(入会凭证)的。

  总体而言,历朝历代的中国统治者,对于群体结社是非常警惕的。明清对于秘密结社是严厉禁止,坚决取缔的。

  南都周刊:这次重庆打黑,发现不少行业都被黑恶势力渗透、染指。历史上黑帮与行业经济的关联如何?

  王学泰:历史上的青帮就来源于漕运,元明清定都北京,但粮食等生活资料都要靠运河从南方的江浙一带运来,运河的这种运输就称之为漕运。来往船只成千上万,从事这种运输的水手也数以十万计。这些船工以及相应的服务人员,大多都是流动性的,为了彼此照应,结合在一起,因始于安庆,最初叫安庆帮,又简称庆邦、讹为清帮,后改为青帮。他们又信仰一种秘密宗教—罗教,成员之间,辈分极严,“拜师如父,收徒若子”、“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等,成为其间关系准则。

  太平天国战争期间,漕运中断,运输走海上了。大批水手失业,青帮由原来以互助为主的组织变为贩私盐、走私等干违法犯罪勾当的组织。青帮在民国初年有很大发展,连袁世凯的儿子袁克文也入了青帮,杜月笙、黄金荣、张啸林都是近代青帮代表人物,影响力极大,甚至还和官府势力相勾结,参与政治暗杀。有的还参与了政治斗争。

  哥老会遗风的影响

  南都周刊:重庆涉恶势力活跃,有人认为这跟重庆当地的哥老会遗风有关系。

  王学泰:的确,哥老会在巴蜀地区历史上曾经相当普及。关心乡土建筑的陈志华老先生,曾经写过一本乡土中国的书名为《福宝场》,介绍四川小镇福宝场的建筑。此书一开始就“从哥老会说起”,讲这个小镇的成年男人有百分之八九十都是哥老会。可见人数之众。

  年前,四川人讲究“海袍哥”,海,就是加入、玩的意思。四川的小城镇,很多男人都“海袍哥”,袍哥讲究交际,注重朋友。四川有句话叫“很四海”。北京话的意思,就是很“外场人”,讲交际,讲义气。

  四川为什么出现袍哥现象?从清代起,四川是个移民社会。明末,张献忠屠四川,再加上清人入川,连年战争,清初四川人口只有80万左右,人口下降了90%以上,城郭一片荒芜。成都全城只剩几十户人家,连省会都做不成了,省会移到阆中。据记载南充县好容易招揽了506人,还被老虎吃了224个。为了开发四川,清代统治者从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大量移民到四川,号称“湖广填四川”。

  作为移民在其移动过程中往往要组织起来,除了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组织外,异姓组织自然也会有,如简单的“桃园三结义”,到横向联合的噜会。这既是现实需求,也与传统上就爱抱团有关。有俗语云“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这说明国人的个性还不成熟,依赖性太强。在家里就没有独立性,自己不能代表自己,靠家长代表。出了门还依附另外一个团体,或者一个小群体。做好事也好,干坏事也好,都是如此。

  噜会后来演变为哥老会。也有认为哥老会是洪门的一支,所以其内部规则,组织结构与洪门大体相似。1949年后,哥老会解体,但遗风在其地并未彻底消失。在社会转型的今天,又冒了出来,与地方传统不能说毫无关系。

  新中国“打黑”

  南都周刊:新中国建立后,曾经彻底消灭了黑社会,这个奇迹是如何实现的?

  王学泰: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计划经济,50年代的“一化三改”,对资本主义、个体农业、手工业全面改造。这个改造完成后,就没有私有生产资料了,也没有资本家了。社会上人们收入大体相去不远。收入上,无非干部26级制,工厂是8级工资制,其间差别不是很大了。此时的社会是由各级政府组织起来的,基本上没有自生社会。城市小到街道办事处,农村小到生产队,行政组织一竿子插到底,由不同级别的干部管理。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都是靠国家组织起来的。其中工作人员全都有行政级别,人们回忆启功先生文章说,当他被任命为“文史馆馆长”时,有人对他说“您是部级干部了。”启老笑称自己是“不急干部”。文史馆是一个部级单位。前两天一个广州“足球协会”官员杨旭因做假球,事涉赌球,被警察带走,报道中特别强调他是处级干部。整个社会高度行政化了,从组织能力和控制力上来说,自古以来,没有像我们建国之初这么强大的。

  新中国也有类似“打黑行动”,主要是针对流氓组织的(大多在城市)。例如上世纪50年代的时候,北京东城区灯市口一带有个被称为“九鸟一凤”的集团。后来被打掉,那会儿的打击,也是运动式的。

  年夏天,我在和平门师大附中上学,初中三年级。一次到西河沿的劝业场书店去买书,结果突然闯进来警察,把前后门堵上了,我困在里头一个多小时,印象非常深。据说也是打击闹事、收保护费的流氓。用现在的话,也是一种“打黑行动”,实际上就是搜捕围剿流氓。“文革”初,红卫兵运动开启了自组织的风气,后来有些红卫兵组织演变为打砸抢的流氓集团。70年代初,北京也有许多关于流氓集团的传说,如说国内一些流氓头目在华山聚会等,大约在1975年左右,北京的“一打三反”运动破获一些流氓集团,并集中判处了一些流氓头目与骨干。可见,这种“打黑”那会也有。

  黑帮重新插手行业经济

  南都周刊:为什么现在黑恶势力又死灰复燃,特别是,许多民营企业都涉足其中?

  王学泰:从历史可知,黑社会的出现,是弱势政府的产物。有强大的政府,怎么可能有黑社会?

  但是我们还应该分析,今天的情况又和建国之初不同。改革开放实施市场经济,诞生了民营经济,这种经济已经是民间自发自主的行为了。在这种经济背景下,政府逐渐从社会退出,自生社会也在逐渐形成的过程中。当然这些自生社会大多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是合法的,也就是说是“白社会”。这种自生社会最终要发展成为市民社会,为社会的稳定提供基石。但有白即有黑,一些“黑社会”自生组织也必然会滋生,因此所谓“黑社会”问题,与社会转型确有关系。

  听经济界朋友讲,自己也能感受到,很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为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有数据说民营企业的雇员,占了民间就业率的70%,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贡献。

  可是中国的税,现在仅次于法国,占世界第二位。国家有了很多钱,每年税收和财政收入的增长往往超过了GDP的增长。初一听,很高兴;细一想,挺可怕。如果税率过高使得正当经营艰难,这对全社会经济发展不是什么好事情。虽然我们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但也不能把民营企业只看做生钱机器,它们也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部分,它们关系着国计民生,就业和社会发展前途等重大问题的。

  除了税率高,民营企业的融资也很艰难,前几年民间企业家孙大午集资问题就引起国内广泛的关注与讨论,然而至今也没有能够完全解决。如果民营企业合法经营很难让其生存,作为追求最大利润的资本肯定会动别的脑子。

  另外官场腐败,使得官商勾结、利用贿赂为自己在商场开路成为一些商人的选择,而贿赂成本远低于纳税的成本。这样正当经营的商人往往被不正当经营的商人排挤淘汰。新闻报道,美国也在检查行贿的跨国大公司的问题,其中涉及到在中国的美国公司,为什么这些公司在其他国家没有行贿、而在中国行贿?这与经营环境密切相关。这种腐败机制,不仅败坏社会风气、阻碍经济的发展,而且它使资本采用各种方法去求得利润和发展,“涉黑”也会成为必要的选项。

  南都周刊:针对重庆打黑,有各种声音,有的说打黑是搞运动,有的说打黑是“被逼无奈”,引起很大争论。你怎么看?

  王学泰:我不太赞成“打”这个词,这还是有点搞运动的意思,实际上作为一个法治国家,法应该时刻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法应该像空气一样,是“不可须臾离也”的东西。

  我们的法还没有溶解在生活中,大多数人还没有依照法律自然而然地生活。经常根据领导一句话,或者突然来一阵,法律的执行时紧时松。对于社会,政府应该是调节机构,不是控制机构,不能把全社会控制起来。

  涉黑行为、贪污受贿、打砸抢、收取保护费,肯定都是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就应治理一起,不能等问题成了堆再按照法律惩治。法律还没有规定的,要加强和完善立法。黑社会犯罪在当前的中国还是个新问题,有许多经验教训需要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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