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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改革挑战重重:关内外一体化尚存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5日09:33  《小康》杂志

  7月1日,争论多年的深圳一体化进程,终于随着那道铁丝网的拆除而迈入新的时期,有形的藩篱不难拆除,无形的障碍要消散,恐非一日之功

  文|《小康》记者 刘建华 深圳报道

  而立之年的深圳收到了一份厚礼:国务院批复扩大深圳经济特区范围,宝安、龙岗两区纳入特区范围,今年7月1日起实施。现有特区管理线暂时保留,不再新设。

  这意味着,深圳经济特区的面积,将从目前的辖罗湖、福田、南山和盐田四区的327.5平方公里,扩大到包括宝安、龙岗以及光明和坪山两个新区在内的 1952.84平方公里。

  对于深受“二元化”差异之苦的深圳人来说,“特区内外一体化”意味着梦想着地,为了这个,他们甚至等待了30年。但对于深圳来说,空间扩容只是又一个开始。

  关内欧洲,关外非洲

  在深圳,多年来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关内是欧洲,关外是非洲。这“关”指的就是将深圳特区与市内其他区域分隔开的一道长长的铁丝网,长80公里,高2.8 米。名曰“二线关”。

  1983年,国务院批准在特区与内地之间设立的陆地管理线,沿途用巡逻公路和铁丝网进行分隔,只有分布在这条管理线上的14个经济特区检查站与关外经济特区相连,而这些检查站被称为“关口”。于是,深圳有了“关内”、“关外”之分,“关内”是特区、“关外”是内地,形成了“一市两制”的管理发展格局。从1985年起,许多前往深圳关内的内地人必须凭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地区通行证”和居民身份证才能通过“二线关”。

  在深圳开出租车已近8年的何师傅告诉记者,目前,深圳市有三种颜色的出租汽车,一种红色,起步价为10元,可以载客到关内外;一种是黄色,起步价为8元,只能在关内载客;还有一种是绿色,起步价6元,只能在关外载客,因此黄绿两种出租车经常会在关口交换承客。交通违章罚款也不一样,同样的违规,关外罚款200元一次,关内罚款500元一次。违章摆摊销售,特区外每次罚款500元,特区内每平方米罚款500元,前后两者的罚款严厉程度完全不一样。

  “二线”将深圳分割为特区内外两重世界:特区内是高楼林立的现代城市,特区外则是非城非村的脏、乱、差大工地。“宁要特区一张床,不要关外一套房”形象道出了关内关外的显著差异。不少人意识到“二线关”已经成为深圳城市发展的障碍。近几年来,有关二线关的议题也是不断浮出水面,几乎成为深圳每年两会的例行话题。

  “‘二线关’的存在已经成为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绊脚石。”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马敬仁说,由于“二线关”的存在,“一市两制”的负面效应越来越大。

  致公党深圳市委员会的提案则显示,2009年,深圳全市生产总值达8201.23亿元,关内与关外生产总值比为“1.2:1”,这意味着关外每平方公里产值仅相当于关内的21.2%。

  其实,深圳人对特区内外一体化的期盼,从目前有据可查的资料来看,可以追溯到1998年。在当年的深圳市“两会”上,原深圳市规划国土局总设计师郁万钧作为深圳市政协委员,第一个提出撤除“二线关”的建议。这一提议的契机,是因为香港已经回归祖国,“二线关”的国防意义已经明显下降,可以考虑撤关来促进深圳特区内外的协调发展。但显然当时的条件远不成熟,这一提议并没有引起各方重视。

  12年冲关,立法先行

  “深圳在12年前就开始酝酿关内外一体化了”,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冯宝苏教授说,在这十几年间,申请扩容的思路经历了从特区法制覆盖到特区地域扩大的转变,他认为,这次能顺利通过国务院的批准也得益于这种转变。

  1992年7月1日,全国人大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特区立法权被法学专家们普遍认为是“尚方宝剑”,“这种特权大到只要深圳是在宪法框架之下制定的法律条文,只需在全国人大备案即可执行。”冯宝苏说。

  2000年通过的《立法法》,又赋予深圳市较大市立法权。截止2008年1月,深圳人大共制定法规171项,其中特区法规142项,较大市法规29项。授权立法有力地促进了深圳市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但是,随着深圳市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和宝安、龙岗两区全面城市化,特区内外在法律、法规适用上存在的“一市两法”问题日益突出。

  冯宝苏认为,特区内外法律、法规适用上的不统一,造成了法制环境的差别,影响权益的同等保障,也被当地政府认为阻碍深圳的全面协调发展,不利于行政管理、司法的统一。

  为此,深圳市人大多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建议,支持深圳在立法上先行先试,将特区法规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深圳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域。但一直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深圳市只能另辟蹊径。

  有媒体报道,深圳以政府的名义第一次开始向中央申请扩大特区范围,是2003年。此前,深圳的管理模式经历了复杂的演化过程。1993年深圳开始进行以撤县建区为标志的第一次城市化进程,分别成立了宝安、龙岗两区,但最后形成的是一种半城半乡、不城不乡的体制。2003年,深圳市委市政府不得不进行第二次城市化。

  据深圳市发改委一位官员透露,“早在 2003年国务院7人调研组来深圳调研时,我们便提出了这一问题,但特区面积是否扩大还要看中央的决策。”而当时的背景是,特区内的发展空间已经非常有限,有统计显示,当时特区内可开发的土地只有22平方公里了。

  2008年,出席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玫代表深圳向两会提出了《关于扩大深圳经济特区法规适用范围的建议》。将宝安、龙岗两区纳入特区内,“二线关”自然应当取消或者外移至宝安、龙岗与东莞、惠州的边界,以便深圳特区立法将统一适用所有六个行政区,解决了特区立法适用上的不一致问题。

  2009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复《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尽管该方案中未明确提出“深圳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但中央明确指出相关需要突破的重大事项可专项申报。

  借此契机,2009年8月,深圳市人民政府签发了深府[2009]156号文件《关于延伸深圳经济特区范围的请示》,正式向国务院请示将宝安、龙岗两区纳入经济特区。

  特区改革挑战重重

  6月4日,国务院批复深圳扩容之际,深圳市新一届市委常委选举“出炉”。在本届常委中,周林祥、蒋尊玉分别是来自关外两区——宝安区、龙岗区的区委书记。有细心人士指出,它从侧面昭示着特区外将成为深圳下一轮发展的重点地区,特区内外一体化的进程将会加快。

  但对正面临经济转型和升级的问题的深圳来说,面积扩大并不意味着能够顺利转型升级。特区改革仍然面临重重挑战。

  此外,根据已经公布的文本或官方讲话,特区扩容仅意味着“二线关”的外移,而不是撤销。专家认为,要真正拓展深圳的发展空间,“二线关”的存在将会在很多层面产生制约作用。

  6月9日下午,一场关于7月1日特区扩容后,关外两区法制衔接问题的研讨会举办。来自法学界的专家们各抒已见,争得不可开交。

  “特区法规在全市实施后,就同一事项,如果特区法规和较大市法规有不同的处理规定,应适用特区法规,即特区法规效力优先。只要是特区范围,就适用特区法规。宝安、龙岗两区纳入特区范围后就可以适用特区法规。”深圳市法治研究所所长周成新说。

  但深圳市委党校教授朱兴有则认为,这种操作过于理想化,而且成本会很高,将来执法过程中还会遇到许多困难。

  深圳关内外一体化之后,宝安、龙岗两区使用什么法,如何协调特区立法与较大市法两者的关系,成了法学界争议的焦点。

  面临这一难点不仅仅是立法层面。

  在2010年深圳“两会”上,“改革”仍是核心议题。“三十而立”的经济特区的下一步是否能继续走在开放的最前沿,给出答案,深圳还需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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