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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副局长:根据世遗倾斜类型来申报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4日19:48  中国社会科学报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根据世遗倾斜类型来申报项目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

  全球平衡战略影响下的申遗之路

  作者:童明康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报》第 123 期特别策划 “ 保护文化遗产 守住民族之根 ” 系列文章之一

  我们已经具备世界遗产头衔,有这样荣誉的单位,应当倍加珍惜这样的荣誉,应当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加大对遗产的保护力度。

  从2005年世界遗产实行限额制之后,申遗的路就越来越艰难。我记得在前几年曾经说过这种情况早晚会来的,而且就在这几年内会来,事实上今年就来了。申报世界遗产的难度确实越来越大。我们当时也呼吁全社会理性地看待这件事情,不要因为申遗脚步的放慢而影响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毕竟保护文化遗产,使之能够传承子孙后代,使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得到很大的提高,才是我们申遗的目的。

  近年来,申报世界遗产的形势越来越严峻,不仅在我国的申遗实践中得到了证明,而且在国际申遗的整体形势上也表现得非常明显。比如世界遗产委员会每年允许申报45个项目进入到大会的审议,但是程序上每年基本上砍掉三分之一,今年只有30个项目进入到大会的审议中,而真正通过的只有13个。去年通过了27个,前年通过了22个,今年只通过了13个,明年会不会再少,我们真不敢说,因为它是由很多情况造成的。

  过去几年,我国每年都会成功申报两个,这在全世界来讲是唯一的例子。有些人认为是奇迹。我们成功申报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有些国际同行建议我们应当放慢申遗的脚步,不要每年都两个,应该一年申报一个,甚至休息一年。美国代表也讲,“我们作为委员国的时候,我们一个都不申报。”实际上也是给我们一种压力,我们现在也是委员国,我们每年给自己力争报两个。因为从美国的角度来讲,作为委员国,他们国家一个都没有报,以显示公正。

  但是从我们的角度来说,因为我国的遗产太多,而且太好了,不肯放弃这样的机会。但是确确实实,作为一个遗产大国(中国现在在世界遗产上排名第三,仅次于意大利和西班牙),必然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在世界遗产全球平衡战略的影响下,世界遗产的天平不仅不会向中国这种世界遗产比较多的国家倾斜,而且将来还会对我们的申报项目提出更加苛刻的条件。所以,我们申报世界遗产确实面临着更加严峻的形势。

  因此,我们要调整思路,采取相应的措施。第一,我们要在世界遗产申报的价值、真实性、完整性、保护管理等等方面都要做好充分的准备。第二,加强和国际世界遗产领域的交流与沟通,掌握世界遗产领域里新的理念和新的趋势,在确定我们国家世界遗产申报项目的同时,要向世界遗产名录上数量比较少的那种类型倾斜。比如线性文化遗产、工业遗产等等,这样的一些项目在世界遗产名录上非常少,所以,世界遗产也向这类项目倾斜。如我们报的丝绸之路的项目,它属于线性遗产。我们报的大运河项目也是线性文化遗产,就是要根据世界遗产倾斜的类型来申报我们的项目,这样成功的概率会更高一些、更大一些。

  第三,加强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动态管理,实现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所谓动态管理,就是我们现在有这样一个预备名单,如果上面哪个遗产地发生了问题,我们可以给它挂黄牌,甚至可以把它从名单中拿下;如果有其他的遗产保护工作做得非常好,申遗的准备工作也都做得非常好,我们也可以及时地把它吸纳到我们这个新的名单中来,尽快地推进申报世界遗产的进程。

  第四,要正确看待世界遗产这一荣誉称号。其实我国很多遗产都是世界级的,只是由于名额限制和申报程序的制约(包括整治和规划等),真正成为世界遗产还需假以时日。我们只要按照世界遗产的标准做好自己的各项工作,真正达到世界遗产的各项标准就好了,这是我们自己能做到的,不要太在意这个名。我们的“国保”单位是我国这个领域里最高的荣誉,现在有两千多个,只有做好自己的工作,才会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才会提升当地的文化品位,才会游人如织。进入世界遗产名录,不是我们自己能控制的,有很多的程序和限制,做好自己的工作,早晚都会进入的。

  对于每一个列入名录的世界遗产,也包括中国的世界遗产,不仅仅是可以享受到这一荣誉所带来的利益,同时,还应当履行对于世界遗产公约的承诺,承担起保护遗产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很多地方以为自己申报成功了就一劳永逸了,其实不然。德国的易北河谷在本届世界遗产委员会大会上被除名的事件就说明了这一点,申报成功以后要走的路更长,要做的工作更多。

  我们已经具备世界遗产头衔,有这样荣誉的单位,应当备加珍惜这样的荣誉,应当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加大对遗产的保护力度。我们不仅要保护好遗产的本身,而且还要保护好遗产所在地的环境,所以一定要避免不负责任的、无度的开发和短视的利用。我们要上对得起祖先,下对得起子孙后代,让我们这些优秀的遗产在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方面能够发挥更好的作用。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童明康)

  积极探索和实践名城古都保护复兴之路

  作者:耿彦波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报》第 123 期特别策划 “ 保护文化遗产 守住民族之根 ” 系列文章之一

  大同作为两汉要塞、北魏京华、辽金陪都、明清重镇,在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演绎出无数灿烂辉煌的活剧。正是基于这样一个丰厚的历史基础,1982年大同被国务院公布为中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

  文化遗产是一个城市不可复制的稀缺资源。大同古城中一片片历史街区、一条条古老街巷、一座座传统建筑,就像一部部史书,一卷卷档案,记录着城市的沧桑岁月,贮存着城市的文化信息,见证着城市的历史足迹。城市记忆不仅仅是尘封土掩的历史典籍,更重要的是活生生存留于城市空间和时间中的实物例证,是城市遗存的每一寸肌理、每一方土地、每一座建筑、每一条街巷、每一片城市空间。但是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我们没有把承载着城市灵魂的文化遗产奉若神明,而是不断地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毁灭性的破坏。特别是近30年,我们以急于改变贫穷的浮躁心态,把珍贵的文化遗产浅薄化,思想平庸、文化稀薄、格调低下的建设性破坏,弥漫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已经到了最危险、最紧迫、最关键的时刻。

  2008年,大同市人民政府作出整体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决定,大同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实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决议,大同名城保护和复兴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两年多来,大同一直积极探索和实践名城古都保护与复兴之路,概括起来就是“五个基本走向”。

  一是从旧城改造走向古城保护,以更先进的理念去指导文化遗产保护的未来。旧城改造是破坏历史文化名城最锐利的武器。旧城区是城市文化积淀最深厚的地方,是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又是房地产开发争夺的黄金地段。旧城改造,拆旧建新,“创造财富”,伴随着“隆隆”的推土机声,一片片积淀丰富人文信息的历史街区被夷为平地,一座座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传统民居被无情摧毁。值得深思的是,许多建设性破坏是在“名城保护”的理论指导下进行的。

  2008年,大同市政府废止了“旧城改造”的提法,代之以古城保护的先进理念。保护,就是坚持文化遗产的主体地位,一切以保护文化遗产为纲,最大限度地保护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信息,保护遗产的文化基因,从文化景观到历史街区,从传统技能到社会习俗等,一点一滴地保护城市记忆的特征。保护,就是要强化文化遗产代代传承的责任。祖先留给我们的文化遗产并非我们独享的专利,我们还应当完整地将它们移交给后代,一代代积累传承。我们没有毁坏的权利,只有不遗余力保护的责任,在传承和守望中合理利用。保护,就是不断清除建设性破坏的肌瘤,恢复文化遗产的整体性和真实性,“当历史的尘埃落定,一切归于沉寂之时,唯有文化以物质的或非物质的形态留存并传承下来,它是我们民族独立品格的历史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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