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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欲行而禁难止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8日15:14  法制与新闻

  令欲行而禁难止

  由教育部牵头、自上而下的“择校乱收费”禁令自2006年来便此起彼伏。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2006年至今年秋季开学前,从教育部到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几乎年年都要下发红头文件,坚决禁止 “小升初”择校乱收费,并且在每年开学报名时,教育、物价、纪检等多部门联合下到学校检查。

  本刊记者获悉,在2010年11月最新的《意见》出台前,2006年教育部在成都召开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会上,就提出3到5年时间的力争目标:使学校差距明显缩小,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大大减少,教育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得到解决。

  2009年,教育部等七部委联合出台《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确保2009年秋季开学前,全面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

  2010年4月,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联合下发了规范教育乱收费的实施意见,要求着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问题,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禁令连发之下,并未遏制学校、家长双方择校的热情。择校费变身多种名目,由择校费变成“捐资助学费”、“赞助费”、“借读费”。

  “民办公助”另立门户,被历史经验证明是各示范公办学校规避接收划片派位生、收取择校费的最佳旗幌。

  所谓民办公助,是指以群众为主体兴办,政府给予一定支持的学校。对于这类学校,国家允许自收自支。

  在北京市西城区,著名的三帆学校实际上是北师大二附中的初中部,而十三中分校实际上是十三中的初中部。上述学校从原公立学校独立出来后,官方变身为“民办”,但教师均为事业编制,原有待遇与档案实际上并没有改变。

  据本刊记者了解,北京市教委已于去年决定逐步取消这类实为公办成分的“民办公助”学校。

  “名校办民校”,类似的移花接木、金蝉脱壳在全国早已遍地开花。

  20世纪90年代末期的教育政策影响深远。一是如前文所述,取消小升初考试、实行电脑派位、就近入学。再则即是各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见招拆招,衍生出大批所谓的转制学校。

  黑龙江省双城市兆麟初级中学,14年来以民办公助类学校名义收费招生。2010年10月,由于130余名家长代表签名反映择校乱收费问题,其“民办”性质一度引发社会质疑。

  据兆麟初级中学会计王振华介绍, 1996年兆麟初级中学成立时,并没有民间资本投入,只在1999年时,由退休老校长吴校长投入14万元,随后该资本亦抽离。

  据此,即便以14万民间投资论,与当时学校上千万的固定资产相比,相差甚远,民办为主的要求实难体现。

  运营方面,作为一所民办学校,应该符合“四独立”的要求: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校舍、独立财务制度、独立招生并独立颁发学业证书。

  但据兆麟初级中学校长吴险峰介绍,该中学领导皆为教育局直接委派;校舍、教学设施亦为公家所有;教师来源于师范院系分配,或从原来初中学校或小学调动而来;学校并未设单独的账户,收取的费用皆统一交到市财政大厅,根据学校实际支出,再由财政回拨;招生上政策独立,但颁发证书由教育局统一颁发。

  甚至哈尔滨市教育局副局长谌大业与双城市教育局副局长武学汉接受采访时亦坦承,兆麟初级中学实属公办性质。

  对于民办公助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区别,吴险峰并不讳言:“如果从直接收益和支出上看,直接体现就是在是否收费上了。”

  借着“民办公助”的壳,兆麟初级中学收费长达14年。在此期间,学费由每年2000元,涨至4000元。有家长表示,自家孩子入学考试差0.5分,还需多交3000元择校费方能入学。

  但诸多家长宁愿放弃公办免费学校,选择承受沉重的学费负担,也竞相送孩子前来该校入学,原因正在于兆麟初级中学集中了双城市众多优质的教育资源,以及其与全市惟一省级示范性高中——双城市兆麟中学千丝万缕的关联。

  据兆麟中学负责人透露,兆麟初级中学从成立之初,就在全市范围的重点校抽调了大量的优秀公办教师,形成了较强的师资队伍,教学水平超过其他初中学校。

  更重要的是,兆麟初级中学是兆麟中学为还债而设立的一所公办收费学校,因此为吸引生源多收费,有关方面给了兆麟初级中学升学“直通车”政策,即每年兆麟初级中学20%的毕业生可以直接升入兆麟中学。

  这一“直通车”行为本身与国家教育方针相违背。

  2006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出台《关于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凡不符合“四独立”要求的学校必须停止招生。黑龙江省亦配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2007年6月底前,达不到“四独立”要求的学校,要恢复公办学校的性质,但是兆麟初级中学却很长时间并未恢复公办性质。

  2009年兆麟初级中学宣布转为公办学校。但2009年秋季开学,兆麟初级中学收费依旧。至2010年秋季开学,初一学生不用再交学费,但初二、初三学生仍需交费。

  对此,兆麟初级中学有官方文件撑腰。2010年7月,哈尔滨市教育局发文要求,从2010年新学期开始,18所民办公助学校逐年回归到公办学校,要保持现行的办学体制和机制不变,直到现有在校生全部过渡完毕。

  这意味着,原本早该在3年前就转为公办校的兆麟初级中学,目前距离转为公办校还需要两年的时间。

  据记者了解,2010年5月,哈尔滨市教育局仍为这所学校颁发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违规收费在该所学校“合法”继续。

  对于兆麟初级中学在执行上的“清理难”, 双城市一位教育界人士表示,这是因为其背后存在一条灰色利益链,上至双城市政府均有利益分成。

  双城市教育局新任局长张继民表示,学校收费是“上面”允许的。

  双城市政协秘书长、原教育局局长杨耀武亦承认,市里曾与兆麟初级中学有协议,该校所收学费的30%要交给市政府。

  有中学校长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条隐形的利益链广泛存在于全国各所拥有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小学,它把学校、老师和上级主管部门紧紧地连在一起。

  据其介绍,学校一般把收到的择校费直接存入一个“小金库”,学校里只有几个主要领导知道,主要用于支付外聘教师的工资和给在编教师发福利以及改善教学设施,还有一部分要上交给上级主管部门。这些钱既没有进行财务公开,也没有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和审计,根本没有有效的监管,其中的利益所得就可想而知。

  双城当地一位业内人士给兆麟初级中学算了一笔账,按兆麟初级中学平均每个学生每年收费2500元,三个年级至少2100人计算,该校至少年均收费525万元,14年收费应超过7000万元。

  学校收的钱越多,外聘的名师就越多,发给教师的福利也就会越高,教师的责任心和积极性自然高涨,教学质量随之就会提高。教学质量提高了,上级主管部门也有了政绩,大家都感觉脸上有光彩。而在招生之际,各名校校长的案头都会放一大堆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写的上学“条子”,这些“条子”的问题解决了,主管领导高兴,学校以后的事情就更好办了。

  这似乎是一条无可替代的多赢利益链。

  对此,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史静寰教授表示,当前我国义务教育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有些学校利用垄断的优质教育资源,以及特殊的招生指标等政策进行收费或变相收费办学,不仅违背了国家政策,也加剧了教育资源的不均衡现象。有些地方政府包括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处于缺位状态,有的甚至参与到经济利益的争夺中去,做了不该做的事,加剧了教育不公平的现象。对此,必须继续深化教育改革,明晰政府职责,切断相关办学利益链条,否则,义务教育就不能健康发展。

  但哈尔滨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一位刘姓科员却另有难言之隐。“这是考虑稳定问题,如果不让学校收费,教师就会流失,教师一走,学校就达不到原来的教学水平了,学生和家长就会不稳定。另外既然选择了收费学校,学生都是不差钱的。”

  “这么做的原因说穿了,就是减轻各级政府办学的压力。” 哈尔滨市教育局副局长谌大业一言以蔽之,“按道理,把政府的财政压力转嫁到学生和家长身上并不合适。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政府不断在增加这方面的投入,但是我们哈尔滨市各个区政府的财力确确实实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因此只能采取这个办法把它做下去。”

  据悉,教育方面财政投入过少问题在各地普遍存在。以海南省省会海口为例。2010年上半年,该省审计部门开展的城市基础教育经费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海口城市基础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待完善,城市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择校现象仍然比较严重,违规收取择校费超亿元。

  审计发现,财政投入不足,资源过于集中在优质学校,基础教育很大程度上还是依靠各种收费予以保障。如海口市2008至2009年财政安排教育部门预算时,经费拨款仅占总投入的52%和46%,缺口主要靠收费解决。

  其中海口城区73所中小学各类收费收入,占学校运转及发展支出的80%,其中收取择校费、借读费、变相捐资助学款占收费收入的76%,占学校运转及发展支出的60%。

  “每年都会有大量计划外学生想要择校,不收费如何决定谁来读,谁不读?”陕西西安一所知名中学校长称,对于计划外多收的学生,国家没有拨款。而学校需要给他们配备教育资源,经费只能来源于择校费。

  有专家指出,一方面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 4%的目标迟迟达不到;另一方面,几万到十几万不等的择校费随着经济发展而水涨船高,“旱的旱死,涝的涝死”,这是当前中国教育的窘境。

  另一个鲜为人知的现实背景是,人口的深度城市化,使现有城市面临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的扩容挑战。“但城市管理和建设中,本地城市户籍人口仍然是其实际规划的依据,这就导致当地城市化设施不能按照实际常住人口需要,呈现规模增长和结构的调整与优化。” 浙江大学劳动保障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米红教授对本刊记者表示。

  “政府可分为挣钱和用钱两个部门。挣钱部门希望进城人口越多越好。而用钱的部门如教育、医疗等则多持相反态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教授王太元告诉本刊记者。

  有人认为,取缔择校制度,已有充分的法理依据和民意基础,却呈骑虎难下之势。关键在于对这一制度的“路径依赖”。巨额的教育负债,以及某些豪华校园,都靠收取择校费偿还;这一制度一旦取消,将导致资金链中断,不仅那些高成本的豪华学校难以为继,各地的巨额教育借贷也将成为坏账烂账。

  这一事实彰显了“教育产业化”政策内在的“恶意程序”:教育责任转嫁给老百姓,用学生家长的钱扩大学校差距,营造奢华、浪费的教育,刺激择校热;最后,用高额负债“绑架”政府不得不维持这一不可持续的政策。

  因此,在教育投入增长有限的现实背景下,即使国家已多次出台禁止乱收费的硬性规定,但由于地方财政的客观压力与稀缺资源利益的主观勾联,在各地执行中往往会大打折扣:上边要求统一改,到下边则缓兵为分批改,上边要求当年改正,到下边则变异为逐年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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