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危机时代的国际反腐
◎文_曾亚波
与金融危机时代着重治理经济热点部门腐败行为比较普遍的做法相比,2010年,国际社会在惩治腐败问题上着眼更广,改革力度更大。综观全球多国的反腐工作,共同的特点是更加注重反腐长效机制的建设,更加注重国别间治腐经验的交流、共享与协作,对一些久治不愈的腐败顽症,不断探索可行的解决方案。
制度反腐:从改革寻突破
通过各种形式的综合改革,力争使腐败的空间压至最低,是各国反腐的共同选择。
其中,对腐败问题高度重视的国家以俄罗斯最为典型。俄总统梅德韦杰夫誓言整改内务部,精简警察,严惩害群之马。随后,他解除了两名内务部副部长和16名高级警官职务。他还在总统反腐败委员会会议上要求有关部门研究对腐败分子实行重罚的可能性。按新的法案,受贿3000卢布以内,受贿人将被处以50万卢布的罚款,在3至10年内不得担任某些特定职务。数额巨大的,受贿者本人及其家属的财产将被没收。
还有一些国家也注重完善反腐制度与立法。2月,巴西总统卢拉向国会递交一项反腐败议案,意在打击贿赂公务人员的企业。议案规定,巴西企业向国内外公务人员行贿将被处以该企业收益1%至30%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可被监禁。4月,韩国推出“一刀切”政策:如果发现官员受贿或贪污,无论涉案金额大小,都将开除公职。
一些国家改组或新设反腐败专门机构。10月,南非政府宣布将成立一个特殊部门来解决南非政府部门的腐败问题。7月,柬埔寨要求约10万名各级官员在年内向国家反腐败委员会申报个人财产,并将通过教育、预防、打击三种方式进行反贪腐工作。英国内政大臣特雷莎·梅则宣布,将对警察系统进行50年来最大规模的改革,成立类似于美国联邦调查局的国家打击犯罪局。
但也有一些国家因治腐不力受到批评。欧盟委员会就表示,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必须要进一步改进司法系统并整治腐败问题。委员会对罗马尼亚管理国家廉政署的法律修改提出批评,称修改后的法律限制了廉政署的调查权力。
对腐败零容忍
对“微腐败”“零容忍”,是2010年国际反腐的一大特色。一批位高权重、身居要职的官员,都因“寻常些微事”而名誉扫地,甚至丢官弃职。
2月,新西兰房屋部长希特利被媒体披露不当使用政府信用卡来支付部分私人开销后,在公开道歉偿还约1000新西兰元后,又被曝将两瓶酒的开销谎报为与太太参加执政党国家党会议的餐费。新西兰总理派出审计长亲自调查此事,这名部长随即辞职。
时隔不久,美国民主党重量级人物、众议院筹款委员会主席兰赫尔因腐败丑闻宣布暂停主席职务。兰赫尔在2007、2008年违反国会关于接受礼物的规定,使用由商业企业提供的机票飞往加勒比地区。
而刚上任不久的英国新内阁财政部第一副大臣劳斯,板凳还没坐热,就因身陷“房租报销门”宣布辞职,成为新政府第一位离职的高级官员。他每月报销的租房费用在700英镑至950英镑,累计高达4万英镑。
法国的3名部级高官则因经济丑闻曝光被迫下台,引发了法国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先是法国劳工部长维尔特陷入法国女首富、欧莱雅集团继承人贝当古的逃税丑闻,后是两名国务秘书涉嫌挪用公款租用私人飞机、购买古巴雪茄。
8月,韩国国务总理提名人金台镐宣布辞职。原因是舆论曝光其妻曾以个人用途使用公车,使用政府职员做钟点工,以及金台镐的财产目录没有登记以妻子和岳母名义开设的部分商铺等。9月,韩国外交通商部长官柳明桓因女儿“特招”事件辞职。
从以上国家惩治“微腐败”的经验来看,严格的制度执行和透明的舆论监督是两大法宝。
前政府高官:人走账没完
始于两年前的金融危机让很多人不堪回首,更让那些在危机发生时趁火打劫、中饱私囊乃至失职渎职造成国家政治经济陷入混乱的某些领导人,遭遇躲不掉的“清算”。
保加利亚前国防部长尼古拉·措内夫因行贿,先行被捕。他通过中间人向索非亚市法院的法官行贿2万欧元,希望能够在审理他涉嫌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中“通融一下”。此前保检方起诉他购买美国简易工棚生产线的交易导致国防部损失近600万美元。
接着,冰岛议会成立国家法庭,审理前总理哈尔德是否应为冰岛2008年金融危机负刑事责任一案。哈尔德因而成为冰岛自独立以来首位受审的部级以上官员,也是世界上第一个因2008年金融危机受审的国家领导人。
受雇于乌克兰现任政府的3家美国调查公司则公开一份审计结果称,乌克兰前美女总理尤利娅季莫申科领导的政府任职期间盗用了近5亿美元巨额公款。亚努科维奇政府打算通过法律途径,向季莫申科等人讨还这笔巨额资金。
国际协作:注重交流更趋务实
6月23日,由越南防治腐败中央指导委员会办公厅主办的“建立防治腐败评估标准”国际研讨会在河内举行。中国预防腐败局办公室负责人应邀作主旨发言,介绍了我国在建立防治腐败评估标准方面所作的探索。会议期间,还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银行、透明国际、韩国防治腐败及公民权益委员会、越南防治腐败中央指导委员会等机构的与会代表进行了交流。
9月8日,美国国际毒品暨强制法事务局表示,美国将配合中国的反腐计划,协助制裁外逃至美国的中国贪官,并追查这些官员的非法财产。
由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主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承办的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四次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11月2日在澳门开幕。来自144个国家和地区、12个国际组织和机构的700多名代表重点探讨了加强反腐败的国际合作问题。会议围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四章“国际合作”主题,重点探讨国际合作中的引渡与被判刑人移管、司法协助、执法合作、联合侦查和特殊侦查手段等问题。
日前,中美双方代表还就跨国追逃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和磋商,并互向对方提交了最新逃往该国的本国犯罪嫌疑人名单及相关案件材料。
与此同时,国际反腐协作搭建了共同的学术交流和培训平台。9月2日,国际反腐败学院在维也纳正式成立。
世界各国在反腐败斗争中积累了许多值得借鉴的有益经验。开展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共同研究应对腐败问题,对于总结我国反腐败工作经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