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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规模富民工程启程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5日18:23  瞭望

  《瞭望》文章:最大规模富民工程启程

  “我不同意‘方案没出来,就算是没改革’的说法;同样,我也不认为方案一出台就万事大吉了”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杨琳

  3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这一包括提高个税起征点内容的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日,山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6%,最高档工资标准为每月1100元;广东也开始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提高18.2%,增至1300元,暂居全国之首。此外,现已承诺年内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还有上海、吉林、宁夏等地。

  收入分配是今春全国两会上最热的话题之一。而在此之前,一些实质性动作已对此进行了预热。统计数据显示,去年中国30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幅度为22.8%。

  “按照国际上通用的‘社会平均工资法’计算,月最低工资一般是月平均工资的40%~60%,而我们现在各省的标准也就达到20%左右”,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对《瞭望》新闻周刊说,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提高职工工资的手段之一就是最低工资标准,“现在来看,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而且,多位参与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制定的专家告诉本刊记者,他们对正在准备出台的方案“很有信心”。

  举国“解题”

  3月2日,已经连续2年携带收入分配相关提案上会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又带着两份相关提案来到了北京。在“把民富优先列入国家发展规划的政策目标”的提案中,迟福林提出,1978年中国消费率为62.1%,2009年降到48%,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最低点。“十二五”期间要初步形成消费主导的趋势,主要取决于能否尽快启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整整一年之前,由国家发改委操刀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被国务院退回的消息传来,舆论为之哗然。这个方案发端于2004年,在2007年~2009年间前后经历了6次征求意见讨论会,后来不断传出“以家庭为个税征收主体”、“强调工会工资集体协商职能”等令人兴奋的改革细节,但就在许多分析人士都猜测2010年可能是“收入分配改革元年”之时,国务院认为这份方案需要重新修改,其全貌至今依然神秘。

  2003年以来,作为民生领域的核心问题之一,收入分配逐渐成为高层和基层一致关心的重大问题,由此形成的社会大讨论气氛也日益浓重。在此背景下,除国家发改委的方案之外,围绕缩小贫富差距、改革收入分配的多项调研和政策建议,源源不断地汇至中南海。

  “就我了解,在2004、2005年前后,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在负责对收入分配问题进行调研。”杨宜勇回忆,当时有十几个相关课题同时推进,中央高层都拿出专门的时间来听取这些政策建议。

  具有国家立法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全国人大也在发力。2010年8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万宾介绍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形成的国民收入分配问题专题调研报告,及与之相关的促进就业问题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专题调研报告。这是全国人大围绕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开展的一系列专题调研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主党派亦同步提出建议。2011年1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盟中央经济委员会主任郑功成,向外界介绍了民盟中央2010年收入分配调研报告。这份报告建议深化国企、户籍、就业三大体制改革,强调大力调整财政、税收、社保三大宏观政策,建议从就业质量、最低工资、社会保险、职业福利、工资谈判五个方面扭转劳动者报酬偏低、初次分配利益失衡的格局。

  杨宜勇透露,民盟的这个报告得到了高层领导人的亲笔批示,发改委的14个相关部门随即参与了对这份报告的“学习研究”。

  此后,“改革提速”再次成为有关国家发改委方案的最新消息。2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来《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表示,有关部门将在深入分析我国收入分配现状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出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3月1日,当本刊记者见到方案的深度参与者杨宜勇时,他笑着说:“出台时间表现在还不能说,但我们对目前的方案还是很有信心。”

  “真身”隐现

  “现在就是不知道卡在哪里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对本刊记者说,他上次见到方案已是两年前了,目前内容已有很大的修改。

  国家发改委方案的内容和细节,一直是外界关注的焦点。一年前被要求修改的方案在坊间流传的内容包括四个部分,一是缩小城乡差距,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增加对低收入居民的扶持;三是提高工资性收入;四是通过税收手段主要是个人税收来调节收入分配。其中,个税调整的一个最大突破就是确定了一个方向:个人所得税将按照家庭为主体征收。

  2010年12月7日,国家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副司长纪宁较为详细地披露了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八条措施。让公众再次透过薄纱依稀看到方案的“真身”。

  这八条措施,包括坚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统筹城乡发展;加大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居民增加转移性收入;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收入分配的透明度。

  而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报告,对收入分配改革的描述则有五点。包括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继续增加各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加快研究建立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改革完善税收制度,规范政府分配行为;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水平。其中,对个人所得税改革,报告认为,目前考虑纳税人实际负担人口因素的条件还不成熟。

  综合而言,在经历了7年的讨论、纠结、博弈之后,增加农民和低收入群体收入、工资正常增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社会保障、改革税制、破除垄断等具有“高度可能性”的要点内容已经日益聚焦、浮出水面。

  “这些也是公众最为关注的几个问题,经多方辗转讨论,成为改革方案主体内容应是众望所归,”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主任吴忠民教授说。

  “一招制胜是不可能的”

  “我不同意‘方案没出来,就算是没改革’的说法”,杨宜勇说,“同样,我也不认为方案一出台就万事大吉了。在当今的历史和时代背景下,单纯依赖文件来推动改革的想法是非常不现实的。”吴忠民赞同这一观点。在他的观察中,广义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这些年一直在推进并未停歇。

  他说,免除农业税、粮食直补、农村低保、连续7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农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劳动新法”集中出台、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以及最近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和各地的商品房限购措施,无一不涉及几亿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我们看到,旨在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各项举措都在大幅度跃进,但人民群众仍然感到贫富差距在拉大,不公平感在增加,原因就是导致收入分配不公的因素仍有较大的惯性,而改革幅度还没有超越这种‘惯性前进’的幅度,”吴忠民说,在当前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各地还在大干快上,仍有大量的投资支出在挤占、挪用甚至透支民生支出,“这些负面因素,仅靠一个方案是难以根除的”。

  “改革既要重手段,更要重目标。只有紧紧围绕缩小收入差距的改革才是真改革。”杨宜勇说,“不论贫富,收入全部‘倍增’,那是真改革吗?不涉及加大富人税收征管力度,以用税的方式使社会财富向穷人转移,是真改革吗?不触及国企内部分配结构,只管工资总额控制,是真改革吗?”

  杨宜勇说,要实现居民收入与GDP增长同步,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增长同步,那么税收增长也必然与GDP增长同步。“而事实上我们保持住了吗?谁管了、谁问了?”

  2010年,中国GDP比上年增长10.3%,税务部门负责组织的税收收入增长20.8%,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增长35.9%。“所以说,光靠一个方案就能一招制胜是不可能的。尤其是方案出台后,如果各方都想搭便车,以为改革是别人的事,那么结果将非常令人担心。”杨宜勇说。

  对此,迟福林认为,政府做大GDP总量有很多经验,但推进发展导向从经济总量向国民收入的转变,从投资出口主导向消费主导转变,涉及发展理念、政府定位和政府职能的重大调整。这是政府转型最具实质性和挑战性的重大课题,也是决定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

  “改革方案只是解决一个在多元的利益主体诉求间实现动态调节的机制问题,也就是一种技巧,而我们现在更需要的是国家层面的理念转变,”吴忠民说,“要从GDP至上转为‘共享、公正、民生’。理念转变了,而后才能转化为大的制度变革。如果理念上不转变,收入分配改革的具体方案就缺少可持续性,在执行过程中,效率就会不断衰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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