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在改革节点上布局

2013年12月24日10:58  瞭望

  生态文明:在改革节点上布局

  领导中国的力量,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转折点上,已展开美丽中国的蓝图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温泉

  12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甘肃省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京津风沙源治理、全国五大湖区湖泊水环境治理等一批重大生态工程。

  会议指出,守护绿水青山,留住蓝天白云,是全体人民福祉所系,也是对子孙后代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始终把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放在突出位置,强化科学治理,推广适用技术,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重点区域和关键领域为抓手,实施重大战略性生态工程,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调动各类社会主体投身生态保护和建设的积极性,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让当代人受益,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13年,决策层对生态文明建设展现了前所未有的坚定态度。

  5月2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表示,绝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提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应该终身追究,并使用了“不能越雷池一步”的表达。

  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其中提出考核评价体系的改革,这被认为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牛鼻子”。

  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之前被认为是中国过去30多年发展偏重GDP的关键因素之一,而《决定》中提出“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这一点,在12月6日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中被进一步具体化。

  1月25日,《全国生态保护“十二五”规划》印发。各领域的规划与实施意见相继跟进,涉及水生态、大气污染防治、国有林场改革等领域。生态保护的经济手段,如绿色信贷、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等也在继续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和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探索已经开始。

  8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明确了今后3年的发展目标,包括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速15%以上。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

  对未来10年的生态文明建设,《决定》主要提到四个方面的制度安排: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未来30年一定是生态文明迅速发展的30年。”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阐释,生态文明制度安排的逻辑是:调动千百万人来开发和保护自然资源,同时国家对重要的生态系统予以维护、坚守底线,在保护过程中产生的损失由国家进行综合平衡和生态补偿,最后要有一套强有力的体系来执行国家的这套制度设计。

  他进一步解释说,过去中国的自然资源虽然明确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可是在实践中产权主体比较模糊和抽象,不好落实,无人负责。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就是要明确,保护生态由谁来负责。国家对重要的生态系统要予以维护,用法律法规来坚守底线,明确哪些不能开发,这就是“用途管制制度和生态红线”。为了保证开发利用和保护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就要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就是要建立一套强有力的体系来执行这套制度设计。

  展望未来,各项政策将会逐步加码。据了解,由多部门参与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已上报,环保法修订草案已经过三审,开征环境税方案已上报国务院,煤炭资源税改革也已提上议程。

  过去30多年中国改革的成功,在于把千百万人发展生产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今后30年,中国能否把千百万人发展绿色生产的创新能力有效调动起来,用到资源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上来,值得观察。

  值得欣慰的是,领导中国的力量,在即将过去的这一年,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转折点上,已展开美丽中国的蓝图。□

  党的建设制度日臻完善

  十八大以来的一年间,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不断增强,全党风貌为之一新。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将“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与“五位一体”的体制改革一并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六大重大部署,空前凸显了当前历史条件下加强党建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性。这一价值取向,贯穿于一系列改革举措之中,带来了若干崭新变化。

  以群众路线反“四风”

  2013年,中央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落实八项规定为切入点,坚决纠正“四风”,赢得了党心民心。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重在实践,重在行动,重在解决问题。

  一年间,各项措施不断出台:各级党政机关5年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出台会议费管理新规,狠刹会议费支出;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严禁元旦春节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要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严禁大操大办。

  这些措施在实施见效后不久,就迅速上升为党内制度和纪律。与以往相比,对顶风作案的惩处更为严厉。截至10月底,各地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共计17380起,处理1989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75人。

  一项项举措带来的变化显而易见,没了鲜花和红地毯,会场兴起务实风,会议内容变充实;“光盘”代替“剩宴”,餐桌上的节俭风,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党内立规有章可循

  党内的组织保障和法规制度建设是执政党自我治理、自我完善、自我进步的“重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正加快推进。

  今年5月,《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发布,中国共产党首次拥有正式的党内“立法法”。

  8月,首次集中清理党内法规的成果公布。1978年以来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近四成被废止或宣布失效。下一步将清理新中国成立以来至1978年前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全部清理工作将于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11月,《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正式发布。12月,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会议召开。按照中央部署,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即将进入落实实施阶段。

  对党内法规的系统规范,意味着执政党的党建制度改革迈出关键一步,亦体现出党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心。

  校正选人用人风向标

  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2013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针对干部选任中存在的现实问题,重新校正了选人用人风向标。

  会议强调理想信念是“好干部”的第一标准;好干部成长既要靠自身努力,也要靠组织培养;提出改革竞争性选拔的方式方法,反对简单“以票取人”、“凡提必竞”;年轻干部培养不能简单以年龄划线,提倡干部多“墩墩苗”,等等。

  这一系列要求的核心指向,在于解决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以选人用人的制度建设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把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到关乎中国发展进步的高度,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重提意识形态“极端重要”

  8月,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在会上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

  中央高层从战略高度强调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这成为2013年党建领域的一个鲜明变化。

  重提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越是思想活跃,越要旗帜鲜明。在迈向两个“百年”目标的关键时期,用马克思主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全党全国人民高度凝聚起来,极为迫切和关键。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发力推进

  建设好、管理好一个有八千多万党员的大党,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概念和任务,并将其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并列纳入改革的总体布局。

  因此,必须始终把制度改革贯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之中,“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很重要的一点在于党的建设需要遵循政党发展的规律、执政的规律。

  政党的活力来源之一,就是善于大胆借鉴和吸纳现代政治文明的优秀成果,探索现代政党发展规律。人类在政治活动中创造的能够推动社会前进的政治组织的形式和社会动员、社会规范的方式方法,都应该加以借鉴和扬弃,并以此确立执政党领导和服务社会发展需要的相对独立的运行体系。

  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涉及体制本身的自我完善问题,即党的建设的体制机制要结合深刻变化的环境,不断完善。

  一是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既保证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又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和其他方面的职能作用。

  二是着眼于维护党和国家的团结统一,以制度形式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三是规范党政机构和协调机构的设置,完善党委常委会的组成结构,确立组织功能和运行机制。

  四是围绕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行政资源,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推进组织和制度顺畅运行。同时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各类群众团体的领导,支持它们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它们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五是着眼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推进制度创新。

  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需要创造和提供制度运行的条件和环境。

  首先是要保障政党价值目标的实现;其次是要维护社会群体和个体合理合法的价值与利益;第三是协调党内关系和党际关系;第四是协调社会关系,避免贫富分化扩大和社会矛盾加深。因为贫富分化的直接结果是特殊利益集团破坏公平正义,致使改革难以为继。

  总之,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就是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保障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创造活力,坚决克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个人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现象。同时,在全党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执行制度没有例外的观念,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文/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  蔡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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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N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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