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解读:底层沦陷
社会学家孙立平提出一种“底层沦陷”理论,他认为匮乏的资源、逼仄的生存空间会从根本上扭曲一个人的是非观和价值观。是非、伦理、价值都是要以尊严为支撑的。当尊严得不到维护时,沦陷甚至堕落的过程也就悄然开始了。在此背景下,弱者对弱者的伤害可能会达到一种残忍的地步。
2013年,一幕幕人伦悲剧带给社会沉重的阴影和伤痛。
被伤害的儿童——
“底层沦陷”的人伦悲剧
执行记者/胡庆波
亲人的残忍,儿童的凄惨……2013年,一幕幕人伦悲剧让人万分揪心。这是一个需要社会勇敢面对的话题。
被挖眼的男童与生活困顿的伯母
2013年即将逝去。在对这一年发生的各种重大新闻事件的盘点中,最令人心酸的一句话莫过于“妈妈,天为什么还不亮啊”?
闻者泪奔。
发出这一质问的是6岁的山西男童斌斌(化名)。2013年8月24日傍晚,天真的斌斌被人骗至野外,遭下药迷昏后被挖去双眼。
小小年纪的斌斌还没有感受生活的幸福,甚至还没有来得及感受快乐的童年,就惨遭毒手。这起儿童恶性伤害案件引起网络舆论的轩然大波。
公安部派出专家组赴案发地指导案侦工作,山西警方组成专案组全力侦破。案发第二天,两颗眼珠在事发地附近被找到;第三天,警方排除此案存在人体器官买卖的可能性,并且悬赏10万元征集线索。
正当所有人都为斌斌揪心并对作案人进行各种猜想时,8月30日,受害儿童斌斌的伯母张会英在自家院内跳井自杀。这两起事件的发生有什么联系吗?
经专案组深入调查走访、现场勘查并经DNA检验,在犯罪嫌疑人张会英的衣服上,多处检验出受害男童斌斌的血迹。警方综合侦查和刑事技术DNA检验结果认定,张会英系本案的犯罪嫌疑人。
那么,张会英的犯罪动机是什么呢?斌斌的母亲王文丽曾向媒体表示,虽然她家与张会英家有矛盾,但都是家长里短的问题,到不了“挖眼睛”的地步。那么,伯母张会英为什么会对自己的侄子下此毒手呢?有人分析称,郭志平(斌斌的父亲)的老父亲瘫痪在床,一直由郭志平和郭志成(郭志平的哥哥、张会英的丈夫)两家轮流照顾。在照顾老人的问题上,两家可能有过矛盾,张会英一直在心底积压,最终发展到报复斌斌的程度。也有人猜测,一直想要个男孩却接连生了4个女孩的张会英可能因为嫉妒郭志平家有男孩才作案。
也许,随着张会英跳入井中的刹那,就尘封了此案所有的谜团。然而,当人们重新审视犯罪嫌疑人张会英的脸谱时发现,这个出生于1972年3月21日41岁的女人,在结婚前后的20多年里,一直在狭小封闭的村庄里务农。直到2012年,她开始到县城的一家养鸡场打工——在流水线上专门负责挖鸡屁股。村里对她的风评是:内向,胆小,善良,“有时看见杀个鸡杀个鸭都会晕过去”。另外,2013年,张会英家还陷入生活的困境:老公郭志成受伤无经济收入,二女儿因肿瘤做手术需大笔医疗费用,供三个女儿上学花销不菲,轮流照顾瘫痪的公公……
当人们想象着张会英将自己平时运用自如、闪着寒光的削骨刀残忍地对准一个幼小生命的画面时,仿佛看到了一行字:一个弱者对另一个弱者的伤害!
断手儿童与爱情失败的“老爸”
如果被残害的斌斌是唯一的悲剧,2013年还不会如此悲伤。可惜的是,一起起来自身边亲人的伤害,让假设永远无法变成现实。
2013年10月22日凌晨,仍被大雾笼罩的沈阳市夜空被一阵撕心裂肺的啼哭声划破。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附近的一家快捷酒店内发生惨案:一名年仅10岁的男孩小俊(化名),被其“父亲”王某斩断右手,残肢又被扔在热水壶中煮了一遍。
这里的“父亲”之所以加上引号,是因为王某其实是小俊母亲的男朋友。王某因与小俊的妈妈产生经济纠纷,导致情感纠葛,借此向小俊发泄怒火,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砍下小俊的右手。小俊的主治医师表示,抢救人员在一个电热水壶里发现孩子发白且肿胀的断肢,“应该被热水煮过,断肢组织坏死,已经不具备再植的条件”。这意味着,小俊永远失去了这只右手。
综合多方信息,一个粗线条的王某身世呈现出来。1983年,王某出生在内蒙古,后迁居沈阳市新民市。1996年,他再次迁居沈阳市皇姑区,曾经开过抓钩机。王某曾经离异,与前妻育有一个8岁的女儿。小俊的母亲长王某8岁,他们是于一年前在浙江相识的。
一段成年人的纠葛伤及一个孩子,一段失败的爱情牺牲孩子的一生。惨剧发生后,很多网友愤慨地表示,“我们的社会究竟哪里出了问题,为什么充满这么多的暴戾之气?”
也许外人很难理解王某的表现:挥刀斩孩子的手、煮残肢,事发后打车送孩子去医院,病床前安抚孩子。反差巨大的行为为何会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心理专家表示,他可能有分裂型人格。一般来说,这类人平时表现很好,可一旦遇到突发事件情绪无法消化时,往往会表现出极度反常的举动。
最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遭遇如此不幸的小俊在接受媒体采访谈及行凶者时,竟然自然地说“我管他叫老爸,他对我挺好的”,没有咬牙的痛,也没有切齿的恨。也许,行凶者王某,包括那些因为一点儿口舌之争就将对方躺在婴儿车内的孩子摔死的成年人,应该从一个断手儿童身上学习什么叫做宽容。
底层沦陷下的人伦悲剧
2013年10月30日,湖南省岳阳县发生一起儿童恶性伤害案,3名无辜的学童在一起绑架案中被无情地撕票,不幸身亡。
出人意料的是,犯罪嫌疑人与两个受害家庭竟然还是堂兄弟的亲戚关系。其中一位受害儿童的父亲怎么都不敢相信,自己的堂兄弟、那个小时候的温和玩伴怎么突然变成了杀害自己女儿的毒辣杀手?
除了上面这些来自身处社会底层亲属的儿童伤害案之外,2013年,一些令人瞠目结舌的伤害还来自于孩子的亲生父母。8月份,哈尔滨一名出生才56天的女婴体内被发现4根穿透内脏的钢针,嫌疑人是女婴的亲生父亲,他扎女儿的原因是迷信“在女孩的身上扎针,下胎生男孩”;11月7日,浙江金华一名女子因家庭矛盾将汽油灌入亲生儿子口中,并在与丈夫的推搡中点燃汽油,最终孩子因伤势过重离世;11月11日,河北一名8岁男孩被喝醉酒的父亲割喉,孩子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中国流传了几千年的美德要人们尊老爱幼,告诉人们孩子是弱者,需要来自成人的保护。而这些频繁发生的儿童恶性伤害案却不断地刺激着人们的神经,这些跟孩子有着血缘关系、亲属关系的亲人,为何会将罪恶之手伸向稚嫩的幼苗?人性的底线为何会失守?
有报道认为,施暴者性格暴戾、心理怨恨、生活不稳定是此类恶性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而施暴者将罪恶伸向孩子更暴露了他们的脆弱和无能。
如何让孩子远离暴力和伤害,已经成为社会不可忽视的问题。“急需建立对家庭监护的帮扶、监督和干预制度,包括物质上的、情感上的还有安全上的。”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如此认为。
制度的建立并非一蹴而就。对孩子的监护人来说,家庭保护还是最重要的安全环节。这就意味着每位监护人都要紧紧地牵着孩子的手,让孩子永远不离开自己的视线。
2013年,修改了60项条目的新《民事诉讼法》的实施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