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模新标准能治好“城市病”?
有关本次调整的舆论意见多以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读和相关领域专家采访为主,媒体评论文章较少
文/杨颍
早在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之后,舆论场中有关“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调整方案”的报道时有出现。
11月20日,公众对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调整的期待终于尘埃落定。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对我国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明确了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对于这一调整政策的出台,舆论表现出了极高的关注。相关舆论报道量从20日开始进入大规模报道阶段,于21日达到报道高峰。截至11月25日14时,有关“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调整”的报道传播量在传统媒体中达到2514篇,自媒体中为4510篇。
由于此次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调整涉及全国大部分城市,因此参与报道的媒体并没有表现出很强的地域性,几乎所有城市的主要媒体均对相关消息有所涉猎。报道内容则多关注于自身所在城市规模定位的变化。
总体而言,有关本次调整的舆论意见多以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读和相关领域专家采访为主,媒体评论文章较少,网民发言也保持谨慎观望态度,舆论整体对该政策表现出相对积极的倾向,称重新划分城市规模定位将有助于制定大小城市差异化发展政策。
社科院城市研究领域的几位专家认为,我国此前将城区人口超100万的列为特大城市,按照政策,对特大城市有很多限制举措,比如人才引进、户口迁移等。按照新标准,很多中西部省会城市不再是特大城市,这将给这些城市人口政策提供更大自主权,有助于缓解特大城市的人口压力,使得区域发展向着更加均衡灵活的方向推进。
也有评论指出,我国一些城市片面追求向大城市、特大城市迈进,目前已经出现不同程度的自然问题和社会问题,如城市饮水不足、环境污染严重等。这次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调整,客观上要求很多地方的城市发展规划需要重新调整布局,部分省份原计划的大城市、特大城市设想可能因此中止。
从经济社会长远发展角度来看,从“城市病”的有效治愈层面来说,新标准的出台无疑是对症良药。
相对于各领域专家对调整政策宏观解读而言,网民更关注的是城市规模定位调整后将带来的实际变化。如佛山网友表示,对一座城市而言,重要的不是大小,而在于是否宜居;不是人口多少,而在于生活在其中的人能否感受到满满的幸福。把现有的城市基础设施搞好,环境保护好,居民收入提高,公共服务上档次,对老百姓而言,比是不是特大城市更实际、更重要。
城市划分标准应包括什么
人口超过1000万的城市有七个:上海、北京、重庆、天津、广州、深圳与武汉
文/王晓阳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对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明确了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与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相比,新标准有几个变化。
一是城市类型由四类变为五类,增设了超大城市;二是将小城市和大城市分别划分为两档;三是人口规模的上下限普遍提高。小城市人口上限由20万提高到50万,中等城市的上下限分别由20万、50万提高到50万、100万,大城市的上下限分别由50万、100万提高到100万、500万,特大城市下限由100万提高到500万;四是将统计口径界定为城区常住人口。
按照新标准,笔者根据各省市2013年的统计年鉴,整理出人口超过500万的城市中,超过1000万的城市有七个:上海、北京、重庆、天津、广州、深圳与武汉;500万~1000万之间的有九个:东莞、成都、南京、佛山、西安、杭州、苏州、汕头与沈阳。
总体而言,新标准在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借鉴了西方的城市规模分类标准。西方人口1000万以上的为超大城市(Mega City),500万~1000万之间的为特大城市(Large City)。
西方城市大多因为行政区面积较小,关于城市规模的划分,普遍采用都市圈为空间单位。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现代交通工具的改善和互联网经济的崛起,中心城市和周边的卫星城逐渐形成流动的空间并连为一体。以都市圈为单位统计伦敦的人口能更好地反映伦敦吸纳就业人口的范围。
但这样的标准放到中国似乎会给人口统计带来障碍,比如河北廊坊市燕郊地区,据报道居住在燕郊的“京漂”人数接近40万,已超过北京全市总就业人口的3%。按照西方城市的定义,燕郊应属于北京城区人口的统计范围。但中国历来人口统计都以行政区为优先,新的划分标准并没有改变。
在上世纪70年代,纽约、芝加哥、东京、伦敦等大城市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衰落,突出表现在人口流失、公司外迁、在全国经济中的比重下滑,等等。从80年代中期开始,这些城市在完成产业升级后普遍结束了衰落,虽然城市人口恢复增长,但城市增长的机制更多表现为先进生产性服务业比重的提升、经济活动的跨国性增加。
2013年,中国的服务业在GDP中的比重首次超过第二产业,已经正式进入了服务业占主体的阶段。
所以,未来中国的城市划分标准除了考虑人口因素,产业结构也应该适当成为参照标准。
编辑:SN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