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我国开始实施黄金周长假制度,将春节、“五一”“十一”的休息时间与前后的双休日拼接,从而形成7天的长假。
2004年,国家旅游局表示,短期内不改变黄金周长假制度
2004年2月27日,人大校长建议增加传统节日为法定假日,取消黄金周,强化春节长假
2005年6月,中央部门发布文件详细说明增设除夕、元宵、清明、端午和中秋节的重要性
2007年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到人民大学听取增加中国传统节日为法定假日的意见
2007年2月,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2007年国务院第513号令,我国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共11天,分别是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2008年,五一法定假期从3天改为1天,五一黄金周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