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调研发现有地方举债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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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调研发现有地方举债发养老金

第627期

2015年12月22日10:43我有话说(0人参与)

  全国人大调研发现,地方债增长未被控制,2014年增幅达41%,有的地方政府举债却连利息都还不起,有的地方举债发养老金。违规举债、“明股暗债”等变相举债行为时有发生,但至今也没有一个地方或个人因为违规举债被问责。

  12月2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同时公布《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12月22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12月22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有地方举债发养老金 违规现象至今无一问责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认为,债务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

  有的地方提出或有债务中确需政府履行责任的债务没有落实还款来源。除了已经统计的融资平台等或有负债外,社会保险欠账、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等也可能转化为政府债务。调研中还发现,有的地方甚至通过举债来发放养老金。

  预算工委指出,尽管新预算法和43号文件对问责机制都有原则性规定,但缺少具体可操作的落实机制,至今也没有一个地方或个人因为违规举债被问责。

强调GDP 举债冲动难扼制

  调研报告显示,控制债务规模增长难度较大。由于现行的工作考核评价制度仍然过于强调GDP,导致地方政府举债冲动较难扼制。举债往往给本届政府带来政绩,而偿债责任大多留给下届政府或寄希望上级政府救助。

  人大批评“这种举债权力与偿债责任相脱节的状况导致有些地方债务风险意识薄弱”、“重借轻还”。

  同时,报告指出存量债务规模较大,增长较快。2014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4万亿元,比2013年6月底净增4.5万亿元,增幅达到41%左右。

  2014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是2014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2倍,约为2014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汇总数的86.3%。

“基金”变相举债 市县担保违规举债

  调研发现,有些地方依旧通过城投债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公益性且收益率不高的领域,其中会有相当一部分转化为政府债务。

  有些地方采取地方财政与银行、国有企业等合作成立基金的形式,支持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这类基金运作中行政色彩较多,投资风险控制机制不完善,未来可能会出现现行法律和政策框架外的“变相债务”。

  另外,有的地方仍在违规通过融资平台举借债务,部分市县及下属部门单位违规出具承诺函或提供担保举借债务,违规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借款。

利息还不起 偿债仍靠卖土地

  调研还发现,地方债的偿还能力不足。虽然地方举债投资形成了一批资产,但变现能力较弱,地方政府偿还债务仍然主要靠土地出让收入和“借旧还新”。但近年来房地产市场走弱,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滑。

  另一方面,地方存量债务利率普遍较高,大多在7%以上,有些项目利息甚至高达20%以上。据估算各级地方每年利息支出就达近万亿元。人大调研发现,有的地方甚至连债务利息也无力偿还,有的地方已经连续几年出现逾期债务。

  (新浪《新闻极客》刘洋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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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地方债 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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