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家大门,七成网友不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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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我家大门,七成网友不乐意

第731期

2016年02月22日11:23我有话说(0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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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时隔37年重启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配套文件,勾画了“十三五”乃至更长时间中国城市发展的“路线图”。

  《意见》中,最引人注目的新提法是“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已建成的住宅小区要逐步打开”。

  这引发了网友热议,购房时,小区内的道路都算公摊交了钱,算是业主所有。如果开放了,是不是违背了现行的《物权法》?

  在新浪网的《住宅小区不再封闭,大院要打开,你支持吗?》调查中,七成多的网友明确表示“不支持”,“人身财产等安全问题”成了网友最担心的问题。还有八成网友认为,封闭小区逐步打开以后,“业主应该获赔”。

“我家小区的围墙是不是要拆?”

封闭型小区要打开,内部道路公共化,算不算违背了现行的《物权法》?封闭型小区要打开,内部道路公共化,算不算违背了现行的《物权法》?

  《意见》提出,“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

  对于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意见》也提出“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另外,还要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

  该《意见》一出,立刻引来网友热议。

  21日晚上8点15分,@央视新闻微博发出此条新闻后,截至今天上午10点,就已经有近15000条转发,3600多条评论。

  其中,绝大多数网友在质疑:“一旦小区不封闭,社区内的安全如何保证?”,“我家小区的围墙是不是要拆掉了?”

  还有网友认为,该提法与现行法律相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当初买房的时候,小区道路跟环境都交了钱,为何现在要变成公共的?”

“既不合理 也不合法”

根据新浪网的调查,七成网友不支持住宅小区开放。根据新浪网的调查,七成网友不支持住宅小区开放。

  封闭小区的形成大致有两个高峰。首先是上世纪50年代单位“圈大院”,接着改革开放后,尤其是90年代以来房地产开发商蜂拥建起封闭的住宅小区。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杨保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封闭小区是农耕文明的理念,一个个楼盘是一个个独立王国,公共服务设施不共享。但是,现代城市是开放的,以公共活动、公共空间作为特征。

  不过,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认为,要求住宅小区打开,内部道路公共化,“既不合理,更不合法”。

  徐昕指出,新建住宅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没有问题。但是已经建成的住宅小区,是业主花钱购买的私有财产,小区规划红线内的道路,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公用,受宪法和法律保护。没有义务对外开放,政府无权干预。

  对于这个政策,徐昕认为,“是长期混淆公域私域,对私有财产保护不力的惯性。”

  资深媒体人王志安也表示,住宅小区是否开放,决定权在于全体业主,而不是政府。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小区内部的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方式由业主大会决定,政府是无权干预的。

  研究规划的学者、中山大学教授袁奇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提到,未来不能做大规模的“门禁社区”的规划,但是土地出让给开发商时,必须划清哪些属于公共道路,哪些属于私有。

  此外,徐昕还提到了开放小区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

  徐昕认为,从目前的交通及治安状况来看,住宅小区也很难开放。孩子在小区玩耍,车辆穿梭,将导致安全事故上升。

  “老人孩子的安全谁负责?偷盗事件上升谁负责?噪音污染谁负责?业主付出的公摊面积退钱吗?”

  杨保军表示,对于已经建成的住宅小区,首先实行行人穿行,然后是自行车穿行,当然,管理也必须跟上。“大院情况下,物业管大门,当城市开放的时候是管大楼,每栋楼安全了,街道就可以开放了。”

单位大院开放获网友支持

《意见提出》单位大院,也要逐步对外开放。《意见》提出:单位大院也要逐步对外开放。

  对于《意见》中的提到的“单位大院对外开放”,得到了绝大多数网友的支持。

  记录北京城市变迁的《城记》一书,曾回溯建国后首都各单位“圈大院”的现象。以至于1964年的相关政府报告中检讨说,“至今没有建成一条完整的、好的街道”。

  王志安也认为,与住宅小区不同,单位大院应该打开,因为单位大院的产权属于单位,而非业主。

  此外,新浪《新闻极客》梳理还发现,在今年1月13日,《四川日报》就曾发布消息称,四川省委经济工作暨城市工作会议上就提出:四川新建住宅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

  (新闻极客 梁超 综合《南方都市报》等报道)

责任编辑:梁超 SN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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