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评媒:什么人算得上“国贼、国妖和叛徒”?

2014年12月11日17:15     第108期      我有话说(0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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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航

新浪新闻中心出品

  打虎的人很忙,批虎的人更忙。

  随着徐才厚、周永康等大老虎相继被查,官方媒体上重现了很久未曾使用过的“国贼”、“国妖”、“两面人”、“叛徒”等词汇。

  这些在特定历史时期带有特定政治含义的词汇,再次使用意味着什么? 这些词汇最早何时出现?哪些人曾经被如此形容过?

哪些人都当过“国贼”?

  “国贼”,在《新华字典》中释义为危害国家或出卖国家主权的败类。

  距今两千多年的战国著名思想家荀子在《荀子·臣道》中写道,“不恤君之荣辱,不恤国之臧否,偷合苟容以持禄养交而已耳,谓之国贼。”

  翻译成现代汉语意思是,不顾君主的荣辱,不顾国家的得失,只是苟且迎合求取容身,以此来保住自己的俸禄、去豢养结交的党羽,这种人叫做国家的奸贼。

  与荀子同时代的隐士在兵书《尉缭子·重刑令》中将国贼形容为“将自千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国贼。” 从行军作战上来讲,统辖百人以上的官吏,若有作战失败,守城投降,擅离防地,弃军逃跑的,也叫做国贼。

  近现代史上,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青年学生喊的口号除了“还我青岛”、“拒绝在巴黎和约上签字”、“废除二十一条”之外,还有“外争国权,内惩国贼”,这个国贼指的是当时的交通总长曹汝霖、币制局总裁陆宗舆、驻日公使章宗祥。

  1935年秋,国民党官员何应钦和侵华日军高官梅津美治郎签订了备忘录,即“何梅协定”,要求依约取缔河北省的反日团体和反日活动,实际上放弃了华北主权。

  陈毅即兴赋诗 《登大庾岭》,“国贼卖尽一抔土,弥天烽火举红旗。”这里的国贼自然是指丧权辱国的何应钦和当时的国民政府。

  徐才厚落马后,凤凰周刊记者钟坚推出独家《国贼徐才厚查抄内幕》,首次把“国贼”用在落马的贪腐高官身上。文章称“徐才厚身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军委副主席,却搞出了个宗派山头主义猖獗的‘徐家庄’,把原本正常的一条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的升迁轨道扳转向他的私家领地”。

从“国贼”升格到“国妖”

  然而,解放军报对徐才厚的批评,将他从“国贼”上升到了“国妖”。

  12月10日解放军报刊发评论员文章《做老实人不做“两面人”》的文章在结尾把徐才厚称为“国妖”,大奸似忠,大伪似真。

  文章在开篇就用清代小说《镜花缘》中“两面国”的故事,告诫党和军队干部不要当“两面人”。随后引用王安石在《知人》中的话“贪人廉,淫人洁,佞人直”,点出了徐才厚这种典型的“两面人”,是一种政治投机主义。

  在文末,荀子把“口言善,身行恶”的“两面人”称为“国妖”,而徐才厚这个政治投机主义的“两面人无疑”就是这样一个“国妖”了。

  澎湃新闻顺口接茬,登出了《揭开中共历史上两个“国妖”真面目》。

  文章写道,“国妖”在人类历史上“兴风作浪、作祟百端”。而在中共历史上,徐才厚不是第一个被称为“国妖””的官员,四人帮成员张春桥也被称为“国妖”。并指出其出处是叶永烈写的《“四人帮”兴亡(中)》,认为借用“国妖”两字为张春桥勾画形象,倒是颇为传神。

“叛徒”一词分量有多重?

  还有个政治份量并不比“国贼”“国妖”轻的词也出现了,这就是“叛徒”。

  这个词被人民日报政文部的微信公众文章使用,形容的是周永康。

  中国共产党对党员有着严格的纪律要求,这既是其自身性质的体现,也是在长期斗争中的经验总结。

  因此,在今天的入党誓词中,还能见到“保守党的秘密”“永不叛党”“对党忠诚”“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等表述。

  忠诚是一个党员对组织最重要的承诺。

  “人民日报政文”推送的这篇文章叫《周永康所做作为已与“叛徒”无异 》。

  文章称,在中央公布的周永康违法乱纪行为中,“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泄露党和国家机密”。

  该文章认为,“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违反党的纪律,损害党的形象,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失,影响恶劣的腐败分子,已与叛徒无异。他们失去了共产党员的信仰,抛弃了当年党旗下的誓词,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走到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

  文中还列举了数位中共历史上的叛徒,比如令恽代英、蔡和森遇难,中共中央机关惨遭破坏的顾顺章;临行前向敌人跪地求饶,周恩来称其“气节还不如一个妓女”的向忠发;禁不住诱惑而泄露机密的军队高级将领和专家刘连昆、刘广智、郭万钧。

历史词汇重返现实

  无论是“国贼”“国妖”,还是“叛徒”,这些词汇已经有几十年未曾出现过了,即使是在这些年查办的高级官员身上,也都未见用这样的词汇形容他们。

  2007年7月,中共中央决定给予陈良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人民日报刊文《中央对陈良宇的处理决定彰显反腐决心》,称“陈良宇获此处理,可谓咎由自取,惩当其罪,罪有应得”。

  2013年7月25日,薄熙来案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日报在第二天发文《法治没有特区 反腐没有例外》,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不能心存‘刑不上大夫’的侥幸”。

  跟以前这些落马官员相比,新落马的官员可就比较惨了,除了接受法律的审判、党纪的处分,还要顶着“国贼”、“国妖”、“叛徒”等帽子。

  不过以依法治国为专题的四中全会刚刚结束,全社会正在倡导法治,从周永康、徐才厚被查办看,执政党反腐的决心和力度空前,无论什么级别的官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应有的惩处。

  对于公众来说,人们希望看到更多的贪腐官员被追究,但法律的问题归法律,道德的问题归道德,才是践行法治社会。(晓航 杨箬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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