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语
朋友圈一片喊杀之声,“我支持,人贩子应该判处死刑”获得了无数点赞和转发。面对孩子的潜在威胁,家长杀心四起。
杀与不杀的争论还在继续。
杀不杀人贩子越来越像一场口水仗,口水仗的背后,是中国父母面对儿童拐卖问题的无助感和恐惧感。
中国父母们到底在恐惧什么?中国在儿童拐卖问题上缺什么?除了杀死人贩子,我们还能做什么?
我们没有,公共场所儿童失踪应急体系
孩子丢失后,报警往往是中国家长唯一的选择。但在警方出动之前,孩子很可能早已被改头换面,藏匿行踪。
美国司法部数据显示,儿童被诱拐后遇害,常常在前三个小时内发生。因此儿童失踪后,时间至关重要。
公共场所的“儿童安全警报系统”是一道高效屏障。
在美国,20世纪80年代后期,沃尔玛超市开始启用“儿童安全警报系统”。如果家长发现孩子在超市走失,可立即求助于此系统。
超市必须立即获取对孩子的详细描述信息,进行海报张贴或广播。同时,超市所有出入口将全部封闭并实施监控,工作人员立即进行搜寻。如果10分钟内找不到孩子,将立即由警方接手。
此后,这一系统被全美众多超市、商场、医院、博物馆等公共设施采用。是全美规模最大的儿童安全保障机制之一。
这套系统被命名为“Code Adam”,为纪念一名叫亚当的6岁失踪儿童。
亚当(Adam Walsh)于1981年7月27日,在佛罗里达州的一家百货商场失踪。两周后,渔民在120英里外的灌溉渠内打捞上来了亚当的头颅。
亚当的父亲质问国会:“一个能发射航天飞机并让它回到地球的国家,竟然没有一个为失踪儿童设立的信息搜集和服务中心?”
在中国,一直没有全国范围的针对公共场所走失儿童的应急预案。
今年6月1日,南京德基广场推出防儿童走失系统。官方微博“江宁公安在线”表示,在南京德基广场,家长发现孩子走失,可到每层楼直升电梯处打开系统呼叫工作人员。确认后,将立即启动十分钟防儿童走失系统,关闭所有出入口,进行地毯式搜寻。
可以设想,如果全国范围内应用这样一套警报系统,关闭出入口的10分钟内,被影响了生意的经营者会心甘情愿地配合吗?被耽误了时间的顾客们会平静等待,不抱怨报警父母吗?
我们为什么没有一套这样的系统?
我们没有,匹配信息技术发展的联网警戒
在“亚当警报”之后,90年代美国又推出名为“安博(Amber)警报”的失踪儿童警报系统,覆盖全美及全球18个国家。
失踪儿童经“紧急反应”搜救未果之后,即启动“安博警报”。
这是一个失踪儿童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经过警方认定,该警报可利用美国“紧急警报系统”(EAS),通过广播、电视、电子路牌、手机推送、社交网站等途径,发布信息。
失踪儿童所在区域97%的手机用户都会收到“安博警报”,接收到警报的民众就都成为警方眼线。
警报通知一般包括嫌疑人及失踪儿童的体貌特征,汽车型号与车牌号,执法部门联系电话等三大要素。一旦失踪儿童有了下落,安博警报也会第一时间发布解除通知。
自1996年投入使用以来,安博警戒已经至少解救了600余名失踪儿童。
我国直到今年5月25日,首个儿童失踪预警平台才正式投入使用。
家长可在手机上下载客户端,孩子的信息会记录在后台,包括姓名、性别、肤色、发型、声音、长相、照片等。
一旦发现孩子失踪,家长能第一时间通过系统向公安部门报警。同时,孩子的失踪信息还会发送给已安装预警平台手机端的其他用户。
这样,失踪儿童信息可以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最多人的关注,以赢得救援时间。
目前,该平台已与部分主流社交软件和社交媒体以及传统媒体达成初步合作计划,没有安装手机平台但属于这些软件和媒体用户的人,符合平台时空规则的也会收到预警信息。
据报道,电子室外大屏、社交网站、社交软件等也都将加入这个预警平台。但这都是未来的事。
在美国,还有全国失踪与受虐儿童服务中心(NCMEC),开通多语种全天候的热线救助服务。失踪儿童家长可以借助该中心网站制作标准化的寻人布告,也可以请求该中心出动专业搜救小组。
英国的儿童拯救报警系统和美国相似,一旦18岁以下的儿童失踪,警报马上传到电台、电视台及各类媒体。即便在首相或重要人士发表讲话期间,电台和电视台必须立刻插播寻人启示,把被绑架者的照片、特征、失踪地点、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公布出来,让听众、观众,正在路上驾车的人、各地警察马上睁大眼睛,看能否提供线索。
法国、德国、比利时、希腊都有类似系统。2008年4月,欧盟建立了泛欧洲的“儿童绑架信息热线”,已有11万使用者,创办者是一位失踪儿童的父母。
在我国,2011年6月1日,公安部启动了“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目前,公安部还在搭建全国性的失踪人口信息系统,但数据并未公开。
今天,交通如此发达,儿童被拐24小时候,有可能已经被人贩子带到了任何地方。信息技术也同样发达,却远远滞后于人贩子的脚步。
我们没有,警民合作的社会组织
对于美国失踪儿童的案件,美国的非政府组织十分强大,主要的工作是帮助家长联系警方,发动社区的关注,向警方提供更多线索。
如儿童警戒基金会(Child Alert Foundation)于1998年创设一个运作系统。
当发现儿童被拐走时,如果目击者看到疑犯的车牌、颜色、车款而报警,资料会送到附近的广播电台和警察单位,然后用简讯、电邮等各种方式传送给参与的民众,协力逮捕疑犯,将被拐的儿童平安救回。
在印度,每年有数千名儿童失踪。2000年印度成立的非营利组织National Centre for Missing Children会定期发布“儿童失踪警戒”,散播失踪儿童的照片和数据。目前,该活动已拥有32万捐款人。
在我国,前几年微博上发起“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打拐”成为热门话题。但这一行动一直伴随着争议,也并没有取得实质效果,最终在网络上偃旗息鼓。
即使在美国这样市场化十分发达的国家,孩子失踪这样的事情也只能依靠政府解决,私人和社会力量只能发挥辅助性的作用。
我国比较知名的民间组织“宝贝回家网”站长张宝艳曾表示,作为一个民间组织,他们在帮人寻亲时常感到无力和无奈,一直希望能有政府部门,尤其是警方加入他们这个网络寻亲的行动中来。
依靠不计成本的警力和社会力量,美国在解救失踪儿童上取得的成绩让人羡慕。美国司法部2011年的数据显示,每年有79.75万名18岁以下的青少年和儿童失踪或被绑架,约98%的孩子能被找回。
而且,其中大部分是由于家长和孩子沟通不畅或孩子离家出走造成的,与拐卖无关。每年只有几千件失踪案属于非亲属绑架性质,真正危及儿童人身安全的案件只有100件左右。
我们没有,一本书告诉家长该怎么做
家长们的不安全感,来自于“孩子丢了,可能就真的找不回来了。”
比如何惩罚人贩子更重要的是,如何预防拐卖行为。
但并没有相关指导,告诉家长应该如何预防儿童走失、被拐。
很多家长甚至不知道孩子失踪多久后,警方才会立案?
根据一家报纸的街头调查结果显示,在他们随机询问的20个人中,仅有20%,即4人知道警方会第一时间立案。
其余人的回答,要么是24小时,要么是48小时。其中3位已为人母的成年人表示,“警方应该会在24小时后立案吧?之前只有我们自己先找找看了。”
事实上,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曾明确表示:“目前法律和警方都没有‘失踪24小时才能立案’的说法,但对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是儿童或14岁以上、18岁以下的少女失踪或走失,可第一时间报案,警方会以刑事案件立案调查;如果是18岁以上的成年女性,如果有被拐嫌疑的,也可以立即报案,警方也会以刑事案件立案调查。”
家长知识和意识的缺失可见一斑。
尽管此次朋友圈对人贩子一片喊打喊杀的声音,但实际上公共意识对儿童失踪事件却异常冷漠。
2014年,美国一名叫汉娜•伊丽莎的大学在校生参加完校外派对后失踪,引起了美国社会连续两周的持续关注。而对于大部分发生在中国的失踪案件,也许只是一条寻人启事。
在中国,拐卖儿童并没有引起社会足够的重视。
美国在1982年就通过了《少年儿童失踪法》,促使人们加强防范意识。我国只有“拐卖妇女儿童罪”,并没有一部针对性的法律。
30多年前,为了纪念一名失踪儿童,美国将5月25日设立为“国家失踪儿童日”,此后被世界上多个国家效仿,最终形成国际失踪儿童日。在今年刚刚过去的这一天,我国才有了第一个儿童失踪预警平台。
(新闻极客 梁超 刘洋 报道)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标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或个人不得全部和部分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