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语
当派出所的警察敲高强酒店房间的门时,他知道,又一次的盘查尿检来了。
戒毒已经8年的高强,对此早已习惯,他试图脱离这个公安系统的动态管控之网,但努力都失败了。
动态管控是一项公安部推出的禁毒措施,始自2006年。
国家禁毒委员会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底,中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295.5万名,3年未复吸人员达到100.8万名。
这些未复吸人员,按照2011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禁毒条例》,将不再实行动态管控。
但实际并非如此。
“走进更大的戒毒所”
6月8日,高强来北京参加一个交流学习活动,住进旧鼓楼大街某宾馆。
当晚11点左右,三名民警敲开高强的房门,他们是派出所的。此前下午6点,民警就来过一回,但高强不在房间。
三名警察先对高强的身份证进行查验。之后,其中一名警察问高强,以前是否吸过毒。高强称有过,随即对方拿出吸毒检测试条对他说,“那就验一下吧。”尿检是目前公安部门检测吸毒人员是否吸毒的一个常用手段。
对曾经吸毒过的事实,高强并不回避。他在自己的博客里,写下那段吸毒经历。高强15岁时,因好面子而染上毒品,后来经历数次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 在2007年戒毒成功。
已经一年多未遇到过强制尿检的他,一度以为自己脱离了动态管控,实际上,他一直都在。
警察没有听取高强的解释,“这些年吸没吸他不知道,得检测一下才知道吸没吸,如果不愿在这检测,可以去派出所。”
高强只好同意在房间里进行尿检,检测结果为阴性。
警察把身份证还给高强,未做解释离开了。
与他同住一个房间的朋友,见证了全程,虽对高强的吸毒史并未在意,但这仍让高强感到不舒服。
两周后,高强与朋友一同去天津游玩。回来后,仍住在这家宾馆。遭盘查的事情再次发生。
高强刚登记入住不久,同一个派出所的警察又来了。
高强做了解释,这次警察没有要求他做尿检,但对其箱包进行了检查。
对这类盘查,高强并不陌生。
在2007年戒毒成功的初期,他并不排斥盘查尿检,反而欢迎,认为这是其不再复吸的诚信证明,“自豪自己是阴性”。
但他慢慢觉得动态管控跟他“想象的不太一样,不是那么美好”,甚至让自己“如履薄冰”地“走进了更大的戒毒所”。
戒毒后,他去更换身份证,办理低保时,会被要求做尿检。警察的突然出现,几次让高强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有时,好不容易建立的信任,让一次突如其来的尿检给冲掉了。
吸毒曾让高强与父亲的关系紧张。戒除毒瘾后,警察时常找高强了解情况,父亲会认为高强又复吸了:要是你没吸,警察找你干嘛,他们咋不来找我?
从2007年开始,高强外出一共经历了近20次有关毒品的检查。不分场合,其中在宾馆居多,在大街上、边检站、火车站等公共场所,也常遭盘查,其中被强制尿检15次。
逃不了的“动态管控”
上一次强制尿检是2014年6月。当时在物业公司上班的高强,与当地房管、住建等部门领导,共同参加行业内的会议。期间,当着与同住一房间的领导面,高强在房间被盘查。
高强知道动态管控是在2008年。
他在昆明东站宾馆入住不久,就被当地派出所盘查。对方还拿着打印了一份有关高强的个人信息的网页。该网页记录着他过往几年何时何地强制尿检的盘查记录。
高强介绍,动态管控全称”吸毒人员网上动态管控预警系统”。据公开资料显示,2006年6月28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在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作出部署建立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目的是“真正把’死的信息‘变成’活的信息‘,把’无用的信息‘变成’可用的信息‘。”
高强介绍,该系统收录了全国在册登记的吸毒人员以及其他一些有过毒品犯罪记录的人员信息,只要信息被录入该系统,被录入人员的身份证等多种信息便在全国公安系统内共享。被录入人员不论在全国什么地方使用与本人真实身份相关的证件(如身份证),该系统都会自动预警,辖区内的警务机构会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对当事人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盘查,以此减低毒品违法犯罪率。
5年后,该动态管控系统被写进法规中,也因此有了执行的法律依据,这是2011年6月26日发布的《戒毒条例》。
该条例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依法实行动态管控”。
该条例也吸纳了专家的建言,为动态管控留出了退出机制。该条例第七条规定,“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
但在实际操作中,它是一个只进不出的机制。一旦吸毒人员信息被录入,无法取消。
2012年6月底,此时已脱毒四年的高强,向居住地所在辖区派出所提出脱离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
对方回应称,“实施细则尚未公布,不知如何脱管”,高强的申请未被受理。
此前,他向公安部邮寄资料,询问如何脱离动态管控,无果。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法学院毒品法律与政策研究所博士褚宸舸告诉《新闻极客》,基层派出所民警只能录入,取消的权限只有省一级公安厅才有。这些信息,需由基层派出所写公函递上去,但也可能因信息弄错或传递中的种种原因,而迟迟没法办理或出现错漏。不过他也表示,即使吸毒的信息被剔除,相关系统里可能仍会保留吸毒者个人信息。
受动态管控影响的过往吸毒者,远不止高强一人。
在北京工作、生活的吴冰(化名)也是一名过往吸毒者。2005年戒毒至今,不再复吸已近10年。
吴冰也遭受着动态管控的困扰。
他因有吸毒经历而迟迟没法办下暂住证,因此没法在京买房子。他开办的两家公司,因此没法出任法人代表。他去外地出差,与客户同住一房间,因被盘查尿检,客户与他疏远,合作也少了。
去年,他在北京某个收费站被警察拦下。出示驾照后,警察当着很多人面说吴冰有吸毒的经历。
吴冰说,他们这样做太过了。“吸毒只是违法,并不是犯罪行为。改过自新也是好人,不能一辈子带着污点。”
吴冰的情况,已戒毒12年、在广州开公司做生意的曲风(化名)也遇到过。因去哪里都需要身份证,近年来旅游、出差尽量不去。如实在脱不开,就用护照代替身份证办理酒店入住手续。
不过,曲风很少被强制尿检。
动态管控打下的标签
研究禁毒品多年的褚宸舸介绍,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的建立,一开始并非专门针对吸毒人群。
他介绍,公安部门针对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七类重点人员实施管控,包括涉恐人员、涉稳人员、涉毒人员、在逃人员、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重点上访人员等。
公安部后来还规定五类二十种重点人口。由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的各级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负责五类特殊人群:社区校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和艾滋病危险人群。上述重点人员、人口或特殊人群中,都有涉毒人员。
2006年,公安部门针对吸毒人群开始建立了一套网络信息系统,将所有吸毒人员信息及时纳入计算机系统的查询和统计范围,实现信息共享、网上跟踪、有效管理、动态监控。
据国家禁毒办公布的年度禁毒报告显示,这套针对吸毒人员的网络信息系统,由公安部禁毒局与清华紫光公司联合开发,从2006年开始对吸毒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和信息上网入库。
2015年3月,国家禁毒办发布《2015中国禁毒报告》。该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底,中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295.5万名,其中全国3年未复吸人员达到100.8万名。其中就有高强。而前一个数字在2006年动态管控机制刚建好时,仅为24万余条。8年间,该数据库已扩大了10多倍。
不过,“学界对动态管控评价不高。”褚宸舸称,主要在于录入这些吸毒人员的信息时有错误,特别是有侵犯公民权利之嫌。
5月16日,一则“大连小伙每次开房都被抓”引起网友热议。
这名小伙被列入了警方系统里的监控人员信息。原因是同名同姓的人,因制贩毒90克被判刑。
后警方核查后确认,当地办案民警在2013年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录入其信息时,误将该同名同姓的大连小伙身份证和照片同时误录,造成其出差在外经常受到警察调查。
从2012年起,褚宸舸连续三年撰写《中国毒品成瘾者权利保障研究报告》,他表示,对吸毒人员的管理过程,常忽视他们的权利保障,比如动态管控中对权利的限制和不当损害。
此外,“动态管控也给这些吸毒人员打上标签,让他们顶着吸毒的帽子,给他们的生活和心理造成困扰,回归社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他表示。
“动态管控机制要合法、合理使用。”褚宸舸建言。“在具体管理过程中,要重视吸毒人员的权利保障”。
(王辉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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