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明世:朱元璋杀功臣--明代的胡党蓝党冤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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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12/08 17:21 新浪文化 | |
作者:樊树志
《汉书》中有一段从韩信嘴里说出来的话:“狡兔死,走狗烹;高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谋臣亡。“说的是刘邦在建立汉朝之后剪除异姓诸侯王,大杀功臣的事,给汉高祖刘邦勾画出一副疑神疑鬼寡恩刻薄的嘴脸。尽管刘邦有不得已的苦衷,但还是遭致后人无穷的非议。如果把他与朱元璋相比,那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刘邦不过是在异姓诸侯王反叛的咄咄逼人形势下的一场武装反击,朱元璋则是在并无反叛迹象时精心策划一场又一场大屠杀,为了显示杀戮的正确,把被杀的人一概加上“胡党”、“蓝党”的帽子。 所谓胡蓝党案,即胡惟庸党案与蓝玉党案,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其本质就是明朝开国皇 帝朱元璋为了巩固皇权至高无上的地位,大开杀戒,把开国元勋一网打尽。开国皇帝杀功臣,一向是敏感话题。 首先触及这一话题的是吴晗,1934年他在《燕京学报》上发表了《胡惟庸党案考》,广泛收集史料,进行严密细致的考证,把已经变得扑朔迷离的胡惟庸党案的真相揭示出来。他说:胡惟庸党案的真相到底如何,即使明朝人也未必深知,这原因大概是由于胡党事起时,法令严峻,著述家多不敢记载此事。时过境迁以后,实在情形已被湮没,后来史家只能专凭《实录》,所以大体均属相同。他在论文中一针见血地指出胡惟庸党案的要害:“胡惟庸的本身品格,据明人诸书所记是一个枭猾阴险专权树党的人。以明太祖这样一个十足地自私惨刻的怪杰自然是不能相处在一起。一方面深虑身后子懦孙弱,生怕和自己并肩起事的一班功臣宿:将不受制驭,因示意廷臣,有主张地施行一系列的大屠杀,胡案先起,继以李案,晚年太子死复继以蓝案。胡惟庸的被诛,不过是这一大屠杀的开端。”然而几十年后他修订出版的《朱元璋传》,却见不到如此锋芒毕露的分析了,只是在书中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回避了这个尖锐而又敏感的话题。当然他也有他的难处,生怕引起新朝当权者的猜忌。但是历史是无法回避的,读明史首先就会遇到这个问题。对于一个历史学家,不存在甚么该讲甚么该回避的历史现象,秉笔直书历来是史家的基本史德。 直白的说,胡惟庸党案与蓝玉党案是朝廷高层权力较量的必然结局。由于与朱元璋共同打天下的开国元勋的特殊贡献与特殊地位,势必形成相权与将权分割皇权的现象,这对于朱元璋这个权势欲极强,又有政治手腕的皇帝而言,是无法容忍的。此公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大权旁落,而那些文臣武将们以为开国有功,趾高气扬,飞扬跋扈,如果不加以制服,那么他的子孙继位之后,局面将会不可收拾。这样,矛盾激化了。朱元璋抓住两个有把柄的实权人物——左丞相胡惟庸和大将军蓝玉——开刀,然后蔓延株连,把那些威胁、削弱皇权的开国元勋,以及那些并不威胁、削弱皇权的开国元勋,不分青红皂白地统统处死,形成明朝初年政治史上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一页。 当然,开国元勋并非没有问题,不少人居功自傲,肆无忌惮,确实是不争的事实。洪武六年,朱元璋鉴于开国元勋多倚功犯法,凌暴乡里,地方官奈何不得,十分不满,特命工部制造铁榜,铸上申戒公侯的条令:凡是公侯家人倚势凌人,侵夺田产财物,私托门下影投差徭者,处以斩刑。这种做法似乎和战国时代的“铸刑鼎”有点类似。法律条文要用铁榜这种古老的形式来公布,一方面说明那些被封为公侯的开国元勋们依仗功劳权势而违法乱纪,已经达到非常严重的地步了:另一方面说明主张“治乱世用重典”的朱元璋不能容忍功臣们过于放肆。在这个禁令中已经隐约透露了日后要毫不留情地予除的信号。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