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元宫
今年是中苏建交55周年,本文则以近年来解密的档案材料为基础对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苏联援华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进行剖析。
不能严格遵守协定的派遣时间
不能严格遵守双方协定的专家派遣时间,是苏联援华工作中存在的第一个不足。这个不足的第一种情形就是有些专家实际报到的时间比协定规定的报到时间要晚。
1958年初,中国方面请求派遣112名专家,为此双方曾经签订过相应的合同,可是截至1959年2月12日只有78名专家到达了中国,其余的专家,苏联外交部远东局通知苏联驻华大使馆说:“正在挑选之中。”
在科学和文化领域,专家派遣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比如1954年1月苏联文化部、苏联卫生部和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教育部没有遵守政府所确定的派遣苏联专家的时限。在科技合作领域也同样如此。1958年科技合作领域只派遣了应当派遣的苏联专家和科学家人数的一半不到,他们通常比规定的报到期限晚了很长时间才抵达中国。
在经济合作领域,专家的挑选和派遣,通常是由苏联的两个外贸公司来办理的,这两个外贸公司是:苏联部长会议国家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所属的“全苏工业机器出口联合公司”和“全苏重工业产品出口公司”。苏联部长会议国家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代办处在自己的信件、季度报告和电报中,向苏联部长会议国家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提出了必须尽快研究并调整安排好派遣苏联专家到中国去这项工作。但是,大量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无线电设备专家彼得罗夫应当于1958年第二季度抵达成都784工厂,可是他直到1958年12月4日才抵达,晚了6个月。“在他抵达工厂之后,弄清楚了:他应当来帮助开发的那个产品已经开发出来了并且不再需要专家了。因此,中国同志提出将彼得罗夫同志调回苏联的申请。1959年2月他回了苏联”。
1958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下属的外国专家事务管理局通过中国驻莫斯科的商务代办处提出了一份申请书,在申请书中,中国方面请求苏联方面于1958年第二季度派遣2名苏联专家到包头钢铁公司:1名金属结构工程师和1名卫生技术设备安装工程师。“我们不清楚是什么原因,中国机构所提出的请求直到1958年9月才被讨论研究。苏联部长会议国家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驻中国代办处四次同国家委员会领导人斯卡奇科夫同志和日德科夫同志交涉,并且请求相应的联合公司挑选并派遣上述2名专家。但是,全苏重工业产品出口联合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所有的请求都始终是给予一个答复:‘专家正在挑选之中,什么时候出发我们另行通知’。中国同志提出需要这2名专家的请求已经有一年了,可问题至今都没有得到解决……1名工程技术专家应当于1958年第3季度抵达西安市847号工厂,可是全苏工业机器出口联合公司一直到1959年1月底才派遣他。”有时,尽管中苏双方签订了协议,但是有些专家就是不能按时到中国的企业报到,这给中国方面的相应机构的工作造成了耽搁。“1名研究钛矿的工程师,规定他应该于1958年8月来到中国,可是到1959年5月他仍然没有抵达中国。根据1958年10月21日第857/5合同5名应派遣的专家没有抵达中国”。鉴于专家梅德韦杰夫生病并返回苏联去了,中国方面请求于1958年第二季度另外给他们派遣1名专家。“但是,代办处机关一直到1959年1月才回忆起中国同志的请求。目前,上述的工厂已经不需要这位专家了,因为中国同志自己费了很大的工夫解决了所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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