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明世:贪污受公然进行--明代腐败的营建制(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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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3/24 17:33 光明书摘 | |
工部官员盗窃皇宫建材营建私第 嘉靖三十六年工部尚书赵文华主持营建皇宫,大量利用木材砖瓦等建筑材料,营造他自己的私宅。嘉靖皇帝见正阳门工程缓慢,不大痛快。一次登高望到远处一片楼阁亭台非常 赵文华是明代著名奸臣严嵩的心腹,严嵩是嘉靖的首辅。他勾结宦官、广植爪牙、排除异己、贪污受贿无恶不作。甚至伊五在洛阳要扩建王府也要向他行贿(伊五请求十万两到手后给严嵩二万两——《明史·胡松传》)。当赵文华被嘉靖皇帝罢官流放后,严嵩又乘机吞没了赵文华的家私巨万,派人运送到严嵩自己的家乡,公然让沿途官员私役民夫护送。 如前所述,嘉靖朝营建最为频繁,这一朝严嵩当权最久,他不仅大量贪污营建费用,即连边防、民政、水利……举凡财政支出无不从中侵吞,以至售官卖爵,视官爵高低定贿赂等级。他儿子严世蕃也当上工部侍郎,大量中饱侵吞营建费用。 这样的贪官权奸,嘉靖皇帝长期倚之为左右手。到晚期由于御史连续弹劾,严嵩终于败露,嘉靖四十四年即皇帝死前一年,抄了严嵩的家,从他江西老家所抄出的财产为:黄金三万二千九百六十九两,银二百零二万七千零九十两有余,玉杯盘等八百五十七件,玉带二百余束。金银玳瑁等带百二十余束。金银珠玉香环等三十余束。金银壶盘杯箸等二千八百八十余件。龙卵壶五,珍珠冠六十三。甲第六千六百余楹(间)。别宅五十七区,田塘二万七千三百余亩。余玩不可胜纪……又寄贷银十八万八千余(两)。(《国榷》卷六十四,“巡抚江西御史成守节上严氏籍产”)至于严世蕃的家产,只提“追赃二百万两”。这些家产加起来,竟然超过了国家岁收和国库所存。可是当时的百姓却是骨肉相食,边卒冻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