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新闻网:教育储蓄政策还有哪些不方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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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5日10:15 千龙新闻网 | |
作者:夏志琼 教育储蓄是国家为鼓励城乡居民以储蓄存款方式,为子女接受非义务教育积蓄资金,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而开办的。2000年,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下发了《教育储蓄管理办法》。《办法》规定,除邮政储蓄机构外,办理储蓄存款业务的各金融机构从2000年4月1日起均可开办教育储蓄。《教育储蓄管理办法》的实施,对居民、对金融机构都是件有意义的事情。但 一是放宽存入方式。一些储户认为教育储蓄规定的“每月定额存入”的方式比较麻烦,《教育储蓄管理办法》规定“每一帐户本金合计最高限额为两万元”。那么三年期存款每个月只能存555元,六年期每月只能存277元,以三年期的教育储蓄为例,三年里每月跑一次银行总共要跑36次。中途如有漏存,需在次月补齐,否则,对违约后存入的部分支取时还要按活期计息。这不仅浪费居民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跑银行,而且从实际出发,个别居民也难以保证每月都能存入固定金额,倘若再有突发性事件,更是难以保证。建议进一步放开存入方式,使教育储蓄更自由一些。比如可以是零存整取,可以是整存整取;可以一次性存入,也可以分几次存入,更可以按月存入。或者可以以现时所有储蓄方式存入,减免利息税不就完了。这样才能更好地方便居民利用教育储蓄。 二是扩大限定范围。教育储蓄主要是给处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提供助学费用,所以对所有中小学生、婴幼儿都是有意义的。目前,教育储蓄限定的范围比较小。《教育储蓄管理办法》规定教育储蓄的对象(储户)为在校小学四年级(含四年级)以上学生,四年级以下的小学生就不能参加教育储蓄,而对高中以上的学生又无意义。同时,一、三年期教育储蓄只能适合初中生,而六年期的教育储蓄只适合四年级(含四年级)以上的小学生,适用范围比较有限。 建议对从新生儿到高中以下学生都应放开办理教育储蓄资格。对就读于私立中小学的学生,也要全面解禁,以使他们平等地享受教育储蓄。 三是简化支取手续。教育储蓄使用起来不够方便,教育储蓄只能到期一次支取本息,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利息还按活期计息,并承担利息税。未到期不能部分提前支取。想提前用钱,要么只能一次性支取,要么就不支取。而到期支取时,储户还要凭存折和学校提供的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才能支取,储户不能提供证明的不享受利率优惠和免税。如果因户口迁移需办理教育储蓄异地托收的,还必须在存款到期后方可办理,比较麻烦。 建议简化支取教育储蓄手续,以最大限度地方便城乡居民投资教育需要。 四是提高教最高限额。教育储蓄规定的“每一帐户本金合计最高限额为两万元”的存款额度过小,与将来子女教育费用不成比例。目前按高校的一般收费标准,两万元只能交两年的学费,随着高校收费的不断提高,三五年后两万元可能仅够一年的费用。另外,教育储蓄由于因整体利率不高,减税后绝对收益并不突出,以六年期的教育储蓄为例,每月存入277.78元,六年后到期2万元,利息比一般的储蓄仅高出657元,很难说有多少吸引力! 建议提高教育储蓄的限额,把教育储蓄最高限额从目前的2万元提高到5万元,甚至10万元。以适应教育消费发展的需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