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高考舞弊案审结 11名涉案人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11:59 新华网 | |
新华网郑州9月22日电(记者李丽静) 记者22日从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获悉:濮阳高考舞弊案一审审结,田春山等11名被告人以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年、拘役六个月等刑罚。 2004年6月5日晚,河南省濮阳县第三中学田春山、肖付印、李连培、郭循奎、贾彦军等5人预谋,在高考中帮助一些关系考生及其他考生作弊,并收取一定数量的钱财。后因缺人 高考期间,田春山等人还与他人预谋,利用数码相机偷拍试题等手段窃取部分考题,组织其他教师参与答题,将答案用手机短信或直接打电话的方式传送给有作弊要求的考生,致使部分考生达到了作弊的目的。事后,田春山等7人每人分得赃款8000余元,杜善友、王银花、李瑞民、董瑞花4人分别得到1600元、9300元、3400元和1000元。 相关专题:河南高考舞弊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