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媒体人要有“小三精神”

2012年11月02日11:41  中国青年报

  曹林 《 中国青年报 》( 2012年11月02日   01 版)

  小三过街,人人喊打——让媒体人要有“小三精神”,颇有点儿冒天下大不韪的反道德意味。不过我指的“小三精神”,绝不是时下流行的那些插足别人婚姻家庭的第三者,而是指双方当事人之外中立客观的第三方。   

  记者当然别当第三者,但一定要习惯做“第三方”,也就是公正的旁观者。打个比方,一分钟有多长?这要看你是蹲在厕所里,还是等在厕所外。记者的报道要做到中立和客观,自然要将心比心和设身处地,既要替厕所外的着想,也要替蹲着的着想。

  媒体人应该坚守的“小三精神”,有着非常丰富的媒介素养内涵。

  首先的要求是,老老实实地当“三儿”,而不是争着去当“老大”——也就是保持一种谦逊的姿态和开放的心灵,而不要自负偏执地以握有真理自居,自以为掌握着真理和真相,拒绝接受他人的观点和提供的事实。一方面要意识到,自己的理性是有限的,自己掌握的事实是有限的,不谋求话语霸权,保持一种可能被更有理的观点、更确凿的事实说服的心理准备。

  这一点上,央视记者柴静做得非常好,“第三方”的角色扮演得非常成功!柴姑娘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过:她在《新闻调查》早期采访时,常用的采访句式是“但是……?”“你不觉得……?”“难道你没想到……”有人喜欢那个时期的采访方式“更短,更直接,更来劲”。后来她意识到这样的问句中包含着一种迎合公众的快意恩仇和预设立场的自负。后来她的问句变成了“有没有一种可能”,这不是反驳和交锋,是她也不明确什么是一定正确的,只想提供一个供人判断的可能性,人摆动一下,板结的思想土壤就松动一点,空气的缝隙就多一些。

  “有没有一种可能”的开放和谦逊,既容易形成心平气和的交流,而不是剑拔弩张的情绪升级,也为更接近真理和真相提供了一种可能。采访不是审判,对话不是质问,讨论不是攻击,要避免以“老大”自居。

  “小三精神”的第二层意思是:别“二”——也就是保持一种理性和智慧,不能因为陷于某种情绪之中而不能自拔,把自己的弱点暴露无遗。干媒体这行的,经过高等教育的熏陶,又经过媒体的选拔,有时事的阅历,多是社会精英,正常状态下不至于“犯二”,但陷入某种偏执自负的情绪之中时,就容易犯糊涂,说一些混账话,作一些糊涂的判断,不仅会闹出笑话贻笑大方,甚至引发公众强烈的反感。

  比如近来某位调查记者,就有点儿犯糊涂,陷于一种刻意跟大众闹别扭、刻意钻牛角尖、刻意唱反调的伪专业主义中。温岭教师虐童人人喊打,而这位记者偏要为此人辩护。他在微博中说:“人最容易被什么欺骗?自己的眼睛。单独看这张照片,我估计每个人都会愤怒。但是,只有了解颜艳红究竟是在什么氛围下做的这个举动,才能帮助我们抵达真相。今天采访知道,当时这位被颜艳红揪着耳朵提起来的孩子,放下来之后,笑了。”对于另一张“小朋友倒塞入垃圾桶”的照片,他称,“今天办案的警察告诉我,他们调查,现场颜艳红是把孩子放进去的,不是扔的。”

  调查记者自然应该对真相有一种洁癖,可是,这位记者却陷入了一种偏执,放大不影响事实认定的细节,混淆基本的是非。且不说“放下来之后,笑了”是单方的叙述,即使孩子笑了,并不能改变“虐待”的事实,而且这种“笑”是更可悲的,是弱势的孩子面对老师威权时无助的谄媚。苛责细节是一种从业美德,但不能没有了是非。

  “小三精神”的最后一层意思,就是不求身份,别把自己太当回事。记者只是一个公正的旁观者和记录者,评论员只是一个冷静的观察者,别出风头急于当事件的主角,别借事件的报道去炒作自己、搏上位。静默地作一个独立客观的“第三方”,让公众看到事实的真相,而不是记者的身影。某个热点后,公众认识了记者,却不知道真相为何,这也许是记者个人的成功,却是自己所从事的职业的失败。

(编辑:SN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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