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等三家媒体被中国记协通报批评

2013年08月27日09:55  中国新闻出版报

  本报讯 (记者赵新乐)根据社会举报,中国记协今年以来会同有关省市“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查办了一批新闻从业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案例,并于8月26日向社会通报了这些案例。

  今年5月8日,《三湘都市报》刊发题为《“煤矿村”致信市长求教“石头上种田”》的报道。报道称,湖南涟源市湄江镇塞海村的村干部与煤矿因利益链不作为,致使该村生态破坏严重,以致“水稻绝种、无田可耕”。经查,塞海村实有水田面积450余亩,因煤矿开采等原因不能耕种的有50余亩,不能做水田但可以改种其他作物的约100亩,且没有证据表明村干部与煤矿因利益链导致不作为,该报记者在稿件刊发前还曾与“中间人”就刊发正面报道及广告费等问题讨价还价。

  今年6月初,《中国商报》记者带领非本报人员赴青海省都兰县采访过程中,随行人员以舆论监督相要挟,向多家被采访单位索要钱物。索要未成后,《中国商报》记者及随行人员私自把采访不实的稿件在中国商报青岛频道、中国网交通频道刊发。

  今年3月5日~8日,《深圳商报》记者连续刊发《医院专家号,得了什么“病”?》《医院喊冤:我们“被加价”》等报道,称深圳部分医院专家号在健康之路医护网上“加100元随便挑”。经查,记者未采访主要当事方广州健康之路信息技术公司,混淆了专家特需门诊费和挂号费的概念,对读者造成误导。

  通报称,这些媒体或记者的所作所为严重违反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有的未采访主要当事人,或者采访不全面、不深入;有的没有执行采编经营严格分开的规定,在采编活动中涉及报社或本人的经济利益;有的违反舆论监督报道有关规定,涉嫌进行敲诈勒索,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败坏了新闻工作者的崇高声誉。

  对此,中国记协呼吁广大新闻工作者要以此为戒,从中吸取教训,自觉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级新闻单位要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新闻从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作出处理,绝不姑息袒护,努力增强媒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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