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徐硙、白瀛)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30日公布2013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其中非法出版物案件4起,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件1起,侵权盗版案件3起,假记者案件2起。
陕西西安“3·20”销售非法出版物案。
2012年3月以来,西安市公安局接到多起举报,反映有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给企事业单位打电话要求购买相关书籍骗取钱财。根据侦查掌握线索,4月18日,公安机关在山西省运城市将丁军军等5名涉案嫌疑人抓捕归案,并从其电脑及U盘内查获伪造的电子印章34枚、伪造的国家机关公文19份、汇款通知22份,大量企业单位名称、负责人电话和快递单回执,以及用于诈骗企事业单位邮购的《消防安全管理与岗位技能培训实务手册》等图书共16种,这些图书经鉴定均为假冒各出版社出版的非法出版物。经查,2009年5月以来,丁军军等人借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了大量银行卡,搜集了全国各地企事业单位相关联系方式,冒充当地消防、税务、质检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求企事业单位订购相关图书,并邮寄其伪造的公文、征订通知、汇款通知、发票等。一般企业不明真相,便按照嫌疑人所留账号将2千至2万元不等的购书款汇入指定账户,累计达1932万元。2013年3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丁军军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其他2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
广东东莞“3·17”姚某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3年3月17日,广东省东莞市公安机关抓获通过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犯罪嫌疑人姚波,关闭其开办的淫秽色情网站11个,删除淫秽色情图片13000余张、视频千余个。经查,2012年3月开始,姚波租用网络服务器建立了11个色情网站,通过采集其他色情网站的淫秽色情图片及视频,放在网站上供用户浏览,并利用弹窗广告赚取广告费。网站访问总量达1千万人次,2012年4月5日至2013年1月16日共借此牟利约58000元。2013年9月27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姚波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山西运城“9·20”假记者诈骗案。
2012年9月20日,运城市绛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人以中国焦点杂志社社长、总编辑名义进行诈骗。运城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迅速协调成立以公安部门为主的专案组,深入调查取证。经查,杨俊林先后用52个不同的假记者证在河南、浙江等地进行诈骗活动,已核实诈骗金额达50余万元。2013年8月1日,山西省绛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俊林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山东章丘“9·03”印制盗版图书案。
2012年9月3日,根据举报线索,济南市“扫黄打非”、公安部门联合对位于章丘市明水办事处吕家村和双山街道办事处杨胡村的两个印刷窝点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盗版《平法识图与钢筋计算》《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等共计60余万册。经查,李恒峰和郝绣江租用民房,从旧货市场购买印刷机械和装订机械,从事盗版图书的印刷、销售活动。在取保候审期间,李恒峰还私自将前期被扣押的盗版图书运走并对外销售。2013年11月29日,山东省章丘市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和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罪两罪并罚,判处李恒峰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万元。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郝绣江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四川成都“6·09”印制非法出版物案。
2012年6月9日,根据相关部门通报线索,成都市“扫黄打非”、公安等部门成立专案组,对成都布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其印刷厂进行执法检查。查获大量无任何印制手续而正在加工的藏文非法出版物成品2.5万册、半成品6万余册、加工设备10余套。随后,专案组又在四川省诚鑫彩印有限责任公司查获大量无委印手续的藏文非法出版物半成品及PS版和胶片。2013年9月24日。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成都布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赵杨军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该公司罚金3万元。
江苏连云港“2·18”新闻敲诈案。
2013年2月18日,根据媒体提供线索,连云港市公安、新闻出版等部门联合对《购物导报》记者李德勇等人涉嫌敲诈勒索和制售假记者证活动进行了查处。经初步查明,2011年以来,李德勇纠集王利平、李鸣、李金龙、李配银等人,以曝光企业排污、政府征地等问题为由,先后在江苏宿迁、徐州、准安、盐城以及山东临沂等地诈骗近20起、涉案金额10余万元。2013年11月8日,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德勇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他5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
湖北荆州“5·24”非法外挂案。
2012年2月至3月,荆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在网络监管中发现盛大网络公司《龙之谷》网络游戏在荆州地区有大量IP地址流量异常,可能存在利用外挂程序进行非法获利的情况。经联合公安部门侦查发现,2011年11月,谭晓辉编写出“龙之谷包包”外挂后出售获利。买家购买其外挂后,申请了大量游戏账号,获取了高额的不法利润,查明涉案金额1040万元。2013年6月14日,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谭晓辉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600万元,其他2人分处有期徒刑和罚金。
甘肃临夏“3·27”制售非法出版物案。
2013年3月27日,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安机关在临洮县成功破获一起制售非法出版物案件,捣毁一处印刷非法出版物的地下印刷厂,收缴非法出版物6000册,抓获该厂厂长李长江和委托印刷的马宝福、韩福永等人。经查,2013年春节前后,马宝福将在兰州集瑞排版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印刷的12000册非法出版物交临洮县长江印刷厂装订。2013年9月6日,和政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马宝福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
云南腾冲、临沧“3·24”盗版《新华字典》案。
2013年3月24日,根据举报线索,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派员赶赴云南省对保山市腾冲县、临沧市临翔区相关政府部门采购盗版《新华字典》案进行现场督办。经查,从2012年起云南省决定将《新华字典》纳入国家免费提供教科书范畴,由于腾冲县、临翔区在以公开招投标方式实施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转借图书发行资质、把关不严等问题,致使不法书商以较低价格中标,进而大量采购质量低劣的盗版《新华字典》发放给学生,两地共查获盗版《新华字典》10万余册。2013年11月6日,腾冲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杨继泽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其他2人分处有期徒刑和罚金。
北京《绝对领域》违法违规出版案。
2013年9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根据群众举报,指导北京市“扫黄打非”和文化执法部门,对出版、印刷有违法违规内容的动漫出版物《绝对领域》《菠萝志》进行查处。经鉴定,《绝对领域》《菠萝志》光盘属违规出版,同名图书纸质印刷品为非法出版物,有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据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法对出版的相关出版物含有严重内容问题、出版社管理混乱、已构成转让版号违法行为的开明文教音像出版社给予停业整顿3个月的处罚,责成其收回相关的全部音像制品;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出版、发行业务的北京漫动天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给予罚款23.936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8万元的处罚;对印刷非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的北京艺堂印刷有限公司给予停业整顿30天、罚款12.798万元的处罚,对装订非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的北京旺都印务有限公司给予停业整顿30天、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