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报:公益广告要把好事办好

2014年04月29日10:20  中国新闻出版报 收藏本文

  □梁勤俭

  让我们先来看两则最新有关公益广告的新闻:一是3月28日,中宣部等六部门联合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深化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国家将以修订《广告法》为契机,增加促进公益广告发展的专门条款。二是4月17日,石家庄召开户外公益广告推进会,会议决定自当日起,该市将对全市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今后,户外公益广告的比例将不低于50%。

  时下,不少大众媒体纷纷拿出宝贵的版面、时段、资源,大量刊播主题公益广告,这本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但从目前陆续刊播的公益广告来看,真正让人眼前一亮、感染力较强的上乘之作却不多,而滥竽充数、应付差事的应景平庸之作却颇为常见。

  为什么这项中央着重要求、媒体也十分重视的工作,执行的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呢?公益广告为何未能像商业广告那样频现精品力作?细究其背后的缘由,无非是“利”字不力而已。仅仅因为眼前利益的缺乏,一些大而无当、枯燥乏味、呆板说教的表现形式就大行其道了。可以说,这样的公益广告既达不到公益的目的,也起不到广告的效果。公益广告要做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要求的就必须是精品。乏善可陈只会让人心生厌烦,适得其反,同时也会严重损毁媒体的自身形象,违背了公益广告传播的初衷。

  作为宣传教育的重要手段,公益广告本应当寓教于乐,而不是端着架子,干干巴巴,要达到这个目的,对公益广告的创意、设计、制作,就必须认真再认真,用心再用心才行。

  有人说,导致公益广告好事没有办好的原因,是媒体缺乏公益广告的创作队伍和力量,也有人指责是媒体不愿意投入。而笔者认为,这种好事未办好的真正原因,恐怕还是少数媒体负责人缺乏担当的意识,对这项工作没有足够的重现所至,当然媒体本身缺乏内在动力的原因也不能忽视。

  其实,好事完全可以办好,关键就在于上下一心如何下大力气、下真功夫去抓落实。一方面,不能光有刊播数量要求,却无质量考评。另一方面,则完全可以通过采用激励机制和手段,如设立公益广告大奖和赛事等,动员和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吸引和鼓励专业人士和有关机构以及社会大众共同广泛的参与,这样,既可让公众与公益广告产生更多的互动,又可化被动为主动,化不利为有利,让公益广告的诉求,以更好的艺术手段和表现形式展现出来,从而更具影响力和感染力,也更加深入人心,达到广而告之的效果。

 

(编辑:S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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