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港澳新闻机构常驻内地记者证》启用

2014年05月12日11:00  中国新闻出版报 收藏本文

  本报讯 为确保港澳新闻机构常驻内地记者采访工作规范有序,由国务院港澳办核准、中国记协代发的新版《港澳新闻机构常驻内地记者证》于今日正式启用。

  为保证经国务院港澳办批准的港澳新闻机构常驻内地记者的采访工作不受影响,特规定自5月12日至7月31日为证件换发过渡期。过渡期间,新、旧版同时使用,自8月1日起,旧证废止,港澳新闻机构常驻内地记者全部使用新版《港澳新闻机构常驻内地记者证》。(吴明)

 

(编辑:S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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