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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警方撤销对《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9日14:3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杭州7月29日电(记者 赵晔娇) 7月29日上午,浙江省丽水市公安局责令遂昌县公安局依法撤销2010年7月23日对《经济观察报》仇子明采取刑事拘留决定。

  2010年7月28日,网上一篇“记者因报道上市公司交易内部遭全国通缉”的报道引起 视频:记者疑因报道上市公司内幕交易遭通缉 来源:山东电视台《早新闻》 省、市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在浙江省公安厅的指导下,丽水市公安局组织有关专家连夜对该案的有关证据和办案程序进行审核。

  经调查核实,2010年5月初以来,网上连续出现“揭黑:中国国企第一贪——用89万侵吞6亿国有资产”等文章,凯恩集团以商业信誉被损害为由强烈要求遂昌县公安局立案侦查。遂昌县公安局于2010年5月20日立案侦查。遂昌县公安局在调查中又发现,《经济观察报》仇子明在有关媒体连续发表“凯恩股份‘偷天换日’谜团”、“凯恩股份再调查:隐瞒的关联交易”、“凯恩股份电池业务前景不明巨额关联交易价值几何”、“新华资金被忽悠4700万元接凯恩股份‘飞刀’”等4篇文章。根据仇子明公开发表文章的内容,遂昌县公安局认定仇子明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并于2010年7月23日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对仇子明作出刑事拘留的决定。

  丽水市公安局调查核实后认定:遂昌县公安局目前对仇子明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采取刑事拘留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责令遂昌县公安局立即撤销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并向其本人赔礼道歉。遂昌县公安局于2010年7月29日上午10时,撤销了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同时,丽水市公安局将对该案件办理情况作进一步的调查,查明情况后依照法律规定追究责任。对凯恩集团控告的问题,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进行调查。(完)

  事件进展:

  7月29日:

  浙江警方撤销对《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刑拘
  记协关注记者被通缉事件 称证券部门介入调查
  浙江丽水公安将调查记者被通缉一事
  据称向遭通缉记者提供线索者被警方问话
  记者报道内幕交易遭通缉 浙江警方将重新调查
  浙江遂昌警方称对记者通缉案符合法律程序

  7月28日:

  浙江丽水警方承认通缉记者 称涉嫌损害公司信誉
  记者报道遭通缉 浙江省市两级警方将重查此案
  经济观察报针对记者被通缉事件发表严正声明
  记者报道上市公司内幕遭通缉 媒体称报道将继续

  当事人回应:

  记者揭黑遭通缉自称感觉淡定 未被停止工作
  遭警方通缉记者发微博:是潜伏不是潜逃

  媒体评论:

  新京报:网络通缉记者是舍本逐末颠倒是非
  新民晚报:记者被通缉谁守护正义?
  新闻晚报:公安通缉记者开了恶劣先例
  生活新报:司法公器岂能沦为玩偶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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