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前途不能由台湾“公民自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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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30日10:21 南方都市报 | |
视点·关注 “香港议员刘慧卿公然鼓吹‘台独’事件” 不仅在“一国两制之下的香港”国际研讨会的发言中反复强调“‘台湾独立’事关台湾前途,应由台湾人民自己决定”,回港后仍坚持“台湾人民的前途由台湾人‘自决’”,并表示对于在研讨会上的发言“一点也没有感到后悔”,“以后还会继续这样做”,看来,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刘慧卿在支持“台独”的道路上已经越走越远。 对她分裂国家的言行进行谴责,对她上述言行和香港立法会议员身份是否相符提出质疑之前,必须搞清的问题是:台湾问题为什么不能“由台湾人民自己决定”?台湾的前途究竟在哪里? 通过让台湾民众投票方式实现所谓的“全民公决”,从而决定台湾是否独立,从“台独”分子口中,我们已经多次听到这样的说法。但是,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这样不容辩驳并为国际社会所公认的事实基础上,我们来看一看,台湾问题为什么不能通过所谓“全民公决”的方式决定? 公决台湾问题违背了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因而也注定是无效的。1960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中明确规定:只有前殖民地国家享有自决权,可以通过公民投票取得独立。至于其他国家内部一个地区或一个民族,根本不享有这种权利。该宣言强调,“任何旨在部分地或全面地分裂一个国家的团结和破坏其领土完整的企图,都是与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相违背的。”根据上述原则,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组成部分,台湾问题无权以所谓的“全民公投”的方式决定。 另外,“公民自决”还有一个重要原则,即地方性的公民投票只能适用于决定地方事务,不能决定国家的统一与分割,涉及主权范围内的公投活动必须受到主权国的认可。这样看,作为一个主权问题,台湾问题不仅是2300万台湾人民的问题,而是13亿中国人的问题。如果非要用“公民自决”的思维方式探讨台湾的前途问题,那么,有权参与公决投票的,也不应该只是2300万台湾人,而应该是13亿全体中国人。 和明确宣布台湾独立相比,“全民公决“,“台湾人民自主决定自己前途”,这种论调具有一定的欺骗性。也正是这种欺骗性,孕育着巨大的危险:因为台湾问题关系到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关系到中国的统一大业,关系到全体中国人民的民族感情,在祖国统一这个大是大非的问题面前,中央政府已经多次表明自己的态度:不希望通过武力解决,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如果“台独”分子一意孤行,祖国大陆方面不可能视而不见、置之不理。如此,一旦“全民公决”从理论走到实践,武力解决台湾问题就是唯一的选择,这势必把台湾人民推向灾难。这是一个除了“台独”分子之外的任何人都不希望看到的现实。 祖国统一的历史潮流不可阻挡,岛内希望通过“一国两制“的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的呼声日益高涨。越来越多的台湾人认识到,台湾的前途、台湾人民的前途,都在祖国统一的大业之中。在这样的历史潮流下,任何鼓吹“台独”,分裂祖国的言行,都是不得人心的,也是注定要失败的,这也可以解释刘慧卿言行为什么会遭到那么多台湾、香港民众的反对和谴责。 李曙明(北京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