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要求各地区认真贯彻执行《纪律处分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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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06:31 新华网 | |||||||||
新华社北京2月18日电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大军区党委,中央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现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党纪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严肃党的纪
《党纪处分条例》是我们党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全党一定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严格遵守。党的各级组织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的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要认真进行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纪处分条例》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大查处违反《党纪处分条例》行为的力度,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中有哪些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 中共中央 2003年12月31日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