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访谈:全国政协此次修改章程凸显三大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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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7日22:10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记者 董会峰 张素平 “这次修章,听取意见范围之广泛,研讨问题之深入,在政协历史上是少有的。” 全国政协办公厅研究室主任、政协大会文件起草组组长卞晋平在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卞晋平说,这次修章不仅仅是政协自身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系全局,关系长远。整个修章过程严格遵循民主程序,体现三大特点: 一,得到最高领导层高度重视。 去年三月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之后,全国政协向中央报送了进行修改章程的请示,中央政治局同意全国政协党组的意见,成立了以贾庆林为组长,包括各党派各方面负责人在内的章程修改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工作机构。 在修章过程中,胡锦涛总书记专门听取了有关修章情况的汇报并做出明确指示。在充分征求意见、形成了修正案草案后,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政治局会议,今年二月又研究同意了草案。在此基础上,政协章程修改领导小组向十届常委会四次会议提交了章程修正案草案;经常委会审议获通过后,提交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审议。整个过程,是在中共中央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 二,征求意见非常广泛。 通过多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包括各级政协组织、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主要人民团体,地方党委、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等。召开了三个片会,征求了三十一个省市自治区党委和政协的意见,然后又在武汉听取了十五个副省级市政协的意见,在北京召开了三次座谈会,听取了民主党派中央、人民团体负责人,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一些专家学者、历史上曾参加过修章工作老领导的意见。 各部门、各地方对修改章程都非常重视。各地报上来的意见,都是经过政协主席会议和政协党组讨论通过的,而在形成意见之前,都广泛征求了当地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基层政协的意见,形成后,都经过同级党委(省委、市委)同意、党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非常郑重。 意见草案形成后,又以书面的形式,再次征求各级政协、中央各部委、各民主党派中央和人民团体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广泛的共识。 卞晋平说,这次修章,听取意见范围之广泛,研讨问题之深入,在政协历史上是少有的。据介绍,一九八二年邓小平主持修改政协章程时,听取意见比较广泛,这是又一次。 三,严格履行民主程序。 全国政协在此次修章工作一开始,就明确提出了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严格履行程序的要求,整个过程中,章程修改领导小组认真贯彻了这个精神,制订了比较详细的工作方案,从前期请示、作出修章的规定,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到广泛征求意见、形成意见草案,到意见修改、再次征求意见、提请审议,各个环节都严格按照有关制度的规定进行。换言之,以民主化、科学化的程序,保证了这次章程修改的质量。 相关专题:2004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