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协议并非考生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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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8日03:34 新京报 |
第三只眼 据报道,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723万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都要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在自己在高考中自觉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加强对考生的考试诚信教育及考风考纪教育,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无论是对于维护高考的公正、公平、平稳地进行,还是对于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然而,分析整个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各个参与主体,包括教育考试机构、招生机构,比较而言,考生无疑居于弱势。因此,处于强势的教育考试机构以及招生机构是否具有诚信,对于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则更为关键。 教育考试机构不仅担负着高考的组织工作,还担负着考试后的阅卷及招生录取的组织及监督工作。依笔者之见,教育考试机构的诚信主要体现在:一、加强阅卷老师的选拔工作,把好阅卷老师的素质关,使其将认真负责的态度坚持到底,不折不扣地做好阅卷复查工作,将误判、漏判的可能性降至最低;二、对于应该公开的招生信息,应该尽可能在最大范围内公开,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某些人的“近水楼台先得月”,因为这在本质上也是一种招生不公。 各类高校是广大考生圆梦之所在,因此,招生机构是否诚信直接关系到考生的十年寒窗苦能否最终如愿以偿,名列录取榜之上。在笔者看来,高校的诚信主要体现在:一、招生宣传工作应做到实事求是,避免夸大失实的宣传给考生及其家长造成误导;二、招生录取工作应严格按照从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杜绝一切人情录取及暗箱操作,使每一个考生的合法利益都不受侵害。 高考涉及到千千万万考生的利益,高考诚信氛围的建立是维护考生利益的关键所在,它需要包括考生、教育考试机构、招生机构的共同努力,其中任何一环的不足都会使精心构筑的诚信体系毁于一旦。诚信协议不是考生的专利。故此,笔者斗胆进言,教育考试机构及招生机构也应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共同签署另一份“诚信服务承诺书”,并将承诺的履行进行到底! 珞珈(湖北学生) 相关专题:新京报-核心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