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五项措施推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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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9:11 华声报 |
华声报讯: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岳7月6日在通报中国城市污水处理状况时表示,由于城市数量与规模的迅速扩张,使中国城市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力不从心”,生活污水污染越来越严重。 潘岳说,为改变这一状况,国家环保总局将采取五大措施,切实推动中国城市污水处理进程,确保地表水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改善。这五项措施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明晰政府与污水处理企业之间的责权利;拓宽投资渠道;继续推行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促使污水处理设施充分发挥改善环境质量的效能。 据报道,中国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明确要求,到200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要达到45%,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要达到60%;到2010年,所有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得低于60%,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风景旅游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得低于70%。 潘岳认为,要实现以上目标,当前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污水处理设施不足;城市排水管网不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运营管理体制不顺;污水处理费征收机制仍不完善。 相关专题:新浪关注环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