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严查乱收费行为 超限超载货物保管3天免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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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21:05 红网 | |||||||||
红网长沙7月14日讯(记者欣悦)近期,湖南整治超限超载货物运输的行动全面铺开。那么,被交通、公安部门查获的超限超载货物存放保管该怎么办?今天,记者从湖南省物价局了解到,湖南已出台了相关收费政策,规定为卸载货物提供3天的免费保管时间。 凡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的,在交通、公安部门指定的卸载场地卸载货物,可由车主或者司机自行卸载。需要提供货物卸载和保管服务的,由当事人支付卸装费和保管费。
核定超限超载货物的下卸费、上装费分别为每吨8元,不足一吨按一吨计费;在规定保管期限内,交通部门应根据卸载货物的种类为卸载货物提供3天的免费保管时间,超过3天可收取保管费,保管费为每吨每天(24小时)2元,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费。超过规定保管期经通知仍不运走的,按规定变卖,扣除相关费用后上缴财政。 湖南省物价局强调,超限超载货物装卸、保管收费属特定服务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制定的收费标准。任何部门不能趁整顿之机,以各种名义乱收取相关费用。 据了解,该规定将从2004年8月1日起执行。 相关专题:国家七部门联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