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花”牌“有毒面粉”事件真相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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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07:50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国庆节期间,正当人们沉浸在欢乐的节日气氛中时,一个令人恐慌的传言在湖北省黄石市悄悄散发开来:200吨“豫花”牌“有毒面粉”流入黄石市场! 10月10日,湖北一家很有影响的都市报以《大批“毒面粉”流入黄石》为题,报道了“‘豫花’牌‘毒面粉’流入市场、工商部门全面清查”的情况。报道称:“黄石市疾控中心抽检化验,昨日作出的检测报告表明,这种面粉过氧化苯甲酰(俗称增白剂)每公斤含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认定“豫花”面粉过氧化苯甲酰超标14倍,居然是当地媒体搞错了国家标准,把0.06克/公斤的国家标准误认为0.006克/公斤。 尽管如此,众多媒体仍继续炒作,一时间,“毒面粉”的各种报道纷纷出笼。在湖北乃至全国,“豫花”面粉遭到围剿,销售门店被查封,已售出的面粉被勒令追回。“豫花”面粉的生产商———位于上蔡县的河南大程面粉实业有限公司也被迫停产整顿,企业陷入瘫痪。一些地方,人们不但拒购“豫花”面粉,甚至对所有产自河南的面粉也将信将疑。 “一听说我的面粉有毒,我都想跳楼。怎么可能?!”10月22日,公司董事长刘跃进告诉记者,“公司今年6月在全国同行业首家通过HACCP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绝对有保证。” 事发后,武汉市江岸大智工商所于10月10日委托市粮油食品中心检验站就“豫花”小麦粉进行检测,12日,检测结果显示:增白剂含量为0.06克/公斤,并未超过国家标准。天门、赤壁等地有关部门对湖北市场上的“豫花”牌面粉进行抽检,其结果也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河南省政府有关部门也专门成立工作组,于10月12日—15日对该公司的添加剂量控制程序和留存产品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测评,一致认为添加剂控制程序都是科学的,管理手段是先进的。 面对这样的检测结果,作为民营企业家的刘跃进悲喜交加。他心疼几千万元的损失,更心疼“豫花”——这个自己多年经营出来的品牌!他深知创业的艰辛,更明白这些荣誉的来之不易:“国家免检食品”、“全国放心面”、“农业部质量管理达标企业”、“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 是谁导演了这场“毒面粉”事件? “豫花”面粉在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经销商已发展到150多个,尤其在黄石市销售最好。公司营销总监杨卫新告诉记者:“豫花面粉在黄石销售最好,月销售量在1500吨左右。” 而在黄石市城区公安路开设粮油批发店的易永贵,是“豫花”在当地的主要经销商。他在电话里告诉记者:“这主要是以前我的合伙人眼红我的生意,就举报我的‘豫花’面粉有毒!还有,媒体不采访我,就跟着说我的面粉有毒!”他对媒体将“国标”搞错表示怀疑。 记者发现,黄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月4日出具的来自易永贵粮油批发店的“豫花”特精粉的检验报告单中,在“生产厂家”和“商标”中分别填写的是“不详”和“无”。为此,记者10月22日上午拨通了该中心负责人王主任的电话。他只声称“中心是法定的检测机构”,但对其他问题躲闪不谈。 在10月15日就此事举行的一次食品专家恳谈会上,中国质量检测协会会长李保国说,对粮油产品进行检验和抽查的机构必须具有国家认可资格。抽查完后,国家规定受检产品的单位有15天的复议期。 “过去是谁抽样谁检测,现在是抽样的不能检测,检测的不能抽样,也不能擅自公布检测结果。要由中心主任签字,上报国家质检总局,由国家质检总局经过研究确定后再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李保国认为,黄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首先不是法定的粮食品质检验机构;卫生监督所送检的样品检验后,又未经与当事人核对,未向法定权威部门汇报,就擅自将结果发布。而媒体报道又将检测标准弄错,未与企业核对就直接发布结果,给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给社会造成了不必要的恐慌。 “我们考虑准备通过法律手段挽回企业损失!”公司副董事长刘红旗告诉记者。 相关专题:磕头盖楼与豫花面粉蒙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