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发布新备忘录扩大酷刑行为定义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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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15:0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31日电 ,据路透社报道,美国司法部今天公布了一份新的备忘录,对“被认定为酷刑的行为”进行了更为广泛的定义。 此前,美国司法部在2002年8月公布的备忘录称,“根据美国和国际的反酷刑协议,只有最极端的行为才被认定为酷刑,并在审讯囚犯中禁止”。该备忘录公布后,引起了人们的广泛争议。
司法部31日公布的新备忘录承认2002年8月的备忘录对酷刑的定义存在一些问题。新的备忘录对2002年8月备忘录中有关“巨痛只限于与严重身体伤害所造成的痛苦程度”的定义进行了修正。 该备忘录的收件人--冈萨雷斯将于一个星期后出席参议院就他出任新司法部长所举行的听证会。冈萨雷斯已被布什提名出任司法部长。 2002年8月的备忘录和有关伊拉克和基地组织疑犯受到虐待的情况在今年夏天被曝光后引发了公众的一片谴责之声。政府因此将其撤回。 布什总统称,他从未下令对犯人实施酷刑。但今年六月公布的秘密文件表明,被批准在关塔那摩监狱使用的审讯方法包括使用军犬来恐吓疑犯。 这些文件显示,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在2002年12月批准了对被关押在关塔那摩的塔利班和基地犯人实施严厉的审讯方法。拉姆斯菲尔德在数个月后取消了其中的一些作法,并于2003年4月批准了一些不过于严厉的审讯方法。 政府批准的许多审讯方法都是根据司法部法律办公室2002年8月致冈萨雷斯的备忘录作出的。(春风) 相关专题:伊拉克俘虏遭虐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