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刘淇:应立法保障实施北京新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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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02:43 京华时报 |
作者: 于心欣 潘澄清来源: 本报讯(记者于心欣潘澄清)“我们想制定一些引导性的考核指标,防止各个区因为定位不明确出现重复建设。”昨天,市委书记刘淇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小组讨论会上指出,相关部门要对实施北京新规划进行立法。 刘淇说,北京上一次的总体规划是1993年制定的,经过10多年的发展,社会发展已经超过当初制定的各种指标,所以这就要求北京必须尽快制定新的发展规划。从2002年开始,北京组织众多专家共同制定新的北京空间发展规划,将原来单中心的规划协调成多中心的发展规划,以解决城市迅速发展中的诸多问题。 为保障北京新规划顺利实施,刘淇提出相关部门要对实施规划进行立法。同时,北京18个区县的功能进行调整后,每个区县都要按照规划承接相应的功能,防止重复建设现象的发生。 相关专题:2005年北京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