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得到授权的小偷还是小偷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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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05:10 中国青年报 | ||||||||
警察和小偷“合作”以攫取利益,看来不再是一种来自电影情节的想像移植。5月20日,一条惊人的消息得到证实,成都车站派出所的四五十名警察由于与站内小偷勾结谋取不义之财,正在被铁路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有关人员介绍,成都火车站派出所有公安干警约150人,此次被查处的警察占了该派出所全部警察总数的三分之一。(5月22日《新京报》) 原来如此。这些年来,小偷猖獗的各种事实不断刺激着我们的感觉,丰富着我们的
按照社会学家的社会分层理论,小偷应该属于一种半隐半显于社会的边缘人群。其身份游离于社会主流;其行为介于社会表层与潜层之间;在一个健康的、有效率的社会中,这些边缘人往往能够被现存秩序所改造和接纳。当然,这种改造和接纳的前提是社会管理机构、管理者都能实施良性治理。若果如此,“天下无贼”或许未尝没有可能。 我们现在却看到了最不愿意看到的情形。一部分警察放弃了自己的责任,没有对小偷进行任何“改造”就全盘“接纳”了他们;不仅接纳了这些见不得光的边缘人本身,还接纳了他们破坏社会环境所得到的钱财;不仅机械地接受小偷们非法获取的利益,甚至主动帮助他们消弭危险,摆平可能出现的危机。 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成都车站,这些警察被抓以前的一段时间,警察和小偷已经成功地造就了一个特殊生态圈。在这个生态圈中,核心圈层是肆意妄为的小偷,紧密层是收取保护费的警察,最松散无助的边缘层才是每日里成千上万的流动乘客。这是一个稳定而又脆弱的生态圈,因为掌握公权力的警察已经与阴暗生物小偷达成默契,所以稳定;又因为这种默契或者说合作毕竟是不能见光的,而大批受害者也终归会有一个最后的底线,所以它又是随时可能被捅破的。 在一般人的意识中,小贼的“偷”和大盗的“抢”,原本是有区别的。问题是,成都火车站的警察一旦与小偷有了管理上的默契、利益上的合作,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大盗武装了以后,改名叫“匪”;小偷得到了警察的授权之后,还是小偷吗? 于是我们就看到,成都车站的秩序一度由各帮各派的偷儿们维持,而那些让渡了部分公权力的警察们,便获得了火山口上的短暂幸福。大家都知道,一帮乱七八糟的偷儿们尽管分享了部分公权,却无法实施真正的良治。于是我们也就看到了最后的结局。 实际上,类似警察和小偷这样的命题长久地在困扰着人们,“成都车站案例”只不过更强烈而已。在我们现在的城市治理中,我们将如何避免公权使用、公权让渡的危机?这又是一个大题目了。 作者:涂涂 相关专题:成都部分警察勾结小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