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严查干部以权谋私入股获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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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05:01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兴宁8月22日电(记者林洁何春中)记者今天获悉,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已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严查个别干部以权谋私入股获利。 通知指出,广东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措施,但是,极少数地方和部门从局部利益出发,对上级指示规定执行不坚决甚至阳奉阴违。
有的职能部门失职失责,对违规生产视而不见、监管不力,甚至大开绿灯;有的企业无视国家法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惟利是图,严重危害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个别职能部门干部及基层干部以权谋私,甚至入股获利,为违规违法企业充当保护伞。 本报兴宁8月12日电(记者林洁何春中)今天,广东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决定派出由3位副省长分别担任组长的省政府督查组,从8月15日起,对韶关、梅州、清远3个产煤市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为期两个月的督查。 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同时决定:今后一律不再审批新的煤矿项目。 今年7月以来,广东省兴宁市连续发生两起特大煤矿透水事故,尤其是8月7日兴宁黄槐镇大兴煤矿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23名矿工被困井下,生还渺茫。 这两起特大透水事故,反映了广东省个别煤矿企业无视国家法律、无视矿工生命安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同时,也反映出广东省某些地方安全生产监管不力、监管不到位,仍有“监管死角”甚至“监管真空”。 据悉,督查组的工作任务是:督促地方政府对所有煤矿实行停产整顿;逐一摸清各个煤矿证照办理情况并进行分类处理,督促当地政府依法对无证非法开采的、证照不齐的、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矿一律实行关闭;督促产煤地区政府和煤矿妥善安置好人员,维护社会稳定。 相关专题:广东兴宁煤矿透水事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