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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亲版NCC法案通过 台湾“行政院”不再管新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0:06 青年参考

  在台湾“立法院”表决时,曾引发朝野“立委”流血冲突的台湾《“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组织条例》,10月25日终于在朝野历经九次协商后,最后表决过关。国亲挟着人数优势,强渡关山,通过国亲版方案。台湾评论认为,未来该委员会成立后,将给予台湾一个较客观独立电信传播管理系统,带来更客观的媒体环境。

  表决通过的NCC法案主要内容包括:NCC成立后,台湾通讯传播相关法规都由
原来掌管的政府部门如新闻局、电信局等,移交给NCC主管;NCC委员会由中立的学者专家组成,共13人,各政党将按国会所占席次比例推荐15人,行政院再推荐3人,总共18个人选,再交由一支同样按政党比例由各政党推荐学者专家组成的“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从中推选出13人;当选的NCC委员,任职期间不得参加政党活动或担任政府机关、公营事业的职务或顾问,也不得担任通讯传播事业或团体职务。

  NCC,也就是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的观念,是仿自美国联邦传播委员会,整合电信总局、新闻局这些主管单位,统筹信息、传播、通讯等新兴的传播媒体,就像公平交易委员会那样,是个独立的委员会。

  之所以要成立的原因,是因台湾现行通讯传播(包括电信、信息、传播)事务,分属不同主管机关,易产生灰色地带,且增加协调成本,影响工作效率。而且通讯传播业务涉及庞大资源分配与产值管理,由一般首长制组织(如现行由“交通部”及“新闻局”)主管,易受政治力影响。又通讯传播对政治及社会影响力巨大。为避免通讯传播事业以其影响力,散播不当信息造成社会沉沦,台湾参照美国的做法,成立独立行使职权的通讯传播委员会,以公正立场处理通讯传播相关问题。

  在“立法院”通过NCC法案后,未来“行政院新闻局”将被裁撤,那些以政党意志加诸媒体的桎梏,也将逐渐松绑。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更为公正、平等的独立委员会,台湾的传播和电信事业也能在一个更公正的环境下成长。

  链接新加坡《联合早报》

  利益团体看法各不同

  台湾争议了大半年、两度引爆蓝绿激烈冲突的“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ationalCommunicationsCommission,简称NCC)组织法,终于在立法院三读通过,意味着行政院新闻局即将走入历史,两个月内将台湾通信产业尤其传媒业的监督管制权正式移交给公民社会。

  国亲形容NCC组织法通过,是“媒体、言论自由和全民胜利”,标志着台湾媒体发展进入新里程碑,盼政治干预、钳制媒体的乌云能从此拨云见日。

  民进党则抨击,由政党比例推选NCC委员,从起步线起就提供了政治介入空间,守不住独立、超然的防线,并对未来NCC的运作表示忧心和遗憾。

  只是,对台湾老百姓来说,NCC设立的意义、功效如何多半搞不清楚。老百姓印象最深刻的,看来反倒是这个法案怎么叫“国家代议士”在议事殿堂上拳打脚踢、划脸撕法,让台湾的民主政治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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