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房地产就应该具有暴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6:3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在“2005首届中国地产品牌价值评估与品牌评选活动”论坛上,曾说过“商品房就是不要让穷人买得起”这句话的房产商任志强又有举座皆惊的“表白”:“没有巨大的利润支持,无法建设品牌,因此房产品牌就应该是具有暴利的。”(见11月22日新华网) 我们还没有听见哪个贪官说“做官就应该贪污”,也没有听见哪个矿主说“挖煤就应该带血”,却听见一个房产商用“就应该”这样的狂妄语气来为自己的暴利叫嚣,他这种
这些年来,没有一个行业像房地产业这样盛产亿万富翁,各种富豪排行榜上,房地产富豪连年占据半壁江山;“中国十大暴利行业”中,房地产业每年都是“第一名”。如果任志强的暴利理由成立,那房地产业早已品牌林立了。可是,遍观我们的房地产界,真正叫响的品牌又有多少呢? 目前的情况是,我们老百姓买得起房子的欲望,在某些开发商看来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而对自己维持暴利的欲望,却认为是“就应该”式的理所应当,这是典型的欲壑难填,而支持他们欲壑难填并且猖狂叫嚣的资本,正是其从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那里得到的阶层优越感和特殊占有地位。他们是被人娇宠的“经济贵妃”,他们不贡献税收收入,但是他们贡献GDP数字,他们把暴利留给自己;他们又是左右逢源的“经济章鱼”,先把自己的吸盘伸进银行里,又把8只爪全部伸进买房人的钱袋,然后用别人的钱来造房子,再把造好的房子高价卖给别人。 如之奈何?也难怪任志强那般叫嚣了。 □舒圣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