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早报:让工人工资谈判有力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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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2:07 东方早报 | |||||||||
责任编辑 魏英杰 刘景 任大刚 广州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起步较早,但受制于相应法规滞后和工会系统缺乏高水平的谈判专家,工会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工资集体协商谈判陷入了有心无力的尴尬境地。针对此,该市工会一方面加强对职工协商代表的业务知识和协商技巧培训,提高职工协商代表的工资协商专业水平和谈判能力;另一方面正抓紧筹建广州市工会工资集体协商顾问团,为
像广州这样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选派工资谈判代表的做法,无疑是有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利和利益的措施及手段,保证了劳动者具有平等工资协商权,人为地增强了工人阶级的力量,虽然,广州和全国各地还处于探索中。如浙江、福建、河北、上海等地在这方面都取得了不少的成效,大有星火燎原之势;江苏今年举全省工会系统之力,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作为重中之重,在维护职工的经济权益方面也做了不少文章。 随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推进,企业主早晚也会理性地认识到,当前这种资强劳弱的状态,实质上是典型的零和博弈,其结果是以损害劳工利益为开始,最终损害资方及劳工利益,甚至出现马克思理论中的因劳工阶层购买力低下而导致经济危机现象,最终给资方造成的损失远大于劳方的损失。 总之,确立工资协商机制,选派工资谈判代表,本质上是对劳动者工资谈判权的确认,使劳动者工资的获取有了利益诉求的渠道,工会也找准了维权的方向,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做法真正释放了工人自己的力量。 江苏省总工会马文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