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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丈夫挣钱少提离婚被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7:55 南京晨报

  晨报讯 婚姻是以感情为基础的,但六合区一位妻子却以丈夫“挣不到钱”为由,要求结束长达7年的婚姻关系。近日,六合区人民法院以诉求理由不充分驳回了张某的离婚诉讼请求。

  张某与丈夫林某系同村村民,结婚7年来,感情尚可,儿子也上了小学。张某近日却一纸诉状递到六合区法院,以丈夫林某没有手艺,收入较少,挣不到钱为由,要求与林某离
婚。在法庭审理中,张某称,同村的男人大多都外出打工,有的在外面当上了厂长、经理,口袋也有钱了。而丈夫林某不肯外出打工,家庭一直处于贫困状态。张某表示,她不想守着一个没有能力的人过一辈子。

  林某则向法官表示,不是自己不想到外面打工给家庭增添收入,而是自己的确没有手艺,不如在家务农。而且他看到有些村里人长期在外打工,虽然经济发生了变化,但孩子没人管,夫妻反目,觉得还是呆在农村好。

  近日,六合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与林某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张某“挣不到钱”的

离婚理由不充分,对张某的离婚诉求予以驳回。

  作者:蒋声玉 陆辉 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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