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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奶工出车祸不忘索赔奶瓶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8:34 南京晨报

  晨报讯 送奶工一大早在送奶途中遇车祸,被撞成脑震荡。出院后,送奶工到法院打索赔官司时,念念不忘提出一定要赔被撞碎的130只奶瓶和3只奶箱。

  今年7月3日6时许,高某驾驶出租车沿和燕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晓庄广场,与骑三轮车的送奶工胡某发生碰撞。胡某入院经诊断为脑震荡、左手环指骨折、左侧臀部挫伤。事发后,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认为,因胡某受伤无法陈述事发过程,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近
日,送奶工胡某将出租司机高某、出租公司及保险公司告上栖霞区法院,提出了包括医疗费和130只奶瓶在内的39万余元赔偿要求。南京某乳业公司销售分公司和燕奶站也向法庭出具证明,称事故中被撞奶瓶130只计104元,奶箱3只计105元。

  出租司机高某表示,虽然交警部门没作出责任认定,但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看,胡某骑三轮车反道行驶,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高某称,他在胡住院期间替胡垫付的2000余元住院费也不应由他来出。出租公司则表示,公司没有接到要求赔偿的请求。保险公司认为,本案中

出租车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是商业保险,不是强制责任险,他们不是侵权人,不应作为被告。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虽然交警部门无法查证事故事实,但胡某是非

机动车方,出租车司机高某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由于出租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故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胡某包括130只奶瓶和3只奶箱在内的各项损失1万余元,并支付出租司机高某已垫付的费用合计2000余元。

  作者:秋语 陆辉 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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