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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涛车祸案父母被判赔6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8:34 南京晨报

  晨报讯 前年,江苏电视台非常周末原节目主持人张涛在安徽天长境内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同车的3名乘客也遇难身亡。此后,3名死难乘客的家属状告张涛家人要求赔偿。近日,天长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涛父母赔偿6.2万元人民币。

  2003年8月10日,张涛在驾车行至宁连高速安徽天长段时与一辆东风卡车相撞,包括张涛在内的4人遇难。肇事司机王登友在自首后,被天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3年
12月,同车遇难的3名乘客的家人分别委托律师向张涛家人、王登友以及肇事车辆挂靠的天长市运输公司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2004年4月5日,张涛的父母向合肥市包河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安徽省交通厅“行政不作为”,这起民事案件随之暂时中止。不久前,天长市人民法院恢复审理3名同车乘客家属状告张涛家人案。3名死者的家属要求张涛父母、肇事卡车司机王登友、天长市运输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提出了总计31万元的赔偿要求。

  天长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王登友无证驾驶车辆与张涛饮酒后驾车相撞发生

交通事故,造成3名同车乘客死亡,应承担赔偿责任。事故认定被告王登友负主要责任,应承担原告方各项费用的70%;张涛负次要责任,承担原告方各项费用的20%(6.2万元人民币)。张涛已经死亡,其父母系张涛的法定继承人,应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运输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作者:刘兴民 马立 高文玉/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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