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市医院医源性感染十人治眼九人丢眼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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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1:53 生活报 | |
11日,上海舜春扬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安排徐庆来到安徽宿州市立医院,为10名白内障患者进行了超声乳化手术,手术后这些患者均出现严重的感染。12日15时,宿州市立医院将这10名患者送往上海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救治;13日经病原学检测,证实为绿脓杆菌感染;医院对其中的9名患者进行了单侧眼球摘除术,另一名进行了玻璃体切割术。在“宿州眼球事件”发生后,上海市卫生局21日对违规擅自外出行医、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医生徐庆给予严厉处罚,依法吊销他的医师执业证书。 12月11日,宿州市立医院眼科为10名患者做白内障手术,当晚一名患者出现眼痛。至12日上午,10名患者相继出现眼部肿疼、流脓等症状。12日下午,宿州市立医院派出车辆和医护人员,将10名患者紧急送往上海一家医院治疗。13日,根据病情,上海这家医院对其中8名患者进行了患侧眼球摘除手术。17日上午,又对第九名患者实施了同样的手术。 宿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经过当地卫生部门初步调查,实施手术者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眼科主任医师徐庆,非宿州市立医院医生。2003年宿州市立医院和上海某科技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协议规定由公司提供部分医疗器械、组织眼科专家、护士到宿州市立医院开展白内障手术,宿州市立医院负责组织病员,并负责手术前后的病人处理工作。每进行一例手术,公司收取2100元,其余收入归宿州市立医院。据记者了解,12月11日进行的10例手术,每例手术费为2800元左右。 宿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医院和不具备提供医疗服务资质的公司签订医疗合作协议,并由公司组织实施医疗手术,这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眼科事件”暴露了宿州市立医院管理混乱,是一起与非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合作,严重违反诊疗技术规范并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坏的医源性感染事件。根据我国有关文件规定,医源性感染是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 上海市卫生局在协助当地卫生部门调查这起事件中发现,自2003年底起,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眼科主任医师徐庆应上海舜春扬科技贸易有限公司的邀请,在未向所在医院及科室申报并取得同意的情况下,利用休息日时间多次赴外省市开展手术。 徐庆在2005年上半年卫生部42号令《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医师外出执业管理的通知》和所属医院《关于医务人员外出执业的有关规定》下发后,仍顶风违规,继续擅自外出行医,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为此,上海市卫生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吊销他的《医师执业证书》。从此,徐庆将不得继续行医。 (新华社电) (生活报) 相关专题:安徽宿州眼球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