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学生变“贪官”,北大该“检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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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09:58 南方都市报 | |||||||||
来信/来论 2005年12月31日,北京大学2006年重庆保送生、自主招生考试在求精中学开考,作文题是《贪官检讨》,要求考生站在贪官的立场写一篇600到700字的检讨书(1月1日《重庆晨报》)。
检讨嘛,就须站在自我的角度“展示”。自然,有检讨经历者“讨乖占巧”,而平日无“实战”经验者难讨“好处”。对于学生们来说,谁有过贪官的经历?先让你扮演一下角色,挖空心思说一大堆假话、大话、谎话、套话、鬼话……这像是在考学生作文吗?从学生目前的“学业流程”来看,他们真正接触社会知识的机会几乎少得可怜,别说领略“腐败风云”,即便是必修的“时事常识”,若不是临考前的专攻恶补,又能知道多少?所以,当学生们面对北大“授予”的贪官头衔时,有人窃喜,有人惧怕;有人难以下笔,有人下笔千言;有人严肃有余写出诸如自己“撕坏了同桌课本”样的“检讨书”,有人则可能跳出好比“狂人日记”般的遐想。虽然“文无定法”,可脱离了“精神”和“灵魂”,让学生“制造”出一个又一个假想的“空壳”,能说这是明智之举吗?作文作到这个程度,我们尊敬的北大该不该检讨? 周稀银 |